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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于是道:“五分钟。”
    ***
    到了房间里,小丫头才道:“大姐姐,你别难过。”
    她读到了爸爸的心思,其实爸爸这么想赶走悠兰,一半是因为爸爸真心讨厌妖怪,觉得妖怪没几个好东西。另一半呢,则是爸爸记得妈妈在天上看着自己。所以,爸爸给自己定下了许多规矩:例如说,绝不和任何女性产生瓜葛。女妖怪也不行!
    “……我爸爸不喜欢妖怪,他也不喜欢任何女人靠近他……你最好换个方式报恩吧!”
    林小七倒是挺同情这个仕女的,她看得出来,对方其实是个颇善良的妖怪。
    悠兰点了点头,她忽遇恩人,却遭到冷遇,心里颇有些难过,但听到小殿下的安慰,这难过就随之烟消云散了。
    于是问道:“那,我该怎么报恩?”
    “嗯……你过来。”林小七勾了勾手指头:“我跟你说一件事。”
    悠兰就靠了过去,紧接着,她瞪大了眼睛,不禁叫了一声:“啊?公主你想做这件事?”
    小七宝宝点了点头。其实,这次下凡来,她不光光是来找爸爸的,她心里还存着最重要的一件事,那就是:找个办法,帮爸爸妈妈接上姻缘线,继续他们的仙凡之恋。
    “怎么样,大姐姐,你知道有什么办法,可以接上姻缘线吗?”
    她料想对方是活了800年的大妖怪,总比自己要见多识广吧?
    悠兰倒是想起一件事来,道:“关于仙凡之别,我300年前参加赶集大会的时候,看过一个故事,讲的是仙凡之爱。”
    “赶集大会?”林小七问道:“什么赶集大会?”
    悠兰解释道:“就好比人间的过年和庙会,我们灵界也有四大庙会:惊蛰、夏至、霜降、冬至。到了那四天,整个城市的所有灵物都会在鬼市里欢聚一堂,再把一年来搜罗的好宝贝都拿出来买卖交易……”
    林小七想起来了,她从前听角木蛟叔叔说过的:下届的灵物也有“赶集大会”。就好比天庭上也有神仙蟠桃大会,就是大家凑在一起吃喝玩乐的日子。
    她不禁问道:“那你看到的是什么故事?”
    悠兰努力回忆道:“好像是说:一千年前,佛祖座前有个莲花灯修炼成了仙体,那莲花灯本想下凡渡化世人,却不小心爱上了一个凡间女子……后来,他似乎是通过某些手段,脱了仙籍,和那凡人在一起了。”
    林小七立起了两条豆形眉毛:“我也拜托过老君爷爷去翻阅神仙和凡人在一起的书,但是老君爷爷说,根本没有这样的书。”
    “因为仙凡之恋是天庭的禁忌。”悠兰解释道:“仙界肯定不会让这种本子流传于世的,就连说他们的故事都是忌讳。但是我们灵界没这个忌讳。所以,就有好事的妖怪把这个故事写成了话本。”
    林小七点了点头,她现在好奇心爆棚:“那,现在还有那个故事的本子吗?”
    “不知道。估计有,也需要时间找一找。”悠兰思索着:“后天就是冬至的赶集大会了,要不然,我再去打听还有没有人知道这个故事。如果找到的话,我再带消息给你。”
    林小七点了点头,悠兰姐姐肯帮她解决爸爸妈妈的问题,那再好不过啦。
    于是道:“我也陪你去参加赶集大会吧!”
    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嘛!
    再说啦,她还有其他的事情,也想帮爸爸暗地里做一做。比方说招聘几个狐狸精大明星之类的,让爸爸可以不那么操心。
    她是爸爸的贴心暖宝宝丫。
    悠兰吃惊道:“你也去参加冬至大会?!内侍大人他会同意吗?”
    “没事的,我们偷偷去,别让爸爸知道!”
    林小七一本正经道,别忘了她可是一个敢于独自下凡的宝宝,胆子那是大大滴有!
    五分钟很快就到了,当林彬祁打开房门的时候,房间里只剩下挥挥手的林小七:“大姐姐,再见!”
    他循着女儿的目光看向窗外,只见仕女图漂浮在夜空中,一眨眼又消失不见。
    林彬祁不自觉松了一口气,总算送走了这个妖怪。
    **
    这天晚上,林彬祁搂着女儿睡觉。
    这个小家伙不知道,他到底有多么害怕失去她,所以想摒弃一切接近她的外人。更何况是妖怪呢?
    看着女儿熟睡的小脸蛋,林彬祁的心情一下子晴朗起来,他宠溺地刮了刮她挺翘的小鼻子。虽然生意还没什么起色,但女儿在这里,就比什么都重要。
    但话说回来,他也庆幸五岁的女儿是个半仙,比一般的五岁孩子懂事许多。要不然,让他从0基础开始带娃娃,那一把屎一把尿的奶爸生活,就能让他不知所措。
    再想到带娃娃的问题,林彬祁就考虑起来:得赶紧找几个保姆照顾女儿。当然,安全第一,他必须保证保姆是值得信赖的人。
    想到这里,他的目光不自觉落在了手机上:要不然,跟妈妈打个电话?
    因为五年前那件事,他和自家老头子闹别扭,父子四年都未曾见面。但他和妈妈的联系没有中断。如今孩子从天而降,他倒是想将这个好消息告诉妈妈的……
    正在这时候,电话震动了起来。
    林彬祁拿过来一看,不禁摇了摇头:真的是想曹操曹操到。
    他悄悄下了床,去了厕所接电话:“喂?”
