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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节

      我看多了生老病死,看多了爱别离,可现在面对马建国红肿着眼,还没开口说事就已经情绪激动的情绪,实在有点心里跟着酸楚。
    想必他有着让自己无法承担的压力,那是一种连诉说都无对象的存在。    余生看到马建国迟迟不开口,赶紧拖着金诺出店,哄她说是去买冬天穿的新衣服这才出门。
    店里没其他人了,我端了一杯热水递给马建国,示意他可以开口了。
    事情原发于女儿,老来得子的马建国对九岁的宝贝女儿,那是宠爱有加,每天送上学放学,马建国觉得这是上天对自己的眷顾,没想到四十来岁还能拥有一个千金。
    家里生活条件还算富裕,所以也没有什么后顾之忧,只是想自己身体棒棒的,以后可以看到女儿出嫁,抱上外孙子,那样的天伦之乐,每当想到此,马建国都能笑出声。
    马建国知道每一个时段,对于自己,对于女儿都是不可复制的瞬间,他希望能陪伴女儿走过每一步成长的路。
    意外发生在十年前的夏天,那天因为马建国公司发生了财务纠纷,所以他就让保姆代替自己送女儿上学。
    这段路不长也不短,家里不差钱儿,买的房子就是为了可以不坐车的情况下,走上十几分钟,这样还可以享受这份亲情。
    可就是因为这十几分钟,出现了意外。
    这个世界什么样的人都存在,总有光天化日之下就按耐不住心中恶兽的疯狗。
    “保姆为了保护孩子,被打断了胳膊,而乐乐也因为唉,乐乐现在除了哭就是睡,没办法正常生活了。”
    “乐乐到底怎么了?”
    “那个畜生,不是人的东西,乐乐才九岁,九岁啊!还是个孩子,他,他他把乐乐,呜呜呜呜”
    马建国回想到了当初的一幕,大声的哭泣,可眼泪却始终流不下来。
    这些年想来已经流干了。
    有一句话说的好,有的人,在某个阶段就已经死了,只不过他的身体还存在着,浪费着每一口呼吸。
    如果我猜的不错,那个畜生是把乐乐给侮辱了。
    九岁的孩子,还没有成年,器官都没有长成。
    “这件事有没有”
    “嗯,都处理了,可结果我还是没法接受,对于一个九岁的女孩子,那简直是一辈子的事。钱,我有的是,可乐乐心里上的结怎么解?”
    司马高瞻早就被我找来了,他听了所有事情的经过,和我淡淡的说。
    “这件事是手下发现的,那个叫乐乐的女孩,本来是打算出马的,她这种人,如果不转移注意力,很可能就疯了,最后变成恶灵,这种积压的怨气,是很难超度的。”
    “老大除了出马还有什么好办法?”
    “办法倒是有很多,只不过我也没见过本人,咱还是得去看看,特娘的,还得收拾那个畜生。”
    “呵呵,那个畜生我早就想到怎么收拾了,余生鬼点子最多,对付狗,余生完全能够胜任。”
    我冷笑之后,又对着马建国说。
    “走吧,关了店,我去见见乐乐。”
    “不,不要了吧?乐乐不见外人,特别是男人。”
    “放心,她会想见我的。”
    等金诺回来,有小月的陪伴,相信乐乐应该能够见我,最关键的是,哪怕不见我,小月也能和她沟通一二。
    对于一个十年没出家门,没见外人长期压抑的人格来说,和人沟通实在是为难。
    只能和灵体沟通了,灵体会直入思想,这样省去了说话和思考的时间。
    其实我很想先找到那个犯罪的畜生,好好收拾一下他,杀人我不敢,也不能做,但是让他痛不欲生,咱还是心里有谱的。
    为啥我这么生气?
    因为我有一个妹妹,她叫金诺,现在的她刚刚十四岁。
    感同身受,我自然会心里泛起波浪。
    关于报酬的事我只字未提,不是我现在视金钱如粪土了,而是这种讲究古板的人,绝对不会差事儿,我只需要把心放肚子里,办好事就妥妥的。
    金诺大病未愈还非要跟着来,怎么劝都不行。
    那么无奈之下,我们挖门盗洞钻钱眼里的三人组,再次踏上征程。
    业界良心,现在走路都显得潇洒自若。
    按余生的话说,咱们现在已经步入正轨了,也算惩恶扬善。
    我心说,
    呸!那是你,我特么还苦逼的过着一穷二白的生活。
    马建国的家的确够豪气!
