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新御书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分卷阅读17

      r   怎么办他?
    明琇一紧张就下意识搓手,额头上流下冷汗:为什么深夜会有一个人出现在这里?他有什么目的?要是他将她吃妖丹的事捅出去,就会暴露她是鬼修,甚至连寄生在她的右眼中凶煞也会一并被发现。
    仙门普遍认为召唤凶煞附身的人都是十恶不赦、穷凶极恶之辈,终有一日会入魔危害人间,因而立有严令,一旦发现凶煞附体之人,必然是要连人带魂一并用圣火烧灭。
    不如杀了他?明琇在背在身后的手中凝聚怨气……
    为了保全自己,有时候不得不杀人灭口。
    一步、两步、三步……随着那人渐渐走近,她手中的怨气一腔散尽——最终还是打消了杀人的念头。
    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要动这个念头。
    尽管她的手上并不干净,但这并不构成她肆意杀害无辜者的理由。习惯于杀人这种简单粗暴的解决方式,才是真正被鬼道的戾气所吞噬,正应了仙门谶言。
    杀人或许是最快的办法,但绝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式。
    生啃妖丹的不一定是鬼修,还有可能是……单纯的变态或是脑残!
    明琇灵光一现,为自己立了新人设:异食癖变态。
    她眼一闭,心一横,生生扑到了男子身上,双手搂紧他的脖子,双腿往他的窄腰上一跨,张嘴咬在他的左肩上。
    “哥哥真香!”她装疯卖傻,贡献了人生中演技的巅峰。
    接下来,他一定会本能地用力甩开她!
    如此一来,明琇无需解释,就有了逃跑的机会!
    明琇像牛皮糖一样黏在那人身上,说什么也不让他看到自己的脸,与此同时,往自己脸上抹上更多的妖血。月黑风高,在这张毁容的脸上又被涂了一脸蓝血,怕是鬼见了她都会两眼泪汪汪。
    只要熬过今晚,明天就算他找上门来,也认不出她。就等着这个人恼羞成怒,将她重重甩开,然后乘机开溜。
    那人的肩膀吃痛,发出了一声闷哼,却一动不动。
    明琇虽于心不忍,但为了维护“变态”的形象,不得不加大了咬合的力道,甚至还咬出了一点血丝。
    谁知,那人竟仍旧不甩开她,反而就着她这种熊抱的姿势,抱着她迅步离开了有四具狐尸的凶案现场。
    这是什么情况?
    二话不说就把一个变态抱起就跑的人也是变态吧!
    他使用了瞬行术,明琇还没反应过来这是什么情况,就被抱到了一间木棚。
    一间坐落在沙漠里的、孤零零的木棚,周围响着骆驼的呼噜声。
    都到了人家的地盘,明琇也晓得装变态没用了,便索性松开腿和手臂,破罐破摔地问:“这是什么地方?”
    “我放骆驼时住的地方。” 男子回答道。
    这声音有一丝耳熟。
    明琇抬起头,终于看清了他的样子——惊得直接坐在了地上。
    李、青、莲!
    哪怕再过去十年,明琇也绝不会认错,就是这张脸、这个人——便是天下幻形术第一人扮演他,也无法模仿出他分毫神韵。
    月光静静照在他脸上,恍惚间,沙漠也成了仙洲。
    明琇的手、脚都绷紧了,就连脖子都僵化在一个勉强的角度。她产生了两个疑问:
    刚才我为什么要扮演傻X?我是傻X吗?
    李青莲似乎并不打算戳穿她刚才的表演,直接略过了她咬人这件事。他在屋内生柴点火,架上小火炉,烧上热水。
    蒸汽弥散开来,水壶发出了“嗡嗡”声。
    李青莲道:“内室有衣裳,你若嫌这一身惹眼,就去换身新衣。”
    明琇确实很需要换一身衣服。如果穿着这身沾着蓝血的衣服回去被人发现,免不了要被发现她曾去过凶手谋杀沈爱未遂的现场。
    这让明琇觉得他变了很多,不仅心细,也心软了许多。她记忆中的那个少年,是飞扬跋扈、嫉恶如仇的。遇到不平事,直接问酒一剑穿个窟窿;遇到想要的东西,绝不会在出手买下前考虑价格;遇到三教九流的奇人异士,也不管合不合礼数,一律请客吃酒。
    李青莲好玩、好学,但平生最不屑邪道,任何人、任何事物只要和邪道沾边,他绝不会碰。
    可现在他送她的是衣裳,而不是一个剑窟窿?
    这也太奇怪了。明琇缩了缩脑袋,第一反应是:他会不会是认出我来了?
    不,绝不可能。
    她第一次来到《问道仙途》的世界,魂穿到了原书女配许柔止身上。许柔止的长相确实和她的长相有七八成相似。但现在她的脸上多了一道咒印,又坏了一只眼睛,身材也比许柔止时期消瘦许多,原本的七八成相似大概就只剩下个两三成了。
    所以,只要她不说,没有人会将她与死去的许柔止联系起来。
    明琇越想越确定:就算李青莲的眼睛里装了DNA探针,也不可能认出她来!
    于是,她从善如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