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新御书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第41节

      第39章
    但是也隐隐发现,沈夜澜是真的不喜欢那薛蓉蓉。
    不过仔细想来,薛蓉蓉的确不讨喜。
    自己准备让她逃,她却信不过自己,反而朝那辽人举报自己。而且还天真地以为她那沈大人表妹的身份那震慑到这些辽人。
    便想她有这样的思路,只怕是真叫沈家的老太太宠坏了,如此看来,她在沈家老太太的心里是何等的重要了,不然怎么能将好好的一个姑娘家,宠成了这副模样,事情的轻重不分就算了,连好坏都不能辨别。
    沈夜澜似乎能看出她心里在什么,于她旁边的椅子坐下,“我祖母姓薛,当年薛家也是京里数一数二的将门,曾经与□□皇帝一起打下这大齐的江山,薛家未曾破灭之前,府邸门口还有□□皇帝钦赐的镇国柱石。”
    孟茯好像听说过,薛家后来被奸臣楚異陷害与金国勾结,一门二十七口人,全惨死先皇的刀下。
    唯独剩下一个当时在南州沈家养病的小少爷。
    薛蓉蓉便是这位病弱少爷的独女了。
    后来沈家替薛家翻了案子,薛蓉蓉没了亲人,就一直住在薛家。
    哪怕是个女儿,但因为是学家的遗孤,所以沈老太太也将宝贝一般养在眼前,万般爱护。
    “她这样的身世,祖母放在她身上的心思远超沈家的任何一个后辈子弟,只是过于溺爱了,也养成了她如今的这骄纵性子。”祖母过份溺爱,与她是只有坏没有好的,等于捧杀一般,沈夜澜的母亲早前说过几句,却惹了老太太的不快。
    只道是沈夜澜的母亲这个做媳妇的容不得薛蓉蓉。
    所以自此后,谁也不敢多嘴,任由老太太折腾。
    也正是薛蓉蓉这样的性子,所以沈夜澜的父母宁愿他娶了没曾见过面的孟茯,也不愿意他遂了老太太的意愿,娶薛蓉蓉做媳妇。
    孟茯听到沈夜澜的这些话,一时觉得这薛蓉蓉如今这个样子,只怕老太太是脱不了干系的。
    只是她也不好去说沈夜澜祖母的不是,便没在言语了。
    转眼就到这寅时了,此刻正是昼夜交替之时,温度最低。
    又马上要入秋了,这郦县还被群山包围,水汽湿气也就重了些。
    孟茯穿得少,可这披风虽大,裹着里却是面空荡荡的,只觉得腰冷脖子冷腿脚都冷,不禁打了个喷嚏。
    惊得静静坐在一旁不知思略什么的沈夜澜猛地起身到她跟前,口气竟有些着急:“你怎么了?”
    “没事。”就是有点冷。但是她已经将沈夜澜的披风据为己有了,总不能叫他将衣衫也脱给自己吧?
    可沈夜澜却已经脱下外袍了,“你先把这个穿在里面。”但是想起自己这外袍上溅了不少辽人的脏血,孟茯身上那样娇白的皮肤,弄脏了怎好?
    不免就想到当时孟茯穿着折身西域舞娘的衣裳,在众目睽睽之下站着,心里就有些发闷,越想就越是生气。
    孟茯愣愣地看着他脱下衣裳,明明要递给自己,又忽然穿上,还一脸凛然杀意,顿时给她吓得不轻,小心翼翼地开口问道:“先生?”
    她这又软又轻的声音像是羽毛一般,落在沈夜澜心头,这才猛然反应过来,恢复了常态,“我没事,这衣裳脏,这会儿也快天亮了,我带你回去吧。”
    说着,见孟茯起身,很自然就拦上了孟茯盈盈不握的腰肢,给横抱起来。
    孟茯刚想挣扎,就听沈夜澜说道:“你若走动,那披风也挡不住腿。”一双修长白得发光的腿……
    他都不曾好好看过,凭何再给别人瞧了去?
