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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离别

      “二十一加一百二十五等于多少?”
    书房之中,秦风右手拿着教鞭,轻轻在自己的左手上来回敲打,有些不怀好意地看着坐在他面前的魏徵和杨英两人。心中仿佛在期待两人答不出来,好能一展他作为老师的雄风。
    这世家大族的子弟打起来,会不会比魏徵这穷小子感觉更好?
    魏徵一脸自信道:“恩师,是一百四十六。”
    秦风一皱眉,转头继续问道:“那四十七加三百二十八又是多少?”
    既然魏徵没有破绽,秦风便果断转移了目光,反正这两天打这小兔崽子有点腻,倒是杨英这家伙细皮嫩肉的,打起来手感应该更好。
    教书这种事,其实秦风也不怎么懂,可想来和上辈子孤儿院养猪应该差不多才是。
    杨英抬眼偷瞧了秦风一下,发现秦风正一脸奸笑地地看着自己,而他手中那上下挥动的教鞭则给了他莫大的压力。
    “偷看什么,快答,我数到三,若是答不上来...嘿嘿。”
    冷汗顺着杨英的额头流淌下来,说实话,他见过的老师不计其数,可想秦风这种专门等着学生答不出问题,然后过过手瘾的,他还真是第一次见。
    “一...二...”
    秦风阴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仿佛催命符一般,回想起前几日魏徵被秦风打手心的场景...杨英心中闪过一阵恶寒,连忙放弃了藏拙的打算。
    “三百七十五。”
    “唉。”
    秦风有些遗憾的放下手中的教鞭,开始让他们背诵乘法口诀表。
    “一一得一,一二得二...”
    郎朗的背诵声中,秦风一脸愉悦,这种感觉好像让他回到了前一世还在孤儿院的时候。
    那时候,孤儿院的小伙伴们就是如现在一般,每日学习、干活,那个时候觉得很苦,可如今回想起来,那段时日却无比的快乐。
    中午照例,还是师徒三人一起吃。
    魏徵是因为家境贫寒,又是小孩子长身体的时候,所以秦风每日都会把他留下来和自己一起吃饭。
    至于杨英...这家伙虽然同样也在长身体,可他家里却一点都不穷,只是垂涎于秦风的美食才每日留下来混吃混喝,还美其名曰增进同门感情。
    待下午放学之后,杨英没有如往常一般离去,而是有些遗憾道:“子玉兄,小弟为俗事所累,可能最近一段日子都不能前来听讲了,不知道何时才能再次受教。”
    这段时间来,杨英在秦风这学到的东西可谓是五花八门,什么东西都有,有时候兴致来了,秦风会拉着他们侃上一天的大山,天南海北什么都说。
    虽说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内容,偏偏魏徵和杨英两个人就是听得津津有味。
    不过要说这段时间杨英的收获,那毫无疑问是数学。
    在秦风的指点之下,杨英发现数学竟然如此的奇妙,大到一个国家,小的平民百姓,数学都在默默地发挥着作用。
    虽说目前大隋也有汉朝留下的《九章算术》等有关数学的书,可明显没什么人会去专门研究这个东西,说它一句杂学中的杂学还真不过分。
    此外,秦风所讲的那些物理、化学、地理,尤其是秦风做的一些小试验,这些东西都让杨英眼界大开,发现自己从前学的东西都有那么一些...肤浅。
    秦风楞了一些,问道:“要回弘农去了?”
    大兴城是大隋的国都不假,可弘农杨家的子弟自然不好离家太久,这些世家大族内部的事,秦风可不准备掺和,也没资格掺和。
    杨英楞了一下,却没有否认,而是开口道:“子玉兄,可愿随小弟到洛阳一游?”
    洛阳是东都,繁华程度比大兴城有过之而无不及,最重要的是,弘农距离洛阳并不远,杨家绝对算得上半个地主。
    魏徵脸色一黯,他虽然年纪不大,但却听得出来,杨英口中的一游,绝对不只是简简单单的游览一番而已。
    这是招揽!
    对于自己的判断,魏徵无比的肯定,这件事在这个年头一点都不奇怪,弘农杨家也确实有招揽自己恩师的资格。更重要的是,恩师既然已经无法走上仕途,那投靠在弘农杨家的麾下也未必是什么坏事,毕竟是当今陛下的宗族,可...
    魏徵的脸上升起一丝黯然,他怕自己会失去这位给他饭吃,教他读书的恩师。
    秦风的目光在两人之间转了转,两个毛头小子的心思自然瞒不过他,心中暗暗升起一丝得意。
    当初死活不愿意,还得本公子逼你拜我为师,现在知道舍不得了?
