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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或许因为莉娜突然发飙,酒馆打烊前的最后两小时,酒鬼们都老实了不少,后面并没有再出什么乱子。爱丽丝在酒馆第一天的工作就这么安全地结束了。
    爱丽丝要在一周结束之后才能拿到工钱,不过今晚收到的小费都是她自己的,在她离开之前,厨子把卖剩下的炸薯角和洋葱圈装在一个纸袋子里给了她:
    “你们年轻人晚上容易饿,拿回去当零食吧。”
    爱丽丝的日子似乎一下子变得宽裕起来,她每天可以在酒馆吃两顿饭,除了工资以外还有小费的收入,感觉终于可以稍微松一口气了。
    她还没完全放弃洗衣房的那份工作,每天上午都过去洗几件衣服。这份工作虽然收益不高,却也得来不易。不过酒馆里的工作很累,周末又很忙,爱丽丝没法再陪老板娘去神殿了。虽然洗衣房的老板娘经常抱怨,说这家洗衣房里有没有她根本没分别。不过洗衣服的工作本来就是按件计费,老板娘实际上并没有什么损失。再加上爱丽丝时不时会把酒馆里卖剩下有点发酸的麦酒带来给她喝,她也就没什么怨言了。
    生活渐渐上了正轨,不过在这段时间里,爱丽丝真正独自生活了一段,才明白除了吃住以外,原来还有许多此前根本没有意识到的开销。不说别的,光是买每天生炉子要用的煤就是一大笔费用,钱像流水一样花出去,几乎一点都攒不下来。好在她到酒馆打工之后,收入比以前多了很多,总算还是能涵盖这些花费。
    她工作了几个月,好不容易手里有了一点钱。就决意要添置一点让自己高兴的东西。这天她没有去洗衣房,而是到旧货店去逛,她买下一只旧木箱,还有一盏煤油灯和一条旧毯子。箱子可以充作桌子使用,把煤油灯摆在上面。爱丽丝住的屋子又小又空,添上这几件东西,就让人觉得有点像是家了。
    她把煤油灯和旧毯子都装进木箱里,抱着木箱往家走,在离家不远的地方碰上了伯克。
    如果说爱丽丝在暗河街还有一个朋友的话,那大概只有伯克了。伯克比她大几个月,是木匠的儿子,强壮,高大,漂亮,是暗河街同龄少年中的佼佼者。他从来不会因为爱丽丝的出身而嘲笑她,待她非常温柔。
    虽说两个人都住在暗河街,不过自从爱丽丝从神殿回来,他们还从来没见过面。伯克在木匠房当学徒,每天都忙得不可开交。爱丽丝也一直都在为生计奔忙,两个人也就从来没有碰上过。这次虽说两人手上都拿了不少东西,但难得碰上,两人就都站住了说话。
    “你的事我大致听说了。”伯克充满同情地问,“洗衣房那边情况不太顺利,是吗?”
    伯克听说的信息好像稍微有点过时,爱丽丝冲他笑一笑:
    “不要紧,我最近在酒馆找了一份工作。”
    “酒馆?”听到这个词,伯克表现得有点迟疑,“在那种地方工作真的没问题吗?”
    “倒也没那么糟糕啦。”爱丽丝吐吐舌头,扮了个鬼脸,“我年纪小,大家都还挺关照我的。”
    “做杂役很辛苦吧,你能做得来吗?”
    爱丽丝听他这么说,就知他是误会了。说起来,要让他保持着这种误会也许更好,不过爱丽丝不想对伯克说谎。
    “啊……我没有做杂役,其实我是酒馆女侍。”
    伯克瞪大了眼睛:
    “怎么会!没成年的孩子也能做酒馆女侍吗?”
