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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7节

      真要是算到八十年代,还有很长的时间,说不定他不用干啥都能成为万元户。
    那可是八十年代初的万元户,能做的事儿多了。
    可是,以后的事儿,谁好说呢。
    徐莎就觉得,手里多点钱,也许……也不错?
    徐莎迟疑了一下,没有立刻下定决心,反而是出了门,这出了门才发现,外面的雾气已经消散了,又如同往常每一天一样,都是阴沉沉的带着丝丝凉意。
    现在外面的天气已经一天比一天暖和了。
    但是这里依旧没有变化。
    好在徐莎已经习惯了这个温度。
    徐莎出了门,这一次她没着急往外拿东西,反而是在街上溜达起来,这边还是比较繁华的,路边有不少的门脸儿都装修的相当精致。徐莎暗戳戳的想:“其实这些装修材料,都是可以带出去的。”
    再继续往前走,是一家披萨店,这家披萨卖的很便宜,比必胜客之类的价格低。所以还挺受徐莎他们这些学生党的喜欢的。她进了门,看着这里和以前一样,没有变化。
    是啊,这里虽然是餐厅,但是这里是加盟连锁店,大家都知道,他家是每天早上才会配送半成品过来。因此也没有什么人来这边找吃的。
    相比于这里不知道能不能找到一点吃的,大家自然是更乐意去超市之类的地方。
    所以出事儿之后,超市和食品店是被抢夺最厉害的,不过随着撤退的消息,粮食又是最快被大家放弃的。出去了,他们就不需要为了一口吃的担心了。
    那自然是要拿钱走人的。
    徐莎来到后厨儿,不经意的掀开放在一侧的长方形储水桶:“卧槽!”
    她的眼珠子,差点凸出来。
    她做贼一样啪的一声将水桶盖儿盖上,随即有反应过来这里没有人啊!
    她重新把水桶打开,直勾勾的盯着水桶里的东西,心跳砰砰砰。
    水缸里的最下层,是一层黄金首饰。
    她根本不考虑谁把东西放在这儿,因为不管什么事儿,都不存在了。
    而且,一点也不意外啊。
    一个月的混乱,虽然开始几天还好,但是后来大半个月,确实是乱一些的。有人趁乱搞小动作□□,也不在意料之外。有人是缺吃的要想办法,但是也有那些,不是缺吃的,就是单纯的想趁乱发财。
    这样的人,总是有的。
    就不知道这个人为什么没把东西带走了。
    不过那人应该挺急的,不然也不会把东西扔在这里藏匿了。
    徐莎把金首饰都捞出来,整理在一起,统一塞到了一个包里,准备等一下送到自己的基地去。以前要走过去,比较远,现在她可以开车,那就不太耽误时间了。一来一回,估计也用不上一个小时。
    徐莎找出袋子把黄金装好,正要走,猛地就觉得自己感觉到闪了一下,她侧头看向了柜台外面,这里是内外通透的,徐莎没有犹豫,直接来到外面的就餐区,墙壁的一侧摆了一个偌大的观赏鱼鱼缸,现在鱼都死了,全都飘在浴缸上面。
    但是,徐莎盯着看了一下下,随即伸手在浴缸里搅合了一下,抓起一把缸底的细沙。
    “卧槽。”
    她在细沙里,找到一颗钻石。
    她赶紧细致的寻找起来,找来找去,大大小小的钻石,竟然有接近一百颗。
    徐莎瞪大眼:“我的妈妈呀。”
    她不敢想这东西值多少钱,赶紧找了东西包好,不管多少个人说这个东西是智商税,但是它值钱也是真的值钱的。徐莎没有久留,赶紧把这些东西装好了,出去找了一辆还有汽油的车子,开到了基地,直到把东西锁好了,徐莎才放心的拍着胸口。
    “穷人乍富,大概就是我这样了。”
    虽然她这段时间一直都能找到各种各样的东西,那些东西,是穿越前她享受不起的,但是不管是衣服还是生活用品还是食物,再怎么样脱离不了他们作为物品本身的价值。
    徐莎虽然咋舌但是也知道如果不认牌子,这就是普通的东西。
    可是!!!
