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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晌都听不见任何响动。
丁向南缓缓睁开了双目,发现劫匪仍旧保持着挥刀的姿势站在面前,跟个巨大的木头人儿似的,浑身僵硬,脸色发白。
他正纳罕,便闻劫匪身后传出来一道似笑非笑的声音:“大侠我游历刚刚回来,惩恶扬善第一个收拾的就是你这小杂碎,感不感动?”
劫匪当啷一声扔下了长刀,哆哆嗦嗦的举手投降道:“不敢动,不敢动……”
他腰间凉飕飕的,尖锐的痛感明晃晃的昭告着……
身后的人正拿剑戳着他的后腰,随时随地就要将他给戳成糖葫芦了。
丁向南闻言怔了片晌,失笑道:“弟弟,回辽东城怎么也不告诉我一声?”
劫匪身后冒出来一个小脑袋来,那人乍一看和丁向南生得是一模一样,可若是仔细看来,便会知晓,书生身上有满满墨香,举手投足都是从容,而他则是浑身侠气,满腔热血。
“哪有盖世大侠提前暴露自己行踪的啊?”丁向北撇了撇嘴道,“哥,你这是第几次被这些狗杂种打劫了?我就说你,人善被人欺,若是像我这般——”
说着,他便要提剑刺过去,谁知丁向南连忙过去阻拦:“得饶人处且饶人,这次就算了吧,也不是第一次瞧见他吓唬人了。”
方才那凶神恶煞的壮汉瞬间便哭了。
若是姑娘家梨花带雨,尚且称得上是个我见犹怜,他一个大老爷们儿哭起来惊天地泣鬼神,气得丁向北甩开兄长阻拦,暴打之。
那年丁氏兄弟刚刚满二十岁,丁向北尚未身染重病。
丁向南记性好,他记得那是弟弟第一百零八次救下劫匪手中的自己。
那自称救世游侠的丁向北自小便替哥哥赶走一切欺负他的人,并且对书生的心慈手软十分不屑,他一回来,再无人敢轻易来丁家的小院借钱借米。
反而,出现了一个奇景。
那便是从早到晚,不论何时,小院门口都会站着几个含羞带怯的姑娘家,篮子里不是装着鸡蛋就是装着小米,要么便是野花野果一类。姑娘们矜持,站在那里徘徊不敢进,有人路过便问她们找谁,她们便会娇羞地回答:“找丁公子。”
素日都是丁向南出门应付借钱的坏街坊们,这次他照旧出去,却瞧见那些人直接掠过了他,奔到了丁向北身边去。
瞬时之间,丁向北便被莺莺燕燕簇拥起来,就像是红花之中忽然冒出来的绿叶,看得丁向南频频摇头。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不成体统。”兄长如是点评。
“哥,羡慕吗?”送走了一众姑娘,丁向北下巴上甚至印着一个隐隐约约的唇脂印子,拿不过来了似的将篮子向上提了提,“没办法,或许这就是命,隔壁二大娘都特别喜欢我。”
丁向南自然对此嗤之以鼻:“不知羞耻。”
“你整日说要做救世大侠,要经商致富,要劫富济贫,那便老老实实去做。为兄可不想瞧见你花天酒地,于美色中耽溺。”他正经道,“傻小子……你听我话,往后也不要走远了,就在辽东城住着吧,安安分分娶妻生子,在小城过一辈子不好吗?”
彼时的丁向北当然不屑一顾:“怎么可能。”
这一年,丁氏兄弟十八岁了。
或者当真是人之初性本恶,小时候,丁向南是个软柿子,众人便总喜欢拿捏这善良之人,丁向北曾眼睁睁看着兄长被几个小毛孩儿扯坏了书、打破了头,当时便心存不甘,之后才萌生出做大侠,锄奸扶弱的想法。
那么当大侠,首先需要一把剑。
这年的端午节,年幼的他便瞧中了摊子上的小桃木剑。
丁向南自己的破布衣衫穿得都薄了,也舍不得买一件新的,可是弟弟说喜欢那做工精致的小桃木剑,他便舍了买笔墨的钱,转眼买下了丁向北喜欢的东西。
那一年,丁氏兄弟不过十岁。
沉沉浮浮的破碎记忆之中,丁向北回顾了自己这短暂而波折的小半生,他此时神志不清,根本无法从人世八苦的碎片中挣扎出来,却慢慢地、慢慢地红了双眼,落下两行泪来。
两瓣莲花交错不断,再度将他扯进了回忆。
丁向北看见了哥哥下跪苦苦哀求老道,折了读书人金贵的腰,求得了一个看似公平却又不公平的办法来。他看见丁向南以血为媒,白天拜日,夜间拜月,日日夜夜三叩九拜,在辽东城不断奔走,他走得双足血肉模糊,额头鲜血横流,活生生以命换命的消耗掉了自己千辛万苦得来的性命。
在人世八苦残存碎片的结界中,众人皆可看见他们的过往。
肖桃玉眼前再度渐渐回归成了得意楼的景象,她便知晓,结束了。
一道莲花瓣终于不再和云曦双剑硬碰硬了,而是乖乖巧巧的漂浮到了她面前,她这才瞧见,花瓣,也就是人世八苦的碎片前方,幽幽的浮着一个金色的字——生。
看样子这便是生苦了,肖桃玉伸出手来,尚且来不及触碰,碎片便自行收到了白芸锦玉坠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