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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愿所有的幸福来自于爱情

      前段时间我的猫丢了,一只肥肥胖胖的大橘,吃猫粮能吃整整一盆,我希望它能少吃点,所以把它的名字从阿黄改成了林一勺,但并没奏效,这猫的体重稳步上升,已经妥妥地变成了一只橘猪。
    医生说它再吃下去可能会导致健康问题,我便缩减了它的口粮,所以这次离家出走的原因可能是没吃饱。
    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虽然它好吃懒做,还喜欢在地上打滚,弄得满地猫毛,但毕竟养了四年,已经和大半个亲人无异,当妈的总不能在熊孩子丢了的时候还无动于衷。
    正当我准备张贴寻猫启示的时候,林一勺却晃晃悠悠地回来了,它瞥了一下我,忽视了我诧异的眼神,然后侧卧在地,开始打哈欠,时不时还艰难地扭过自己肥硕的脑瓜儿回头看看。
    我沉默了一会儿,发出一声怒吼:“林一勺,你这几天去哪儿了?你还知道有这个家吗?”
    林一勺“嗷”了一声,被这突然的分贝攻击吓了个四脚朝天,我这才发现它的项圈上附着一张小纸片,上面有一个气鼓鼓的小人儿和一只肥猫,还写着一段漂亮的小字。
    “谁家的猫这么能吃,吃了我好几盆猫粮了。”
    我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纸片上没有署名也没有联系方式,所以我只能推测是某个擅长绘画的好心人在路上遇到了这只肥头大耳的橘猪,看它可怜,管了好几顿饭。
    这几年我一个人在外地工作,搬了好几次家,除了几个偶尔会面的朋友,周遭没有多少熟悉的人,林一勺可以说是我枯燥生活里为数不多的安慰,为了避免它再度离家出走,我便彻彻底底限制了它的活动范围,但是没关窗户,一来房子是那种老式低矮的小平楼,必须要开窗透气,二来林一勺也跳不出去,以它的身手,高于三十厘米的弹跳高度便会使它猫仰马翻。
    林一勺安生了十几天,减肥卓有成效,身形明显苗条了许多,有一天晚上我回到家,发现它又不见了,墙上多了几道抓痕和小小的爪印——这只猫减肥成功后做的第一件事,居然是扒窗越狱。
    我等了两天,正当快坐不住的时候,它又回来了,身形肉眼可见的圆润了许多,连带着整个猫都神采奕奕起来。
    这回它一到家我就揪住了它脖子后面的皮,把它拎了起来,项圈上居然又附着一个小纸片,上面是一个哭笑不得的小人儿看着一只大吃大嚼的肥猫,旁边是与上次相同的字迹。
    “怎么又来啦。”
    我觉得有些好笑,又突然感到一阵愧疚,望了望得救之后在旁边惬意打着滚的肥猫,它正常的一顿够同类吃一天,这走了两天,那人家里的猫一周的口粮就没了。
    为了防止它再给别人添麻烦,我在林一勺的项圈上贴了一个小标签,上面留下了我的电话号码。
    结果没过几天,林一勺又丢了,但傍晚的时候我接到了一个电话,是一个温柔的男声,电话里说:“你好,请问你是不是丢了一只橘猫?你能过来领一下吗?”