    林老爷子咳嗽一声,淡淡道:“……我听说,你在杭州招人,打算重新开张?”
    咯噔!一声,林彬祁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加速。
    他知道自己重新开张这件事瞒不了多久,可没想到,人还没招到,爸就收到了消息。
    他淡淡回复道:“是。”
    “你身边的那个孩子是谁的?”
    老爷子再次问道。昨天的时候,林老爷子就知道了儿子最近的所作所为。当然,林老爷子知道儿媳妇是怎么死的,他当然不会觉得儿子身边那个孩子是亲的。
    林彬祁听到这句话,心头无名之火速起:当初要不是爸的过错,夏七七怎么会在交火中身亡?!他的幸福怎么会支离破碎?!可这五年来,老爷子却冷冰冰地劝他忘记。呵?当人心都是像他那般冷血的?!
    他几乎是赌气道:“是我朋友的孩子。”
    “你带什么孩子无所谓……”林老爷子深吸一口气,似乎是告诫道:“但星辉这件事,当初是你放弃的,你现在又要……”
    “当初是当初,现在是现在!”
    林彬祁想发火,但考虑到小七就在隔壁,他不禁压低了声音。
    林老爷子沉默了一会儿,才道:“我不管你这次怎么想的,但你既然不卖星辉大厦,那就签对赌协议吧!”
    对赌协议?林彬祁觉得可笑。不过这样也好,签了对赌协议,他就要支付一笔钱,作为使用星辉大厦和星辉这个名号的代价。不必亏欠自家老爷子什么东西。
    于是问道:“什么对赌?”
    林老爷子淡淡道:“一年赚三个亿,要不然,你要填补这个空缺,我还收回星辉大厦和你使用星辉这个商标的权力。”
    “……”
    星辉当年最辉煌的时候,也就是一年3个亿的净利润,现在的星辉什么都没有。但是签署了对赌协议以后,一年赚不到三个亿,亏空的那部分得自己掏腰包。林彬祁很明白:老爷子这是逼着自己低头。
    他沉思了片刻,现在的自己什么都没有,唯独星辉大厦和星辉这个招牌,是唯一的起点,要是不答应老爷子的话,连这个起点都没有。老爷子也会立即拍卖星辉大厦。
    他答应过女儿,会保存下这栋楼,那是他和妻子定情的地方。
    所以:“好。”
    这一场战役,他不会妥协。
    第12章 庙会   找呀找呀找本子
    来到杭州的第四天,林彬祁总算开始走运。他招聘到了3个有经验的公司高管,双方互相看了合同,还算满意。
    只是那个父子间的对赌协议摆上了台面,让他的经济压力骤然变大,也不知道能否再招到合适的艺人呢?
    晚上回到酒店,林彬祁早早洗完澡,就拥着女儿温暖的小身体上床睡觉。睡前,林彬祁还给女儿讲了一个《小鸭子找妈妈》的故事,娃儿听得津津有味。
    但是关灯以后,林小七就从爸爸的怀里钻了出来,再悄悄捏了个咒语,道:“妈咪妈咪——睡!”
    于是爸爸就睡着了……
    要偷跑出去嘛,首先就是要搞定大人。
    小娃娃跳下床去,打开了窗户,招了招手:“大姐姐,可以啦!”
    仕女图悠兰从窗外飞了进来,落地化为那俊俏的古装女子。
    悠兰看了一眼林彬祁,悄悄问道:“你爸爸允许你去了吗?”
    林小七眨了眨眼睛:“没有,我没告诉他,不过等他醒过来,我们回来就好啦。”
    “……”
    悠兰有种拐娃儿的错觉。
    “公主,你稍微装扮一下,要不然太惹人注目。”事不宜迟,悠兰变戏法似的拿出一大堆东西来:“这个是狐族的面具、这个是狐毛披风,这个是狐狸耳朵的耳罩……”
    悠兰会把她装扮成一个小狐狸精,遮掩去神仙的气息,再带进冬至大会。
    “悠兰姐姐,我不戴面具可以吗?”
    小殿下爱美,她觉得狐狸的脸上长满了毛毛,没自己的脸好看。
    悠兰帮她调整好了面具的尺寸:“不戴不行的,小公主,您的身份毕竟是神仙,最好不要让妖怪看到您的真实面目。”
    “好吧!”
    确实,要是神仙去参加灵族的庙会了,一定会引起大混乱的。
    不一会儿,悠兰装扮完毕。林小七对着镜子照了照,镜子里的自己毛茸茸的,头顶一双狐狸耳朵,屁股上一条大尾巴,脸上都是狐狸的绒绒毛,怎么看都是可爱的小狐狸一枚。
    “要是芭比也能穿这样的衣服,和我们一起去就好啦!”小殿下突发奇想。
    悠兰掩嘴而笑:“时间不早了,马上过了凌晨,庙会就要开始了,我们赶紧出发吧!”
    “好。”
    一仙复一妖,消失在了夜色中。
    ***
    本届灵族的冬至庙会就在杭州城隍庙附近举行。
    悠兰把她带到了城隍老爷的庙门口,递上了两封请帖。庙里就走出来一个道士,引导着她们两往后门而去。
    进去以后,悠兰才告诉她:灵界的庙会和人类用的不是一个空间。虽然都是在杭州的地界上,但庙会所使用的是灵界的空间。而穿过了寺庙,后面豁然开朗的地方,就是灵族地盘。
    过了走廊尽头,前方果然是个熙熙攘攘的街道。装饰风格是古色古香的,里面行走的“人们”都是一副现代人的打扮,其实他们的脚下都没有影子,通通都是妖怪变的。
    “哇,好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