    虽然这会儿外面也没什么人。
    而孟茯听到他的话,忙压紧了披风,这样一来腾不出手去抓他的衣襟,觉得有些不稳,于是只能将整个身子朝他紧紧贴了过去。
    隔着那鸦青色的薄薄披风,孟茯能清晰地感觉到沈夜澜手上的温度,不免是有些觉得不好意思,但回头一想,左右以后要嫁给他,就算是假夫妻,但肯定要住在一间屋子里,到时候肯定也会磕到碰到。
    这会儿就权当是提前习惯了。
    回到下处,天才微微亮起来,隔壁的婆婆却已经起来了,见沈夜澜回来,跟他打了招呼,有些担心道:“你家媳妇一宿没回来,我喊了老头去衙门里报官,也不晓得有消息了没。”
    “多谢婆婆,昨夜她与我一处,如今在屋子里,让婆婆费心了。”沈夜澜朝她谢着,见她打水,忙将手里的水给他送到灶房里去。
    婆婆听着孟茯在屋子里,也就放心了些,见沈夜澜给自己打水,也就出去买菜了。
    沈夜澜也趁着这会儿,借她家的灶火烧了热水送到屋子里去。
    孟茯洗完了澡出来,沈夜澜也用凉水洗了,换好干净衣裳,将孟茯的脏衣裳要来,与自己那沾血的黑袍一并扔到灶火里烧了个干净。
    回头又见孟茯穿着一身昏黄色的对襟衣裙,栗色镶边,不免想起昨儿她那一身勾人魂魄的妖媚模样,与今儿的装束简直是大相径庭,便忍不住道:“你不喜欢鲜一些或是暖一些花色么?”
    “喜欢啊。”孟茯哪里不喜欢了,只是她一直要干活,穿那些不要一个时辰就给弄脏了。
    身上这个也是一天一换,但脏了不是那么明显。
    何况她也晓得自己这身材有些超纲了,穿成这个样子,还能被那好色成性的萧元脩认出来,她要再打扮得花枝招展的,以后上街哪里还方便“喜欢为何总穿着些,你年纪还小,若是喜欢就挑些好看的。”他想,待此间事了,待了玖皁城,就给她买许多好看的衣裳头面。
    忽然又想起自己送她的梅花簪,“那个,你不喜欢么?”
    孟茯先是没懂他问的是什么,直至发现他的目光落在自己的头上,才恍然反应过来,“与衣裳不搭。”戴上有些不伦不类了。
    沈夜澜听罢,暗自点了点头,有些自责自己粗心大意,怎么上次就没想到给她买衣裳呢?不过这些他也不大懂。
    算了,还是等回去了,带她去挑。
    “走吧,咱们去吃饭。”
    孟茯跟在他身后想,其实有些想问玲珑的事儿,但是昨天沈夜澜那时候的气场有些吓人,怕自己提起玲珑惹他不高兴,于是又给吞了回去。
    寻了一处小店吃过早饭,沈夜澜也不放心将她留下了,索性将人带着去了昨儿晚上停留的那院子。
    她好坐在隔壁看书,窗外是一庭秋菊,才打着花苞,想是缺乏打理,横七八竖地倒在一处,枝丫也没人修剪,看起来有些乱糟糟的。
    靠墙处却种着两株碗口粗的桂花树,这会儿花金色的花朵还没完全凋零,仍旧将这一片小院晕染得香醉。
    孟茯看累了书,便趴在窗前往外瞧。
    那韩宣云领着一个小青年走来,也不知道絮絮叨叨跟他交代着些什么,只见那小青年频频点头,然后便转身走了。
    孟茯本还担心打扰他们商量正事,转本抽回目光,没想到那韩宣云却朝她这两走来了。
    “孟大夫。”窗户下面就是横七八竖的菊花,那韩宣云踩在花坛上走过来。
    “韩先生有事么”孟茯好奇地看着他,想起那孙买办说他武功很高,底子好,身上的伤好得快,所以不由得将目光落到他手臂上绑着纱布的伤口,“没见骨头吧?”
    “见了也无妨。”韩宣云回着,转而朝隔壁窗户正好和孟茯这里别开的书房看去,“你家沈先生多半是被你这倒霉运气吓怕了吧?如今是打算将你做孩子一般寸步不离地带在身边了。”
    说道运气这一事,孟茯也很抓狂。
    她上一辈子运气就不好,别人值夜班的时候,都没什么病人。
    轮到她值夜班,运气好的时候就五六个产妇来生孩子。
    那不好的时候,曾经有高达十五个产妇,自己根本就忙不过来,有时候还遇着那胎心异常,或是大出血,有一次还遇到那羊水栓塞。
    半条命都给她吓没了。
    同事们都不愿意与她值班,实在没办法碰在一起了,也是叫苦连天的。
    反正她是大半夜随着产妇转院去上级医院好几次,有一次路上还出了车祸。
    她就盼着医院里赶紧将妇产科分成妇科产科,她也好去妇科。
    可是没等到医院分科,她就到了这里。
    运气也没见好过。
    如今听到这韩宣云侃调,也是无可奈何叹了口气,“好运气全部用来遇到沈先生了,我也没得法子。”
    韩宣云听罢,忍不住哈哈笑起来,“你家沈先生若得了你这话,必定十分欢喜。不过他也没办法一直带着你,我估摸着这一次回了玖皁城,就将你送到他兄长府上。”
    孟茯听着这意思,沈夜澜还要远行?不免想起了沈大人的话,只说沈夜澜是个极少归家的人。
    下意识就朝韩宣云问道:“他要去何处?去多久?”