    我找到了电话里说的地址,这才知道林一勺出走时来的都是这里,给我开门的是一个皮肤白皙,笑容灿烂的男生,自我介绍姓顾。我侧过头,看到林一勺正在食盆里大嚼,旁边有一只可爱的小布偶,好奇地打量着这个同类,这才恍然大悟,我说怎么老往这里跑,原来不仅有好吃的,还有漂亮小姑娘。
    或许因为都养猫,我和顾先生很快就熟络了起来,他是个小有名气的漫画家,因此才能信手拈来地画出那些可爱的漫画,但现在唯一的问题是,不管我用什么办法,林一勺都能找到各种方法出逃,要么是趁我开门的时候猛地窜出去,要么就是出其不意地跳窗逃跑,即使放在笼子里,它也能自己从里面把门开了,不过还好,每次消失都是来了顾先生这边。
    我和顾先生通了一下气,让他也减少了对林一勺的食物供应,这只笨猫跋山涉水,以为自己吃到了两顿,但算上运动消耗,其实比原来吃得还要少些。
    我有空的时候,就会去顾先生家接猫,要是忙起来,便等林一勺自己回家。
    每次它回来的时候,顾先生都会在它的项圈上附上一张小纸片,上面画着各式各样有趣的小东西。
    拿着衣服,瑟瑟发抖的小太监旁边写的是“冬日天冷,请皇上添衣”,我在旁边批注“朕已阅”。
    若是画着两个坐在电影院里抱着爆米花的的小人儿,那就是想请我看电影了,我和他的口味差不多,我喜欢的,他也都喜欢。
    有时候纸片上画着火锅,烧烤,烤鱼等各种各样的吃食,我中意哪个便在上面画一个圈,写上日子,再让林一勺送回去。
    有一回,他在小纸片上画了一男一女两个小人儿,女小人儿在揍一只胖猫,男小人儿抱着一只小布偶在旁边劝架,我笑了很久,笑着笑着就开始抹眼泪。
    这样的交流很慢很慢,慢到他笔下的那些可爱的漫画在不知不觉间成为了我生活的一部分,慢到全身凝滞已久的潮水都涨了起来,沸腾成了滚烫的蜂蜜。
    慢到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有一次林一勺好久都没回来,我去顾先生家抓猫,和他抱怨这猫怎么这么厚脸皮,一点没把自己当外猫。
    他吭哧吭哧了老半晌,把头埋得很低很低,声音小到几乎听不见。
    “猫都把我当亲人了。”
    “你要不也把这儿当自己家吧。”
    下班的时候和同事顺路,然后聊着天,聊着聊着聊到了婚姻,他说他堂妹今年17岁怀孕了准备结婚,我愣了一下,17岁真的太小了,也就是高中生的年纪。
    他叹了口气说,没上什么学,在外面玩,认识了一些个小青年就在一起了。
    然后他打开手机给我看他堂妹和男朋友的照片,女生长的很漂亮,男生纹身金链子像个社会大哥。
    他摇了摇头说,按她的条件以后真可以找一个更好的,可是小女孩的世界太窄了,就这么要结婚了。
    我除了点头自然不好评论什么,不过17岁的姑娘爱情真的很单纯,这让我想起了高中年代,那个姑娘都喜欢热血大哥的年纪。
    在班里认了一个姐姐,成绩很好,高三那年在溜冰场和一个混社会的小青年认识了,小青年留着长发手臂上盘着一条青龙,属于人狠话不多的类型,溜冰场的一次小事故,她不小心撞到了别人,然后那个人耍流氓,小青年帮着解了围,然后她就心动了。
    她的爸妈知道后不允许她出家门,每天送着上学放学,她就逃课,成绩一落千丈,快毕业的时候她说要和那个小青年结婚,她爸妈不同意,她就直接住到了小青年家里,小青年的爸妈很乐意,一直担心儿子会找不到老婆,没想到这么标致的姑娘直接住到了家里。所有人劝她都没用,她觉得那就是爱情。
    后来她挺着大肚子,没有参加高考,而是匆匆在老家举办了酒席,计划等到了法定年龄就领结婚证,同学在举办谢师宴的时候她在举办结婚酒,想想也挺讽刺的。
    现在她的孩子刚上初中,她和大多数妇人一样,每天洗衣做饭坐在门前嗑嗑瓜子,岁月在她的身上满是痕迹,也终于明白婚姻真实的样子,曾经那个小青年变成了大叔,喜欢喝酒喜欢抽烟,满嘴的脏话,在城里做一份勉强糊口的工作,她知道超市里最近大减价的生活用品,不知道化妆品原来是那么讲究。
    去年见过一面,已经找不到可聊的话题,她说隔壁的刘家有点钱天天装了不起,孩子是个麻烦精一个月要花好几百块,都是一些生活的琐事,最近超市的折扣不如以前了。
    其实她也可以有不一样的人生,只是在太小的年纪,对人生还不了解的时候就画地为牢把自己圈禁起来。
    想到这里真是有些感慨,不成熟的姑娘把结婚看的太轻描淡写了,小小的年纪,连远方的世界都没有去看一眼就匆匆把自己的一生都交付给了别人,一个人的眼界决定了一生的路,世界的精彩只有靠自己行走才会发现。
    结婚可以慢一点,就算讨厌学习,结婚也不会是你的避风港。
    一个女孩,应该给自己点时间去外面的世界看看,很多东西不一定要得到,但一定要知道:
    知道这个世上最好的衣服不是以纯和李宁,还有chanel和gucci;
    这个世上最好的化妆品不是自然堂和韩束,还有兰蔻和圣罗兰;
    这个世上除了两块钱一根的冰激凌,还有哈根达斯;
    这个世上好吃的火锅不是路边30块钱的自助,还有小龙坎还有海底捞;
    也要知道很多人嘴里的爱情只是一条开口向下的抛物线,得到了之后会时间越来越淡薄。
    ......