    爱丽丝觉得有点尴尬,但还是实话实说:
    “老板让我说自己十七岁……你也知道,我没多少选择余地。”
    伯克露出有点为难的神情,好像不知道自己是否应该开口安慰。爱丽丝摇摇头:
    “酒馆也没有一般想象得那么可怕啦,伯克的师傅平常不是也会去吗?再过几年,等到伯克也能去的时候,我送你炸洋葱圈吃。”
    “等我成年还要好久呢,我师傅肯定不会提前带我去……或许在此之前,我也可以找到机会偷偷去见你。”
    说到这里,伯克显得又高兴起来,爱丽丝冲他一笑:
    “那就这样说好了,如果你要找我的话,可以从侧门过来,让厨房的人叫我。”
    两人这样约好之后,就此分别。爱丽丝一面往家走,一面长长地叹气:
    伯克可真好,如果要是爱丽丝的母亲还活着,等到她长大了,说不定会和他结婚。但现在来看这大概是不可能的事。
    像伯克这样正正经经工匠家庭出身的男子,绝对不会娶在酒馆工作过的女人为妻。
    或许不能怪暗河街的妇人们要戴着有色眼镜看酒馆女侍,在这里工作的女人确实更容易走入歧途。爱丽丝曾见过有个怀了孕的女人曾在酒馆开业之前过来找休利特,样子憔悴得可怕,休利特给了她钱。她和露丝本来猜想那人是休利特招惹过的女人,莉娜却告诉她们,那是过去在这里工作过的女侍,跟着个佣兵跑了,后来那佣兵把她甩掉不知去了哪里,她只好一个人回来,
    “像她那个样子已经不能在酒馆工作了。”或许是这样的事见得太多,莉娜的语气里没有显露出多少同情,“休利特给她的钱支撑不了多久,她最后只能去烟花街。”
    虽然有这样的例子在前,和爱丽丝一起工作的露丝也并不显得谨慎。露丝的工资没比爱丽丝多多少,却总有钱买银耳环,甚至还有带宝石的戒指。有一次爱丽丝下班时,看见上次被莉娜赶走的佣兵就等在侧门口。
    爱丽丝紧张地后退,却见露丝有点尴尬地笑:
    “他是来等我的。”
    爱丽丝眼睁睁看着露丝笑眯眯地过去挽上那人的胳膊,和他一起走进夜色之中。
    爱丽丝不明白露丝为什么会这么做,但她确实显得意气风发,惹人羡慕。不过这时间持续得并不长,没过多久,所有的那些金项链、银耳环、带宝石的戒指,都一件一件消失,露丝脸上的笑容也看不见了,再过几天,露丝不告而别,正像之前爱丽丝见过的那女人一样。
    爱丽丝可不会天真地以为她是和那个佣兵结婚去了。只消多听听这里的熟客们聊天就会知道,大部分离开酒馆的姑娘们,最后归宿都是烟花街。有些熟客甚至会肆无忌惮地在店里谈论之前辞职的姑娘在床上的技术。
    这样的故事一直都在发生,似乎永远不会结束。
    从这个方面来看,或许房东太太和格丽齐她们说得没错。信奉弗格娜的女孩子绝对不会去做什么酒馆女侍,做女侍就是堕落的开始。
    但莉娜并不这么认为,她对爱丽丝说:
    “这里和你长大的暗河街没什么区别,只不过在这里工作的姑娘们,人生的选择要更少一点。”
    在爱丽丝这样的年纪,还没法完全理解莉娜的话。她也不知道自己未来究竟是会一直留在这里,还是被命运抛向他方。不过她已经下定决心,绝对不要像那些从女侍的职位上离开了的女孩子一样,堕落到烟花街去。那是个可怕的地方,即使是像莉娜这样见惯了世事、对任何事都不会大惊小怪的人也这样评价:
    “到了那种地方,人生大概就算是结束了。”
    莉娜从不曾规劝渐渐走向末路的女侍,只是冷眼看着。女侍们换了又换,莉娜却好像会永远留在这里,她和别人不一样。
    凡是长了眼睛的人都能看得出来,休利特先生喜欢她。但他从不表白,莉娜也从未曾对他稍假辞色,待他与待旁人并无区别。但在两人之间,似乎总有一种心照不宣的微妙默契,超越了一般的情爱。
    酒馆并不在烟花街,但在大多数人眼中看来,走进酒馆就是踏入烟花街的第一步,在酒馆里做女侍的女人,早早晚晚都会堕落进烟花街。
