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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渐渐暗沉下来, 城市夜如白昼,霓虹闪烁。
严凤雅将宋玉知哄睡着后才出了病房,医院里不允许抽烟, 他找了个黑漆漆的楼梯间靠在刷着大白呢子的墙上连着抽了三根烟。
香烟忽明忽灭。
过了一会他放在西服口袋里的手机震动起来。
严凤雅将抽了半截的香烟丢在地上踩灭,然后拿出手机接听。
电话那头是一个男人的声音。
“傍晚的时候有两个警察来过孤儿院。”男人说。
“嗯。”严凤雅一点不意外, 既然警察已经开始怀疑他,那么调查他的过去也不奇怪。
“你放心,我们什么都没说。”男人沉默了下说。
严凤雅低低的轻笑一声, 从楼梯间里走出来,站在走廊尽头的窗户前,目光俯视着璀璨至极的浮华都市,眼底里尽是厌恶的冷漠。
“说了也没关系。”
男人听见严凤雅这般无所谓的态度顿时急迫起来, 语气十分的坚决, 他说,“小严, 我绝对不会让你有事的。”
严凤雅没有回男人的话, 而是想起了孤儿院里那颗枯萎了好些年的老槐花树, “那棵槐花树开花了吗?”
男人听见严凤雅的问题,沉默了好一阵子才叹气道:“小严,它已经死了。”
严凤雅轻蔑的勾了下唇, 不知道男人口中的它指的是树还是人。
“是吗。”
“小严,对不起,以及谢谢你。”
严凤雅挂了电话,心思一时飘远了些。
初秋的夜气温依旧很高, 呼呼而过的风穿过三江医院顶层走廊,将严凤雅身上的烟味悉数吹走,他站在窗户前发了会呆, 直到身上再没有烟味才踱着步子往病房走。
窗户外的灯光从玻璃窗里照进来足够看清楚房间,严凤雅没有开灯,借着微薄的光走到床前站着,十分认真的凝视了一会宋玉知的睡颜。
醒着的时候是刁蛮任性骄傲的公主,睡着后就是柔软无害的婴儿。
严凤雅喜欢看宋玉知睡觉的样子,乖乖的,软软的,像小时候他养的兔子。
紧紧的揪着他的心。
担心它不吃东西,担心它被欺负,担心它生病,担心它不开心,担心它长太快,担心它老去……
恨不得将它揣进怀里,放到心里,时时刻刻的带着,走到哪里都带着。
即使他这么宝贝着,可后来兔子还是死了。
被孤儿院的院长一把拧断了脖子,剥了皮,剁成肉丁,炒成了菜。
然后他一口气吃了三碗饭。
严凤雅至今都认为,那是他吃过最好吃的一顿饭。
即使后来他吃过更昂贵、更精致、更绝妙的菜肴,他也始终认为那锅兔子肉是世界上最最美味的。
严凤雅脱了鞋躺到病床上,伸手将宋玉知抱紧,闻着她身上熟悉的味道,他那颗跳动不安的心才慢慢的平静下来。
“在想什么?”严凤雅知道宋玉知醒了,或者根本没睡着。
宋玉知任他抱着,不动,“在想你以前说过你养的那只兔子。”
“想它干嘛?”
“再想你为什么觉得这世上最美味的菜就是那一锅兔子肉。”
“想出原因了吗?”严凤雅问。
最开始听严凤雅说这个故事的时候,宋玉知觉得他之所以认为那锅兔子最美味,是因为他小时候穷没有吃过更好吃的。
后来,宋玉知觉得是因为他怀念的是吃那锅兔子肉时的幸福时光。
现在,宋玉知认为他之所以认为那锅兔子肉无可取代,大概只是因为那锅兔子肉是他养的兔子吧。
就像小王子的那朵玫瑰花。
因为那是他将它养大,为它修剪过绒毛,清理过笼子,挑选过食物,同它分享过快乐忧愁,看过同一片星空,被他时时刻刻记挂着的,兔子。
所以其他任何食物都不能与它相比。
“我记得你说,你当时吃了三碗饭。”宋玉知说。
“嗯。”
宋玉知紧紧抓住严凤雅放在她胸前的手,语气珍重,“凤雅,如果有一天我们分开了,我也想做你养的那只兔子,被你永远怀念一辈子。”
严凤雅沉默片刻,轻笑,“傻瓜,我们为什么要分开。”
“而且,你不是兔子。”
“答应我好吗?”宋玉知十分执着。
“傻瓜。”严凤雅用额头轻轻碰了碰她的头,语气宠溺。
既没有说答应,也没有说不答应。
病房里恢复沉默。
值班的护士来查房,看见病床上紧紧相拥的两人,不由心生羡慕。
只是她不知道,两个人都没有睡着,他们睁着眼睛不知道看着哪里,心思乱飞。
如同床异梦。
*
小县城叫安福镇,小镇的镇民都起得早,七点多家家户户都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