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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两颗贝齿。
她睡得很香甜呢,他整颗紧绷在一起的心轻微有些放松,他起来喝一口水后,然后慢慢躺下去,怕是会吵醒她一样。
他深深看了她一眼,然后伸过身子抱住她,估计他抱得有些紧,她被他吵醒,“怎么了……”她问的迷糊,就像一只没有睡醒的猫儿,微倦在他怀里。
“没事……”他轻轻道,“睡吧。”
他向来起得很早,这几天尤其是。
他睡得很浅,加上这几天睡眠质量差,他都认为自己好几天没有睡过安稳觉了。
她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些安神茶和中药偏方,弄尽法子治疗他的睡眠问题。不过只有天知道,他的睡眠是没有办法治疗的。
因为她,他进退维谷,思前顾后,患得患失,不管他何如选择,他都过不了自己心里的那一关。
以前他父亲就教导过他,认为他过于自信。他那时认为,只要是有准备和有能力的人,自信一点又何妨。
所以对于感情,他亦是如此。
他自信能掌握她,自信自己能驾驭这段感情,不过他忘记了一点,他可以驾驭她和他之间的感情,却驾驭不了自己的心,也控制不了自己逐渐沦陷的心。就好比在这段感情里,他以为自己的胜利者,不料,不管他自己愿不愿意承认,他才是输得最惨的那一个。
“你就是秦然吧,我是建筑系的童颜,我们可以先做一段时间的朋友。”她追上他,笑意吟吟地跟他打招呼,她微微喘着粗气,光洁的额头还上冒着细汗。
他记得她那时上身穿着一件白色的中式女士衬衫,下身是件泛白的蓝色牛仔裤,干净清爽得让人觉得很舒服。
他蹙眉看了眼这个女孩,下意识把她当做上来搭讪的无聊人士,而她下句话也证实了她正是上来搭讪的无聊人士。
她说:“你长得很像我一个认识的人,所以我就过来认识认识你。”
他感到好笑,这句俗的掉牙的台词是被她从哪里挖出来的,他看了她一眼,长得不错,瓜子脸,一双眼睛眉目飞扬,很精神。
他耐心突然变好,问:“你就是过来认识认识我的?”
她想了下,然后说:“当然不是……其实我是这样想的,如果你也觉得我不错,我们就做男女朋友吧。”
“为什么?”
“因为我觉得你不错啊……”她看着他,脸色微红,但是却说得理直气壮。
他下意识觉得这个女孩脸皮真厚。他七岁以后,就跟母亲去国外生活,比她更热情奔放的女生也见过,但是却没有见过她这样子的。
不过她没有要他电话号码,也没有给他留下什么联系方式,只是离去的时候,跟他说了句:“我会来找你的。”
对于这个开头插曲,他只能说是不讨厌,他并不讨厌她在半路上拦住他。
果然,她真的来找他了,而且是有备而来的。她不要他的联系方式,并不是她不在意这个,而是她对他所有的消息都打探得清清楚楚。
他走在路上,她会突然出现他的面前,冲他笑嘻嘻地打招呼。打完招呼后,便厚着脸皮跟他一起走,她总能找到理由,“我跟你顺路呢,一起吧。”“原来你要去XX啊,我跟你一起吧,我正巧去找个人。”
“你要去东校区的图书馆啊,你刚来我们学校,肯定不认识路,我带你去吧……”
他说:“我认识路。”
她抬头看着他:“说不定你认识的路是错的,还是跟着我比较保险点。”
她给他带路的时候,肯定忘记了自己也只是个大一新生,她连自己的校区都还弄不清楚方向,怎么带他去东校区。
她带着他饶来来绕去,绕了很久也到不了东校区,不过一路上她总能找到各样的话题,唧唧喳喳地说个不停。
他虽然知道她总是把方向绕错了,他却没有提醒她,跟着她走错路,跟着她继续听着她的唧唧喳喳。
走了很久,他终于不耐烦了,“你还是跟着我走吧。”
她嘿嘿地笑了两声:“好……”
他在图书馆里自习,她不留神就坐在了他的旁边,她手中的拿着一本《时代建筑》,那时候,他才知道她是建筑系的。
她小声问他:“你还记得我的名字吧……”
他顿了下,然后说:“不记得了。”他回答地很老实,他确实不记得她的名字了。
她脸上流露出一丝失落,不过很快便烟消云散了,她从笔记本上撕下一张纸,在纸上写上自己的名字后递给他。
白纸上写着“童颜”两个大字,她的字体很好看,可以看出小时候一定用功地练过写字。
她拿回他手中的纸,然后从他桌前抽了一本书,把这张写了她名字的纸夹入他的书中。
她把书重新递还给他,然后冲他笑笑:“忘了我名字的时候,就翻翻书吧,温故而知新呢,即使你是个限制新民事责任能力人,也可以记住了。”
他打篮球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