    “去多久不知道,兴许要去草原一趟吧。我们干的这些事你也知道了,已经死了不少兄弟,就是不知到底有没有用。”
    他们做的这些事情,每一件都算得上是行侠仗义,不计报酬,却每一次都有着性命之忧。
    其实孟茯不解,沈夜澜既然是当今圣上钦点的状元郎,他要做的这些事情,有朝廷势力不是轻而易举么?又不是每一件事情都跟这一次凤凰山矿的事情一样。
    所以便问道:“你们要做的,既然都是为了老百姓,那为何不与朝廷合作呢?”
    韩宣云听到这话,却是‘呸’一口。
    不过倒不是吐孟茯,而是对当下的朝廷,“但凡没读过书的人都晓得,如今咱们这大齐朝廷是个怎样的,反正我等是灰心了,靠着他们不如靠自己。”
    朝廷腐败,皇帝贪图享乐,不问朝政,这倒是事实,不然好好的一个齐国也不会折腾成这番模样,叫四方诸国虎视眈眈,都恨不得来咬下一块肥肉。
    事实上辽国金国都蠢蠢欲动好几次,也得了不少的好处。
    韩宣云显然没有打算跟孟茯说太多,又因提起朝廷,满腔都是愤愤不平,自己把自己气得不轻,便先走了。
    可他的那些话,却像是在孟茯心里扔了一块石头一般,再也安不下心来看书。
    等着沈夜澜来寻她吃午饭,少不得要问起:“韩先生说,你要去草原上,去多久?”
    “还没确定,是那萧太后寿辰,但朝廷那边还没合适的人选。”事实上是那样的狼虎之地,文文弱弱的齐国人们不愿意去。
    可这一次又非去不可,因为是那萧太后六十的寿辰。
    至于沈夜澜想去,还是想在暗处将这凤凰山的事情扩大些,暗中推波助澜,使得黑水部落与萧家彻底反目。
    中间还有一个白隼部落。
    这时候孟茯却忽然道:“我给你说个故事吧。”
    “嗯?”沈夜澜颇有些好奇地看着她,“方才宣云的话我听到了,这一次朝廷没有人愿意去,所以他希望我做了这使节,一路上也能给予他们不少方便,到了辽国也好行事。”
    但是他实在厌恶这个朝廷。
    孟茯没有想到他竟然猜到了自己的意图,但还真没发现韩宣云跟自己是一个意思,只继续与他说道:“我从前听过一个故事,有一位年轻人,他生的时代和我们是有些相似的,他年少一战成名,精忠爱国,嫉恶如仇,却因性子过于直爽得罪了当时的权贵,所以郁郁不得志,直至临死也没能再继续上沙场。”
    “他有一首词,我记得甚是清楚,‘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1。这整篇词里,唯独第一句和最后一句是真的,其他的便都是他的梦。”
    “是梦,也是他一生的梦想,只是到他临死,家国仍破,江山未归。他兴许是时运不济,但是他一颗心终究是是牵挂这百姓和国家,可惜他遇到的朝廷和咱们的朝廷也是一般模样,他不得重用郁郁而终,到死也没有放下面临破亡的家国。他的国家兴许欠了他一个盛世,也辜负了他的一腔热血。”
    孟茯说到此处,朝沈夜澜抬头看去,“你与他有一样的梦想,所以我想说莫要辜负了这一腔热血。”毕竟沈夜澜的家世摆在那里,自己又曾经是状元,他想要做官,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既然心中有梦,有大好的资源,为何还要一个人踽踽独行孤军奋战呢?
    也许他站了出来,会让许多已经放弃的人又重新看到希望。
    这大齐不乏胸中有梦想之人,亦如这韩宣云。
    朝廷的衰落,又不能代表所有的人放弃了这个国家和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