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97
续了一周,约会两三次,最终以看见男朋友和他前女友抱在一起啃作为终结。
第二次恋爱维持了两周,初栀觉得它此时正处于摇摇欲坠的悬崖边缘。
她眼睛红了,眼眶却干干的,不知道为什么,一点眼泪都没有。
初栀抬起手来,手背用力的蹭了一下眼睛,声音哑哑的:“陆嘉珩,你真讨厌,你怎么还是那么讨厌。”
其实这看起来是件很莫名其妙的事情,就因为一个称呼的问题,多么幼稚,多么不可理喻,又矫情又作。
但是只有初栀自己知道,这根本不是这一个称呼的问题。
就像是一个小小的□□,一下子,她心底所有深埋的不安全感都被点燃了。
和陆嘉珩谈恋爱这件事,初栀鼓足了勇气,甚至大概是她这辈子目前为止做过的最勇敢的事情。
他这个人太不适合做男朋友了。
无论是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还是后来一次一次的撞见和相处,都在告诉她这个人不行。
但是他后来对她那样好,真挚又耐心,没有那个女孩子会不心动,会不心怀期冀,也会觉得自己可能会成为特别的那一个。
她不知道他对她的喜欢能够持续多久,也不知道他目前表现出的这份喜欢里有几分是真实的,又有几分只是他的习惯。
太不安,太忐忑,太让人没有安全感了。
大灰狼自称自己吃素了,来到小兔子的家门口,说小白兔,我喜欢你,你跟我走好不好呀。
小兔子最开始不相信他,她紧锁门扉,说什么也不给他开。
大灰狼耐心极了,也温柔极了,他每天给她送来盛开的鲜花,他用荷叶装满晨露,他为她采最大色彩最鲜艳的胡萝卜。
小兔子防备了他一天两天三天,最终还是没办法,她不小心喜欢上大灰狼了。
虽然他脾气又差,还喜欢欺负她。
小兔子想,大灰狼这么坏的一只狼,怎么可能突然变好了,他肯定是想把我骗出来,然后吃了我。
那我就暂且开门跟他走吧。
谁让我那么喜欢你。
我把心脏剖开来给你呀。
作者有话要说: 一句宝宝引发的血案(并不是
初初确实一直没安全感,谁让殿下以前劣迹斑斑(吃瓜
☆、第47章 四十七块
火锅店是八爪鱼选的,最后敲定还是学校旁边的那家火锅店。
听到的时候,初栀愣了一下,对于那个有故事的火锅店心里有点阴影,不过还是没说什么。
晚上,初父和邓女士从海南回来,刚好来接初栀回家。
她原本就隔周回一次家,东西不多,开学来的时候一个书包一个行李箱,走的时候还是那些。
海南阳光明媚,初父来比走的时候黑了不止两个色号,初栀一上车,车门开了冷风窜进去,邓女士缩在后座裹着个羽绒服哆嗦。
她一边哆嗦一边扑过来抱住初栀:“我的宝贝儿想不想妈妈?我就说让你跟我们一起去你偏偏不要的,今年咱们去海南过年吧?啊?”
初栀任由她抱着,低垂着眼抿了抿唇:“我不想去海南过年。”
邓女士敏感地察觉到女儿情绪不高,有点诧异:“怎么了,考试没考好?”
初栀摇头。
“跟室友还是同学吵架了?”虽然这么问,但是邓女士也有些疑惑,自家女儿的性格她最清楚了,实在不太会发生和同学吵架之类的事情。
果然,初栀还是摇了摇头。
邓女士顿了顿,最后还是试探道:“有男朋友了?”
她这句话一问出来,前面驾驶座上初父顿时就警惕起来了,眼睛从后视镜看过来,眸光明亮。
“……”
初栀感觉自己从没见过初云飞同志这么犀利的眼神。
她微微抿着唇,小动物一般天然的求生意识使她认真地想了好几秒,停顿片刻,最终还是心虚地摇了摇头。
邓女士见状,露出了一个失望的表情,初父倒是松了口气的样子,一边开着车一边悠然道:“这么小谈什么恋爱,怎么也得等到大学毕业吧。”
邓女士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他:“初云飞你是多老的一个古董啊你?哪有大学毕业才让谈恋爱的,现在不下手,到时候优秀的男孩子都被人挑没啦!”
初父恬淡又与世无争地说:“不等着我女儿跟别的小姑娘跑了的男人都是睁眼瞎,这种人里面还有什么好挑的?”
“你说的真有道理,想当年我就是睁眼瞎,放着那么多追我的高富帅不要嫁给了你这个青年谢顶的。”
“你还喜欢穿麻袋。”
“上个世纪的老古董别跟我说话。”
初父笑呵呵地:“呵呵。”
初栀:“……”
*
原辞比她晚一天,要第二天最后一科才考完,于是火锅约在第二天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