    结婚是一生中最重要的一次选择,那不是一次模拟考试,答错了把试卷捏成一团扔进垃圾桶下一次重来,这一次选择可以多等等。
    交卷时间在自己手里,别乱填,别冲动,多走走多看看,去认识一些人,多经历一些事,当一个人的视野广了,选择便全面了。
    女孩们,读万卷书或者行万里路,去大城市走走,待个几年,去写字楼里朝九晚五也许很艰辛,也许光鲜靓丽的背后是城中村里一顿又一顿的泡面,但是只要你接触的人多了,遇见的事多了,奢侈品店就算买不起也有自信去逛逛了,那个满嘴跑火车的小伙子一看口你就知道他有几斤几两,你也开始明白评价一个男生不能仅仅只有帅或者酷来形容,你不再是那个遇见一点感动就以为是爱情的姑娘。
    这个时候,你开始可以找一个和你步调一致的人谈一场恋爱,他不需要多帅不需要多有钱,但三观和你一致,对你很好,是一个宽厚可以依靠的人,他不是吹牛,不会幼稚的像个小孩,更不会觉得女孩子都是三言两句就可以哄骗的对象。
    当彼此都是成熟的大人,当彼此相扶走过了几年,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是锦上添花的美好,那个时候再仔细考虑结婚也不迟。
    结婚不是百米赛跑,结婚也不是终点,不是谁早谁就是胜者。
    其实可以慢一点,等自己更成熟一点,等自己更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很多人结婚不是因为遇见了一个想结婚的人,而是遇到了该结婚的年纪,我一直觉得这是一件悲哀的事情。
    毕竟,这世上没有该结婚的年龄,只有该结婚的爱情、该结婚的人,很多时候我们却本末倒置。
    2.
    我有不少口红,便宜的十块钱,贵的两三百。我亲手买下来的不多,大半是朋友或者公司送的。
    但我想讲的不是我的故事,是别人的,你们男朋友们的故事。
    很多女生在收到男朋友送的口红的时候,会因为多了一支喜欢的或者没有的颜色而开心,想让你们知道一些更开心的事情。
    上班的时候,节假日或者平时会有男生们在柜台旁边装作闲逛的来回转悠。时不时趁柜姐不注意就怪不好意思的一支支转出来看,一脸懵逼的样子。也有故作语气轻松的问价钱的。如果我没有忙得脱不开身就很愿意帮忙挑挑。有一些在听了价钱之后表示“太好了!比我想像中便宜多了”而松了一口气。也有十分狐疑的询问所谓脏橘豆沙姨妈红是个什么东西,有满怀爱意拿出女朋友照片让我帮忙挑个适合肤色的,也有说自己心上人从不化妆但是要去面试了想给她撑撑底气。
    你们大概想不到,你们心里有时幼稚冲动,也不是特别浪漫会撩,甚至傻气耿直的钢铁直男,是怎样像小孩一样坐下来耐心听我讲唇釉唇彩哑光奶油的区别。你们可能不知道,这些傻大个子问“喝咖啡会掉吗,她要是喝咖啡掉了喝进去不影响健康吧”这种傻问题的样子。一支一支在自己手上试颜色,试满了我给拿卸妆液擦掉再试。然后很抱歉地有点讨好地笑着问我“不好意思,能在你手背上试一试给我看吗?我手黑看不出来,我女朋友跟你差不多,又白又好看。”你们的男朋友们啊,跟我争论了半天因为他们想按自己喜好买非常荧光亚洲人根本不能擦的芭比粉,而我怕他们回去被骂再三规劝。但是在他们心里你们擦就是会好看,不会显黑的。擦什么颜色都会好看,比范冰冰还白还好看。(已经争取帮你们从他们手里把雷人的颜色都换下来了,不要谢我)
    有的傻笑着,豪爽的买下五支唇膏,要寄给异地恋的女友。有说女朋友弄丢了喜欢的唇膏而闷闷不乐,想偷偷买一支一样的放回她桌上的。问是不是999最好最出名,长长久久嘛。说着真搞不明白她为什么喜欢这种吃了死孩子的颜色,像巫婆,又笑着说“没办法,她喜欢”的去付账。那种特别匆忙的冲进来说我女朋友想要某某限量款,别的地方都没了这里有吗。我给他们向别的店订好打印地址给他们去取,如获至宝一样捧着小纸片离开的,这样的男生也相当不少。
