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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6章 夜色迷离

      李木这人的眼睛很毒辣,我一提醒他,他马上像看穿我的心思,潸然苦笑。
    望着眼前这片他曾摸爬滚打过四五年的高楼密林,李木对我摆出一副高傲的态势,叹息道:“麦子,你就不是一个想要真心请教的人,这或许有你的自信,可也是你的弱点。”
    听他的口气,好像有莫大的智慧蕴含在胸,我马上笑着说道:“兄弟,我当然不是看不起你,只是提醒一下你,何必要这么计较,我小人惯了,你就别和我计较啦。”
    他接着刚才的计谋说道:“你想动金紫,当然还不够力量,金家人都在海外,对你来说,简直是鞭长莫及。你仔细想想,金树山呢?金树山那样的年纪,任他多聪明,他旁边的人多有智慧,可他的年纪和经历摆在那里,不外乎两样,赌和色,足以让他上钩,你做不到,不代表娇妹也做不到。”
    他的话依然云里雾里,我问:“然后呢?”
    “你的目的是扩大矛盾,如果洪家相信是佛爷杀了洪定远,洪定远和殊胜荣是死在一起的,殊家也会起疑。你需要说服林董与殊家暂时冰释前嫌,把金家和佛爷硬生生推在一起,而以金家的势力,一定不把佛爷放在眼里,简直不屑为伍,最多是把佛爷当成枪杆子。再让娇妹暗中佯袭金树山,这事要成功,秘诀就两点,一是让林董和殊家暂时冰释前嫌,二是要让娇妹背着洪家佯袭金树山,娇妹袭击金树山这事,只能你和娇妹知道,最好是只有她知道,连林董都不能告知,这水才能被彻底搅浑。”
    “我如何能让娇妹背着洪家袭击金树山呢?”
    “你不是说娇妹对你有情吗?自导自演一起不大不小灾祸,属于侥幸逃过一劫的那种,把矛头指向金树山,私下向娇妹求助,请她给金树山一点教训,这出戏,以你的本事,不是简单得很吗?”
    夕阳快要西沉,在那茫茫的大海上,云霞堆积在海天之间,就像苍穹暂时收割下的金色财富来不及隐藏,在茫茫无涯之中来不及搬运,看得人心旷神怡,恨不能穿入那五彩云霞之中,随西沉的红日一起畅游宇宙之间。
    等平措去拜祭完耀仔和阿辉、强仔三个埋骨异乡的孤魂野鬼,我们匆匆下山,赶在落日的余辉还没从海面上消失,驶入寥落的高楼密林之中。
    李木放下一半车窗,把手伸向窗外,让晚风划过手掌,仰望着稀落的霓虹,情绪中带着哀伤,想是又想起他和依依在这座城市相依为命的日子了。
    李木给我的感觉始终是漂泊无定,他的神情中透露着一种对万事不屑一顾的态度,却又不发表任何愤世嫉俗的言论,以一种没来由的高傲和蔑视看世界,可他又是用大多数人最鄙视的方式挣钱生活,他的眼色中始终带着阴风,或许是因为故人难忘,也可能是他长年夜店生涯,活得像一只夜晚特别灵动的猫,在白天始终带着倦意。
    望着昏黄的路灯,他问我哪里的酒吧在春节期有营业,我给梁凤书和林迪薇分别打电话后,让平措把车开往东门的根据地酒吧。
    想不到酒吧旁还有一家烧烤摊营业,估计老板也是没钱回故乡,不放过每一寸光阴挣钱。
    从我到达这座城市以来,一直觉得路边摊是一道独特的风景。当夜色浓郁、霓虹辉煌之时,大街小巷都是路边摊,有推着板车到处游走的,有集中在某一片长期驻点经营的。这些人来自五湖四海,用各自擅长的手段做出鲜美可口的美食,一碗酸辣粉、一旁炒田螺、一份炒河粉、一旁咕咾肉、一碗麻辣小面……这些五花八门又物美价廉的便宜美食,不知温暖过多少异乡孤独的心,甚至是某一段爱情的催化剂。
    我刚在烧烤摊边坐下,老板见来了生意,笑容满面地打量我一眼:“呀,我记得你,以前你经常来我家吃,这有几年不见你了,呦呦,看样子是早发财了啊,今天吃点什么?”
    烧烤摊的老板是一对中年夫妻,说话带着浓厚的故乡口音,让我倍感亲切,我马上给李木和平措解释:“以前我和老婆几乎每天都来这里吃,总是他们第一拨客人,那时我们的晚饭几乎都在这里解决,晚上和耀仔他们喝得翻天覆地,肚子吐空了,还来这里吃点再回去。后来露露和小芬跟着我们一起做事,我们都爱吃这个摊位的东西,直到买了荔枝公园那套房子,就几乎没来过了。”
    要不是过春节,这烧烤摊周围起码还该有几十家小吃摊点,记忆中总是人头攒动、喧哗一片,常常还有人在此吃着吃着打斗起来,那时因为我和耀仔的关系,在这里从没有人找麻烦,倒是经常看别人打得头破血流,在警察来之前,双方会各自消失在夜色里。
    平措胡乱点了很多烤肉,还有几碗酸辣粉,老板好奇地问道:“你们是要打包吗?这么多能不能吃得完。”
    我笑说:“老板,你太小看人,我这小兄弟一个人能吃五个人的量,快弄吧,不少你钱。”
    老板送上一盘瓜子:“小哥,先吃着,这是送你的,一会儿就好,包你满意。”
    刚把瓜子放在嘴里,两个浓妆艳抹的女人站在一旁探头探脑地看我,其中一个突然惊奇地喊道:“这不是麦子哥吗?哎呀,辰辰,你看,真是麦子哥。”
    我仔细一看,是以前和露露、小芬她们一起在夜店里坐台的,想不到她们还在干这行,过年也不回家,便招呼说:“辰辰、阿月,坐下来一起吃吧,我请你们。”
    李木在我耳边小声说道:“麦子,这年纪有点大了吧?你也有兴趣?”
    我马上明白李木把我想得太龌龊,以为我是要背着梁凤书在外面吃野货,小声告诉他:“别瞎说,都是天涯沦落人,以前他们和露露、小芬一起混的。”
    李木恍然大悟,他是长年在夜店上班的,这种女子他最明白,都是穷苦人出生,没钱上学,除了有点姿色,别无所长,为了改善生活,只好在异乡做挣这皮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