    这种黄金钻石就不一样了。
    真是看见一次震惊一次。
    这种东西拿出去就是能换钱的啊。
    徐莎开着小破桑塔纳,又再次离开。
    “骑上我心爱的小摩托,就永远不会堵车……”
    她原本觉得自己大概要一个小时,但是却忘了算,现在的马路,车少人少,根本不会堵车。她这一个来回,才半个小时。而因为有车,徐莎默默的继续向前开,大概又开了半个小时,停在了麦德龙的面前,她嘎吱一下把车子停下,颠颠儿背包,小跑儿进去。
    他们江海市的麦德龙、山姆超市都开在一个片区儿,紧紧的挨着,徐莎打算一家家的看看,虽然不知道这里会不会空了,但是她还是没打算放过。
    反正,先看一看,总归心里有数儿。
    这一宿,徐莎开着小破车,来回转悠,十二点十分,当钟楼的大钟响起,她终于昏睡过去。
    他们这边都是挺奇怪的,春天雨不多,秋天雨才多。十天半个月也都没有再下一场雨,徐莎和江枫也没有顺利在江海市会和。不过虽然没有会和,两个人倒是天天见面儿的。
    很快的,他们也迎来了胡杏花的婚礼。
    胡杏花的对象骑着一辆自行车,车头绑着一个大红花,看起来十分的体面,男方看起来体面,女方也是不遑多让的。胡杏花竟然穿着一件大红色的连衣裙。
    虽然天气还很凉,万万达不到穿裙子的地步,但是她还是穿了半袖的连衣裙。
    不仅如此,头发也烫成了时髦的款式,一双小皮鞋,看起来比城里的工人还体面。
    这一身,可真是闪瞎了村里姑娘们的眼,一个个嫉妒的眼睛都要滴血了,而一些没结婚的小子也很直了眼,不敢相信胡杏花这么好看。
    胡杏花化了淡妆,不得不说,她化妆倒是还不错,原本三分颜色现在也有六分了。
    他们村里人什么时候见过人化妆啊,就算是结婚,顶多也就是一个口红,很多都是什么变化也没有,拎着小包袱走人的。可是,胡杏花偏是做出了大家没见过的范儿。
    这下子,可不是全村轰动。
    胡杏花享受着大家羡慕与嫉妒的注视,面带微笑,觉得自己总算是有点重生女的样子,她就该接受这样大家羡慕又嫉妒的眼神儿,她就该是天生的女主。
    果然,胡杏花这个名字就是克她。她改名叫胡紫菱,一切就不同了。
    上一辈子也是,她一直都在泥潭里讨生活,甚至染了不少病。也是最后,她跟老姐妹一起出去玩儿的时候拜佛,找人算了命,才说他的名字不好,她正是改名胡紫菱出来的路上,才因为车祸回到了少女时代。
    重生太过喜悦,后来又太过操蛋,以至于她都忘记,自己得改名字这件事儿了。
    现在改了名字,她是觉得最好不过了。
    胡杏花带着微笑,坐上了自行车的后座。
    虽然她觉得自己这的更好的车子,劳斯莱斯,迈巴赫也不为过。但是现在这个年代,一台这样的自行车,也就没有什么差别了。她得意的视线扫向众人。看到白莲花嫉妒的发抖的表情,越发得意的冲她一笑。
    等在看到徐莎,笑容倒是敛了几分,她飞快的别开眼,不多看她一眼。
    徐莎脑子有病,她多看一眼,这人就以为自己喜欢她。
    妈的,她有大男人不喜欢,喜欢她?
    自恋狂。
    神经病。
    胡杏花迅速的别开视线,徐莎怼怼身边的江枫,更加肯定:“你看,我上次的猜测没有错吧?”
    胡杏花如果不是喜欢她,干啥要这么此地无银三百两?
    江枫嘴角抽搐,没想到徐莎还想着这一出儿呢。
    他实在没忍住,伸手揉了一把她的头。
    徐莎:“你干啥啊!”
    江枫:“看不出来吗?找事儿啊。”
    徐莎重重的哼了一声。
    徐莎冲着江枫挑挑眉,视线扫到了胡杏花的娘家,胡杏花的娘家一个个都脸色不太好,她娘家爹妈有点笑容,但是更多是强颜欢笑。至于胡杏花的嫂子,已经脸黑的都要变成墨水儿了。
    也不止是徐莎看见,村里其他人,多少也看见了,各自交换着眼神儿,不用说话就能脑补出一场大戏。
    不过,胡杏花这场婚礼,也是给村里许多家里带来了不少麻烦,谁让胡杏花这结婚的规格太高了呢。以至于旁的姑娘结婚,都恨不能有这么一条红裙子。
    如果没有,少不得要发生一些龌蹉。
    每当这个时候,村里这些老娘们都要骂胡杏花不做人。
    她自己嫁人就嫁人,竟然还牵连别人家,这不是讨厌?
    不过这都是后话,随着胡杏花坐上自行车的后座,自行车骑出村子,徐莎看着胡杏花的背影,深深的觉得,她的春天,就要来了!
    是的,她的春天!
    因为知道胡杏花是重生的,导致徐莎很多东西都是不敢拿出来的,就怕有个什么差池,被发现不对劲儿,可是胡杏花结婚走了啊!而依照徐莎对胡杏花的了解,她怕是一年半载也回不来一次。
    那么,她自然就可以更加放松的倒腾一些便利的东西自家用了。
    哦也!
    想一想,怎么能不令人高兴呢!
    所以徐莎很高兴的啊。
    徐莎特别的高兴,可是也有人不高兴,像是白莲花,那嫉妒的嘴都要歪了,她的嘴唇都咬出了血迹。有时候人就是这样,徐莎一直都表现的条件很好,很有钱,虽然很令人嫉妒,但是大家习惯了,也就觉得好像就应该如此。
    谁也不会觉得得很突兀。
    但是胡杏花这样和大家一样的人突然间就变了,飞上了枝头变凤凰,这一下子就让很多人受不住了。
    重中之重,就是白莲花。
    她愤恨的盯着胡杏花他们离开的身影,带着几分哆嗦。
    徐莎不经意的看见,推推江枫,说:“这是疯了吧?”
    江枫:“嫉妒使人丑陋。”
    徐莎噗嗤一声笑出来,说:“你这还甩词儿?”
    江枫:“我说的是实话。”
    他又问:“你家跟他们家有礼尚往来吗?”
    徐莎摇头:“没有的。”
    江枫:“我也没有,走,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