    前面是公园,后面是假山,有钱人的快乐,我这种生活在最底层的人永远也无法想象。
    进屋之后,装修全是女孩子的风格,粉红色是主题,肉眼可见的地方,全是各种各样的女孩子玩具。
    金诺顿时喜笑颜开的看看这摸摸那,还好有余生拉着,否则她都容易把刀口抻开。
    马建国应该是开除了所有的保姆,只是夫妻二人来承担起家务,并且打算把这份羞于开口的秘密保存到死。
    我没有急着去找乐乐谈,而是让司马高瞻和小月到楼上前去探路了解,余生则是宽慰着马建国和他媳妇,这点他比较擅长。
    我呢?
    不好意思,哥们眼界太小,这么漂亮的房子我从电视剧里都没见过,所以我得溜达一会,再研究正经事。
    “老大这么快回来了?你看这是啥?”
    我指了指客厅角落一处艺术画问司马高瞻。
    “楼上没啥看的,小月在那就行。这特么不就是个画吗?有啥看的,又不是大美妞。”
    司马高瞻的话真是让我觉得这压根就是个老流氓,不是什么守护灵。
    “那个老大,能不能有点正形?”
    “你特么有正形,你有正形整天和我巴巴你是处男。”
    “这不是摄像头么,你看。”
    我指了指画上的一处凸出黑点,小声的和司马高瞻说。
    司马高瞻这才仰着脖子仔细看,微微点了点头。
    “啥意思?”
    我一捂脑门,和自己的守护灵毫无默契,古来至今也就是我了。
    “如果不是马建国自己搞出来的话,那就说明有人偷窥,这个角度能看到大部分屋内的场景。摄像头,你不知道啊?”
    “啊,你这么一说我就懂了,以后别特么的和我卖关子啊,小心我揍你。”
    好么,这还怪我身上了。
    第二百六十一章 究竟何为
    这幅画属于油画,具体画的是啥根本看不懂,但是画幅极大,估计要有七八米高,四五米宽,也就是在这豪气的客厅里摆着,这要是放店里,根本没地方可摆放,只能卷起来吃灰尘。
    在整幅画的右上角,有一处黑,正好掩饰了摄像头的位置。
    马建国一直在我身后跟着我晃悠,见我盯着画看了半天,开口解释。
    “小兄弟也懂画?这是我在国外拍卖回来的,当时才十几万,现在可不一样,几十万都挡不住了。”
    嘴里满是骄傲的味道,可是却多少有了些落寞的感觉。
    “不咋懂,别这么看我,我是真不懂,不过你还是把画拿下来吧。”
    我既然来了,就不怕打草惊蛇,我惊的就是蛇,否则蛇怎么会出洞?
    哪有那么多的时间和你在这硬靠。
    在显示器那边看着我,我特么的去哪找去。
    和马建国废了半天劲,终于把画拆了下来,把我累够呛,最起码二十多斤,这破画咋这么沉。
    拆到一半马建国就发现不对了,摄像头还牢牢的固定在墙面上,傻子也能看出来这是有问题。
    很显然马建国不是傻子。
    “小欣,你过来看看。这是你按的?”
    乐乐的母亲叫小欣,被余生给教育了半天,擦着眼泪走过来,看到摄像头也是一愣。本来应该养尊处优的贵妇人形象,现在却花白的头发,一身朴素的装扮。
    “什么时候多出个摄像头?我不知道啊。”
    余生手里拿着苹果邋遢的走过来,问我什么情况,我指了指摄像头。
    “还有这癖好呢?哎呀卧槽?还是能录声音的。喂,喂!那小子,你咋回事?偷窥不找个年轻的,这都多大岁数了有啥看头。”
    我发誓,这话谁听了都想踹他几脚。
    那绝对不能惯着,我上去就是一个飞踹。
    正在我想指鼻子开骂的时候,小月缓缓下楼。
    “乐乐这孩子,很坚强。唉太惨了。”
    小月和我们不能像司马高瞻那样用思维交流,所以我赶紧高个急,去厕所。
    “小月姐,乐乐现在什么情况?”
    小月叹了口气说。
    “四肢没问题,某个器官已经彻底换假的了,唉,这孩子如果不是乐天派,早就自杀了。”
    我不解的问。
    “爹妈看着呢,说自杀就自杀啊?”
    小月这回倒是给我详细的解释了一下。
    “人只要有了轻生的心,多少人看着都阻止不了,就和抑郁症一个道理。”
    “那这心结咱们够呛能打开,撤吧?”
    小月先是鄙视的看了我一眼,转眼就被厕所的豪华和多功能给吸引了,也特么是个没正事的灵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