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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4

      他那日自然也是注意到,所以才多看了那小侍卫几眼。如果没猜错的话,那小侍卫确实是女子,并且与大皇子关系匪浅,只是不知她出于什么目的扮了男装,又不知出于何目的接近自己。
    还有那银戒上的花纹……
    “宋大人,久等了。”
    马车外传来大皇子的声音。
    车帘被人掀开,外面站着一男一女。男子便是兰斯大皇子,他这次穿着大梁男子便服,头发也入乡随俗地束起玉冠,一头浓密的卷发顺眼不少。而一旁的女子穿着兰斯满是褶皱滚边的裙装,看着有几分眼熟。
    可不正是那小侍卫?
    大皇子看到祝怜:“这位姑娘是?”
    没等祝怜开口,宋昀道:“正是在下未婚之妻。”
    “原来如此。”
    看来自己之前的猜对了,那红衣女子果然同他关系不一般。站在大皇子身后的女子露出几分落寞之色。
    这时,便听到大皇子介绍道:“这位是三妹伊丽莎白。”
    那侍卫果然是女子!祝怜偷偷伸手掐了宋昀一把。
    丽萨被皇兄推到二人面前,脸色一红。
    “抱歉,皇兄他不是故意帮我隐瞒身份。因为父皇不想让我跟着,所以我假扮成男子溜上船,此事皆是我之过。”
    “无妨,我们大梁有句古话叫既来之则安之。”祝怜笑得十分大度:“今日二位殿下想体验什么直说便好,莫要客气。”
    反正宋大人请客。
    那二人都是第一次来大梁,自然也不会跟宋昀客气,到了热闹的街市中,凡事看到了稀奇的小摊儿都要凑过去围观一番,银子似流水似的花了出去。
    只是这一路上宋昀被祝怜揩了几把油,挑的位置非常擦枪走火,像是故意撩|拨似的,让他有些哭笑不得。
    原来她吃醋是这番模样,自己心里不好受,便要他也不好受,真是个睚眦必报的女人。
    到了晌午时分,祝怜提议找一家酒楼歇息用膳。
    之前醉仙楼一楼被烧了个精光,如今重新修缮了一番,改名为得月楼。
    近水楼台先得月,这名字一换,人气竟只增不减,四人刚下马车便被小厮迎了过来。
    看到是祝怜,店小二笑成了一朵花:“祝姑娘许久不来,顶楼雅厢给您留着呢。”
    祝怜笑道:“今日有贵客,开间天字号的。”
    “好嘞!”
    于是一行人被招呼着上楼。丽萨玩了一上午,孩子脾性已经掩饰不住,早就将这几日的尴尬抛之脑后。她看到食客手中的黄豆猪蹄软糯喷香,兴致勃勃地问到:“那个是什么?我也要吃那个!”
    “猪脚。”
    祝怜瞥了她一眼:“三公主喜欢?”
    丽萨的脸色变了变:“你们怎么会吃这种东西?”
    话虽这么说,落座雅厢后,她还是鼓起勇气点了一份,谁知这猪蹄皮肉竟如此软糯,入口即化,便一发不可收拾。
    “好吃!”
    丽萨又夹了一筷子:“皇兄,你快尝尝,这猪蹄竟然这么美味。”
    “是么?”
    大皇子碟中本有一块,他却犹豫半晌都没敢下筷子。但是那香味实在诱人,他喝了口热酒助胆,将那块肥瘦相间的猪肉送入口中。
    “的确不错!”
    结果那盘黄豆猪蹄没等宋昀和祝怜下筷子,便被兰斯人分了干净。可二人仍不过瘾,喊来店小二又点了一盘上来。
    祝怜喝了几口酒,面色微醺,端起手中的酒杯,朝大皇子的方向指了指:“猪蹄皇子。”
    又指了指丽萨:“猪蹄公主。”
    宋昀慢条斯理地给她夹了一筷子辣子鸡丁:“吃菜。”
    祝怜咯咯直笑,她超宋昀招招手,示意他附上耳朵。
    “可我觉得,还是宋大人最好吃。”
    “……”
    又喝多了么?
    宋昀把她的酒杯拿走,她又悄悄缠上他的胳膊,晃了晃。
    “什么时候能吃了宋大人?”
    “祝怜,莫要胡闹。”
    “什么时候嘛?”
    “……成亲以后。”
    “那我们什么时候成亲?”
    宋昀笑了笑,清泠泠的凤眸中闪过一丝柔软:“很快。”
    春季如约而至,好事将近。掐指一算,一个月后送走西域使臣,再过七天,便是他们二人的婚期。
    ……
    兰斯地处一玲珑海岛,并非物产富饶的之地,即使是皇家御膳也无甚珍馐可享。
    这次来到大梁,兰斯二人大开眼界的同时也大开食欲,把这得月楼的招牌菜吃了个尽兴,又听闻此处珍藏酒类不下百种,自然是一番畅饮。
    猪蹄公主先上了头,之前看着这姑娘一杯一杯地喝酒,祝怜本来没拦着,却见那金发碧眼的小丫头突然直愣愣地看着她,嗖地一下站起身来。
    “祝姑娘。”
    结果还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