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妆,这才穿上大衣出门了。
她的包里放了一个小纸条。
写的是渝北路香园街82号。
外面的雾很重,天色阴沉,似乎还下着毛毛雨。
是个不宜出门的坏天气。
花园许久未有人来打理,野草横生,鲜红的蔷薇低着头,上面沾满了雨珠,方胥忍不住折了一朵插在包上,食指却似乎被花刺扎到了,有些疼。
她拿到眼前一看,出血了。
拿出帕子随意擦了擦,她并不怎么在意,按了密码打开大门便出去了。
这片别墅区住户很少,甚至可以说人迹罕至。
她步行很久,走到了一条印象中从没来过的街道,这才看见了一些行人。
浓雾半分未散,这条街很静谧,没有车流,两边的店面小巧精致,装修高档,对面的转角处有一个路牌。
她盯着那个路牌,看到上面有两个箭头——往左的箭头上标着青年路,往右的箭头上标着香园街。
香园街,她的目的地。
没有车,只能步行走过去。
方胥向右拐,经过两个十字路口时,马路对面的欧式路灯下,她看到有个人站在那里。
一个奇怪的男人。
他好像在等人,穿着一身黑色的长款风衣,带着黑色的帽子,站姿笔直,姿势刻板到让方胥觉得僵硬。
方胥的目光还没有收回来,对面那个人已经朝她看过来。
他肤色苍白,但眉眼之间绝色艳丽,嘴唇是一片突兀的红,像极了血的颜色。
方胥想到了西方的吸血鬼。
那人直直看着她,她不由自主的穿过马路,走到了那个路灯下。
周围的雾好像更浓了一些,她看见他脸上浮现出一抹诡谲的微笑,低声说,“你来了……”
方胥觉得这张脸似曾相识,却怎么也想不起在哪里见过他。
他说:“我在这等你很久了。”
“……”
人来人往的大街上,方胥有些懵,那人不由分说拉着她走,她一时半会儿挣脱不了,只能被迫跟着他往前走。
不知走了多久,浓雾渐渐散去,方胥看见了一排罗马柱,还有不远处汩汩流淌的喷泉和白色雕塑。
一个地名呼之欲出——戈伦特教堂。
似乎是她举办婚礼的地方。
她被拽了进去,顺着过道一路往前,来到了尽头处的十字架。
“你是谁?”等他终于停下了,她才成功挣脱开他的桎梏,“我们认识吗?”
那人轻忽的笑了,一下子将她按在十字架上,低头吻了下去,“我们重新认识。”
方胥脸色涨红,猛地一把将他推开,又惊又气的道:“我已经结婚了,您还是放尊重一些的好。 ”
他嘴角的笑意好像更深了,带着一种难以言说的邪性。
危机感一下子从心底升腾起来,她转身就往教堂外跑。
那人却不追,就静静站在原处,什么反应也没有。
教堂中间的廊道仿佛看不到尽头似的,她一直跑一直跑,然而那扇门离她始终都有三米远的距离。
方胥精疲力尽,她吃力的喘着气,脚步渐渐慢了下来,忍不住回头看。
他就在十字架前站着,正表情模糊的盯着她,她看到他的脸一片青灰色,血忽然从他的头顶汩汩淌下来,滴落在他的长款风衣上。
她忍不住大声尖叫。
他朝她伸出手,掌心似乎放了一个黑色的小匣子,距离太远她没看清,“香园街82号,戈伦特教堂,十字架中心,找到它。”
……
一阵强光刺痛了双眼,她下意识伸手挡了挡。
耳边传来一个熟悉的女音,“太太,该起床了,先生给您准备了早餐。”
方胥睁眼,发现窗帘被人拉开了,窗外的树叶一片火红,花园干干净净,外面天气正好。
没有雾,也没有雨。
她又看了看自己被蔷薇扎破的手,指尖完好如初。
原来只是个梦。
餐桌上,陆忱坐在她的对面,他好似没留意到她过来了,正垂眼看着手边的报纸,西装革履,一派斯文。
她很少有机会这么近距离看他,虽然是夫妻,但这一年她因为不习惯总是刻意和他保持距离,他渐渐便察觉出她的疏离和冷淡,随即,迁就似的不再靠近她。
这样正面瞧着,他这幅皮相确实很令人心动。
只随意坐在这里,便十分赏心悦目,举手投足之间流露出的举止教养,像极了十八世纪欧洲上流社会的贵族。
方胥晃了一下神,随意擦了擦洗完澡湿漉漉的头发,不好意思的坐下来,低声说:“久等了。”
“没关系。”他放下报纸,抬眼看了一下手表,淡淡说:“并不算晚。”
“哦。”
一顿早饭吃的相当沉默。
方胥只喝了半杯牛奶,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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