    然后他们会十分焦躁不安,时不时探头来看看我垫盒子底的叠成风琴的纱纸整不整齐,来问问我快包完了吗,称赞包装纸和我打的蝴蝶结真好看。一直道谢说“帮了大忙了,要是我的笨手肯定包不好了”在他们准备提起那个小小的白色纸袋的时候,我会说等等,抓住另一张纱纸的中心在空中抖出皱褶,喷上迪奥小姐的淡香水,塞进纸袋里。
    这是他们的故事,也会是你们的故事,当然也是我的故事。我有点中二地感觉自己像个出谋划策的智囊,出手相助的侠士,特别酷。
    你们有没有人收过男朋友往你手里一塞的小纸袋?他们有点别扭的,腼腆的,装作无所谓的,学着霸道总裁的语气说:
    “喏,买了个口红给你。啊我不懂,颜色随便挑的。随手拿了一支。”
    “谁知道你喜欢什么,瞎挑挑,反正我觉得还行。”
    “你上次弄丢的,给你买回来啦。别不开心了,多大点事儿。”
    “擦上我送的口红去面试/考试吧少女~!你的征途是星辰大海~”
    “怎么买到断货款的?呵呵,爸爸我是谁。服不服?”
    然后你打开袋子,闻到一点点很淡的香味。
    3.
    我有一个高中同学(36岁)就还没有结婚。
    在一线城市有房,有体制内工作。高佻,皮肤白。
    5年前她微信里分享了一张抱娃的照片。我以为她结婚了,就恭喜了她一下。原来是抱着同事的娃,说还没结婚呢。
    我说有同岁同事单身的,要不要见面一下。见完后说我同事比较呆。无果。
    中间又给她介绍了一两个。都是要么个矮,要么老家在西部。都没谈成。
    后来我想想,我着的啥急啊,就没再管了,也没问了。
    今年过年又问候了一下。
    还是单身。
    现在都有点不好意思出去相亲了。
    不少大龄女持“宁愿当剩女,也不愿低标准”的观点。
    不能说有错,但肯定是很有局限性的。
    作为对比,我们实验室当年有个女生,这个女生长得很一般,家庭条件也一般,然而情商却是相当地高。当时大家讨论找对象标准的问题,说好的不好找。该女生说:找不到好的就培养出一个好的。
    事实证明,这个女生刚开始的时候找了一个比自己大一点、各方面都不是很突出的男生。然而,在这个女生的“培养”下,男的不论是在工作方面还是家庭生活方面,现在都成为我们圈子里的表率。这个男的以前完全不会做饭,现在混到了啥程度?每天下班回家后在小区下面自觉买好菜、掂上楼,屁颠屁颠把饭做好,盛好了让这个女生吃,吃完洗碗筷,周末还要洗衣服和其他家务。平常不论有点啥事比如下个小雨,这个女生一个电话,男的哧溜就开着车过来接她。就这样,这个男逢人就说:“我媳妇是真体贴、真好,我做什么都爱吃,从来不给我找麻烦事,也不乱花钱。还经常激励我。我以前很不上进,经常玩游戏浪费时间。她让我改头换面。现在能找到这样的媳妇真是不容易”。我们都表示极其诧异,这女生平时在实验室的主要工作就是在网上研究吃啥、买啥衣服啊!omg
    作为结论,我一直认为,恋爱、结婚是人的一种能力。
    大龄剩女,其实反映了在某一方面能力的不足。
    大话西游里孙悟空说,我不戴金箍,救不了她,戴了金箍,爱不了她。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一路走来,才发现没有什么是永垂不朽。我们才终于懂得,曾经离我们一步之遥的人,一旦错过,之后即使化身盖世英雄,身披金衣战甲,脚踏七彩祥云,一跃十万八千里,也未必追的回来。
    愿你以后你的婚姻是因为爱情,幸福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