    第9章 酒神之夜。
    这座城市之中,一共有两家比较大的酒馆,一家挨着城门口和兵营,主要服务对象是守城的卫兵;另一家也就是爱丽丝所在的这一家,靠着暗河街、工匠街和佣兵工会。这家酒馆的地理位置决定了它招待的客人总显得比另一家奇怪一些。那些看起来比较可疑的人绝对不会前往坐满了守城卫兵的酒馆,都会涌到这里来。所以在这里经常能看到喝得半醉的佣兵或者神神秘秘的外地魔法师。有一些甚至看起来很像是被官方悬赏的逃犯。
    在这样的地方工作其实多多少少有点风险,不过众所周知,莉娜可不是好惹的,所以倒也没出过什么大乱子,偶尔有一点小事,都很快就被莉娜摆平。爱丽丝刚开始还觉得害怕,时间久了,也就见怪不怪了。尤其她是女侍里年纪最小的,大部分爱闹事的佣兵都只把她看做孩子,并不会特别注意她。
    爱丽丝在这里工作了大半年,或许因为吃了不少饱饭,个子长高不少,胸前的别针也松开一些,多少有点像是个大姑娘,有时也会接收到一些有些令人不舒服的目光。在大多数情况下,她会尽量避开,实在避不开的话,就交给莉娜处理。
    在酒馆工作的这段日子有些过于平静和顺利,爱丽丝几乎忘记了一年之前在神殿里的经历。那沉睡神明的提示,此时早已经被她抛在了脑后。她甚至会想,如果能够一直在这里工作,说不定也不坏。
    就这样,爱丽丝迎来了酒馆一年之中最重要的节日,巴克斯之夜。
    爱丽丝刚到这里来的时候已经是年末,因此这还是她第一次参加巴克斯之夜的活动。在此之前,爱丽丝从未听说过巴克斯之夜,休利特给她稍微解释了一下:
    “你没听说过也很正常,这是在葡萄丰收季节祭拜酒神巴克斯的节日,在乡间的话会有很多人庆祝,不过城市毕竟主要是光明神的地盘,所以就只会在酒馆里搞一点小活动。其实也没什么需要提前准备的,大部分工作莉娜一个人就能做好。不过你还是得早点过来,和我们一起搬新葡萄酒。晚上也要通宵营业,可有得辛苦了。”
    “酒神?”
    这还是爱丽丝第一次从休利特口中听说神明的名字,介于他从来不把神明挂在嘴边,爱丽丝多少有点好奇:
    “巴克斯是你的守护神吗?”
    “我们暗夜眷属不习惯用守护神的说法,平常也不赞颂神明,如果有人问我向往何方,我就说巴克斯是我的心之所向。”
    休利特口中吐出带有韵律的句子,爱丽丝不知道这是通常的说法还是休利特自己编出来的,觉得很好听。
    爱丽丝在暗河街的时候,从没认识过信奉暗夜一系神明的人。此时她得知休利特信奉巴克斯,多少觉得有点新奇。她知道暗夜神明的信徒通常会在自宅祭祀,不过她却从来没在酒馆里看到过酒神巴克斯的祭坛。当她问起时,莉娜坏笑起来:
    “巴克斯的祭台就放在休利特的卧室里,是一个巨大的牛头。据说把巴克斯的祭台供奉在床头,能让男人在卧室里更加英勇……不过我倒是没觉得有什么效果。”
    嗯嗯?莉娜说的是什么意思?爱丽丝还没反应过来,就见休利特向来苍白的脸此时染上了淡淡红晕:
    “莉娜!”
    “怎么,这个不能说吗?没想到你还挺古板的。”
    “我只是提醒你,这里还有小孩子。”
    “啊……对不起。”莉娜毫无歉意地微笑,“爱丽丝最近长高了,我忘了她只有一点点大。”
    跟莉娜比起来,爱丽丝本来就是小孩子,被调侃也无所谓了。不过他们之前说的话她本来就没听懂,也就干脆跳过去,向莉娜询问:
    “莉娜也信奉巴克斯吗?”
    莉娜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冷淡起来:
    “不,我的是爱欲之神阿尔涅,不过阿尔涅并不是我自己的选择……这件事要说起来话就长了。”
    莉娜的表情显示出她不想再谈论这件事,为了转移话题,她转过脸来看向爱丽丝,“说起来,你的信仰是光明神那边的吧?我记得你有一次说自己去过神殿?”