    不过秦风确实没投靠一个家族的打算,尤其是弘农杨家。
    别看如今的弘农杨家风光无限,连皇帝都得巴结,可皇帝毕竟是皇帝,旁人不清楚你们两家怎么回事,你们自己还不清楚?
    皇家归入弘农杨家简单,可问题是,谁为主,谁为次。皇家自然是不能算旁支的,可杨家之人难道就甘心让这群根本没有血缘关系的皇家占据主支的位置?
    更别说隋朝十分的短命,如果天地变换,轮到李家做天下的话,你弘农杨家作为前皇族,可能讨得好去?
    完全可以这么说,弘农杨家就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如今大隋在的时候,防备着他们,等到大隋完了,他们落不到好处不说,还得受连累。
    这一连串的问题都是麻烦,秦风虽然看杨英这小子很顺眼,但他可不愿自己被卷入这个漩涡中去。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阿英,你自去便是,我却是更喜欢这闲云野鹤的日子,倒是辜负了你的一番心意。”
    “待你他日再来大兴,我定当拿好酒招待你。”
    魏徵一脸的欣喜,杨英却是有些脸色黯然,但还是躬身行礼道:“子玉兄出口成诗,果然大才,小弟拜服。”
    嗯?这诗还没被人做出来吗?
    秦风一脸懵逼,沉思半晌才想起来,这诗好像是李白所作,如今大隋不过刚刚建立,李白他爹保不准还在哪个地方撒尿和泥玩呢,这诗自然不会有人知晓。
    自己又当了一次文抄公?这是不是...不太好。
    老实说,秦风的本意是不想把这些东西放在自己头上的,毕竟凭他的水平,总有露馅的那么一天,可如今这情况,没法反驳啊,你说不是你作的,那是谁?
    看着秦风有些纠结的模样,杨广还以为他是不舍自己离开,便宽慰道:“子玉兄放心,小弟此行最多三个月便会回来,若是学习上遇到什么难题,还请子玉兄多多指教。”
    秦风愣住了,问道:“可我们该如何联系?”
    这年头可不是秦风所处的后世,别说手机、电话,甚至连电报都没有,飞鸽传书秦风不知道被搞出来没有,可想着唐诗、宋词中无数文人墨客高唱离别,想来信鸽如今就算有,也应该有一定的局限性才是。
    杨英伸手一招,随即一个年轻人便应声走到了书房的门边,微微一行礼,却不开口说话。
    “子玉兄,此人名叫罗鹏,以后我们的来往书信便由此人转交。”
    秦风和魏徵师徒俩何曾见过这等场景,闻言顿时有些懵逼。
    他娘的,有钱真好!
    罗鹏再次躬身,道:“少爷放心,秦公子也放心,小人平日就住在隔壁庄子,少爷的信来了,小人定当第一时间给秦公子送来,若是秦公子有事的话,派人去隔壁庄子吩咐一声便是。”
    杨英走了,虽然他说只有三个月,但失去这名聪慧的弟子依旧让秦风有些失落,不过唯一幸运的是,还有一个魏徵在,这小家伙其实也十分的聪明,一点没有辜负他在历史上那么大的名头。
    最重要的是,秦风的记忆中根本没有杨英这个名字,想来原本历史中不是泯然众人,便是死在了隋末那场动乱之中,或是根本没等到那场动乱便被杨广给祭了天。
    秦风可是记得清清楚楚,杨广第三次征讨高句丽时,弘农杨家的家主,杨素的儿子杨玄感可是第一个高挂反旗的世家子弟,他的结果无需说,而弘农杨家的情况恐怕也好不了。
    这杨英,或许就死在了那一场动乱之中?
    秦风不敢肯定,这种大家族的事,能不掺和还是不掺和的好,万一杨广那个倒霉玩意儿因为此事牵连到秦家庄...到时候若是有能力的话,那就搭把手,把这可怜孩子救下。再多的,秦风现在可不敢去想。
    杨广那厮可不会跟你讲什么道理,秦风也没觉得自己有和杨广讲道理的资格。
    “且去。”看着剩下的魏徵,秦风突然有些意兴阑珊,怎么就穿越到了这该死的隋朝,去唐朝多好,至少稳定,无需担心乱世的来临。
    “明日你自己来书房看书。”
    似乎是看出秦风的心情不好,魏徵一脸恭敬道:“弟子谨遵恩师教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