    终于说到了这个话题,爱丽丝不想在这些伙伴面前说谎,只是摇了摇头:
    “我没有守护神。”
    在城市中,不信仰神明的人确实少见,倒也不是完全没有。爱丽丝就在酒馆里见过一些,他们多少总是有点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
    莉娜没有问爱丽丝缘由,猜出她是在举行仪式的过程中发生了什么事,她看了休利特一眼,又转过脸来看爱丽丝:
    “光明那边的神明无聊又小气,不做他们的信徒也没什么损失。如果哪天你觉得自己对巴克斯有兴趣,休利特可以替你主持仪式。”
    莉娜的语气里有些安慰的意思在,爱丽丝感受到这重好意,觉得心里非常熨帖:
    “谢谢,不过……暂时还不需要。”
    “也是,你年纪还轻,到十七岁的时候再做决定也不算晚,大多数暗夜眷属都是十七岁的时候才真正下定决心加入。毕竟要成为暗夜眷属必须要付出代价,不像成为光明眷属门槛那么低,并不是所有人都情愿如此。”
    一句话说到末尾,莉娜的语气又低沉起来,似乎想到不很愉快的事。爱丽丝很想问她要成为暗夜眷属要付出什么代价,不过此时显然不是个合适的时机,她也就闭上了嘴巴。
    第二天就是巴克斯之夜,整个下午,他们都在忙着搬运新送来的葡萄酒,并且用剪子把休利特买来的彩纸剪成碎屑。莉娜用纸糊了一个红色的大牛头挂在正门对面的墙上,还在它脖子上套了一个花环,这件艺术品样子怪里怪气,给这家平常一直显得朴实平凡的酒馆带上些怪异疯癫的气质。这天晚上莉娜没穿平常的制服,而是穿了一套特别暴露的衣裙,脸上化了浓妆,打扮成酒神狂女的样子,让人一见就吓一跳。就连平常总穿着酒保服的休利特,这天也在头上戴了一个牛角的装饰品,这装饰配上他那冷淡的表情,产生了一种相当大的反差。爱丽丝怀疑,是莉娜让他这么打扮的。
    等一切都布置完,还真有点节日的味道。众人搬完了酒,休利特打开一瓶,给每个人都倒上一杯:
    “这样就行了,今晚是巴克斯之夜,每个客人都必须向巴克斯祝酒,所有的神明都必须给酒神让路,巴克斯才是世界之王!”
    在酒馆工作的所有人都分到一大杯新酒,欢呼着举杯庆祝,爱丽丝还没有成年,莉娜给她准备了一杯葡萄汁,让她可以和大家一起干杯。
    举杯庆祝过之后,众人分散开来,努力完善布置,争取让一切都尽善尽美,爱丽丝坐在角落里剪彩纸屑,这是件乏味的工作,但总要有人干。休利特走过来递给她一小杯酒:
    “别让莉娜知道。”休利特用食指在自己的颈部比划了一下,“她要是知道我让小孩子喝酒,是会杀掉我的。”
    这还是爱丽丝第一次喝酒,她怕被莉娜发现,喝得又快又急,一下子就倒进喉咙里。葡萄酒的味道和葡萄汁一点也不一样,爱丽丝觉得那味道有点怪,但却挺好喝。她喝过脸蛋变得绯红,莉娜实际可能已经发现了,但她什么都没说。
    这天晚上的客人果然格外多,每个人走进酒馆,都摘下帽子,向门对面挂着的大牛头鞠躬致敬,然后将休利特递给他们的酒一口喝干。爱丽丝则负责在一旁往他们身上撒彩纸屑,并鼓动酒馆里的所有人发出欢呼。即使彩纸屑可能弄脏衣服,客人也绝对不许生气,还必须加倍给爱丽丝小费,如果有人给小费时表现得不够大方,就会被莉娜扮成的酒神狂女赶出酒馆,还会有在帽子上戳一个洞的风险。众所周知,巴克斯之夜的时候,谁也不能不尊重传统惹酒神狂女不高兴,否则就算是被撕成碎片,也没什么可抱怨的。
    狂欢持续到半夜,所有人都有点累了。此时已经不再有新客人出现,爱丽丝的围裙口袋里里装满了铜板,沉甸甸地坠下去,多少让人有点担心。之前喝下去的酒让她感觉比平常困,也就开始有点走神,甚至没发现又有新客人进来,直到听到欢呼声才赶紧抓起一大把纸屑向那个方向抛过去。
    新来的人显然不太了解巴克斯之夜的传统,只是偶然到这里来的。此时他手里突然被人塞了一杯酒,又被糊了一脸彩纸屑,直接呆住了。
    满酒馆的客人一边有节奏地拍桌子一边嚷:
    “给她小费!给她小费!”
    那人听从了围观群众的要求,从口袋里掏出两枚硬币,塞在爱丽丝手里。爱丽丝发觉手里这两枚钱币格外沉又格外大,低头一看,这才发现那竟是两枚金币。
    第10章 小巷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