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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4

      怎么就翻起旧账了:“……可能是太久没见了吧。”
    “曾经熟悉的人,几年不见,就生疏了?”
    芷荞被他难住。
    白谦慎施施然笑了一下:“荞荞,你太没良心了,记得你小时候很黏我的。”现在,她倒是跟徐南、白靳他们打成一片了。
    刚回来那几天,他感觉自己就跟个局外人似的。
    偏偏以他的性格,不是说出来那种人。
    她脸色赧红。
    不知怎么,想起这些年来发生的事,又想起初遇他时,那个寡言的少年,一瞬间思绪飘得很远。
    沉默了好久,后来终于鼓起勇气,看他一眼。
    面前这个人,白面孔,黑眼睛,说话斯文、从容。
    没有半点儿不自在。
    一切的一切,好像真是她的错觉似的。
    在她没有注意的时候,白谦慎也深深地看了她一眼。记忆确实很久远了,他记得他第一次见她,还是在自己十几岁的时候。
    那时候,她好像只有八九岁吧。以至于后来,她父母双亡,他跟霍南齐去苏州接她的时候,她像是不认识他似的。
    ……
    年少时的白谦慎,还不是眼前这副沉稳的模样。
    那会儿,他父母正闹离婚,他那个从事科研的科学家母亲一怒之下,搬来了苏州小住。
    一个是正值盛年的军方高层,一个是出身名门、孤傲清高的天之骄女,谁也不让谁。
    因为被年幼无知的同大院臭小子奚落,白谦慎和对方大打出手,打断了对方六根肋骨。在父亲问责前,他偷了六百块,买了张火车票就去了苏州。
    找他的妈妈。
    不过,沈清辞正在气头上,拒不见他。
    加上这段婚姻早就岌岌可危,恨屋及屋,她对这个儿子也是两看生厌,门都没开。
    大年三十,少年的白谦慎就站在她的楼底下,看着她和新的男朋友,给对方带来的儿子庆生。
    傍晚下了一场大雪,院子里,银白一片,雪一直没到了他的脚踝。
    他就那么仰头看着,看着他们其乐融融。
    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大年夜,都各家各户亮起了灯火。街道两边,张灯结彩,隐隐仿佛有欢声笑语传来。他一个人走着,不知道走了多久,感觉肚子饿得不行。
    那一刻,好像整个世界都遗弃了他。
    小时候,白谦慎是顽劣的,桀骜的,眼睛长在头顶上的。那会儿,他妈对他也是真心疼爱。
    每次他闯了祸,他爸要拿马鞭抽他的时候,她妈就拦着,或者他被打了,一个人关在房间里生闷气,耻于见人时,她妈就笑嘻嘻地端着点心盘子进来,问他是不是饿了。
    他死要面子,把个屁股蛋子对着她。
    肚子却不争气地咕咕叫。
    这时,她就忍不住笑起来,笑得他俊脸通红,然后,猝不及防地往他嘴里塞一块糕点,摸摸他的脑袋,笑着说,快吃。
    以后,可别这么野了。
    他默默咬着点心的时候,一声不吭,心里却是明白的。
    那不过是不受重视的少年,想从父母这里获得更多的关注。
    人在脆弱的时候、孤独的时候,就容易胡思乱想,此刻的白谦慎就是这样。明明不想去想,却忍不住,思绪不断,脑子里乱糟糟一团。
    走到尽头,却看到树底下有个面摊,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女孩在下面。
    只有他半人高。
    他看她,她也抬头看看他。
    女孩对他笑了笑,说,他姥姥回家去拿东西了,她帮着看摊,明明家里不缺钱,老人家就喜欢倒腾。
    他没说话,一双黑眼睛面无表情地望着她。
    她的笑容却很明快,约莫是把他当做了附近邻里的孩子了。后来,她给他下了一碗面,托着腮看着他坐在树底下狼吞虎咽。
    多么平常的一件事,之后,他遇到过太多不同寻常的事情,经历过太多,父母离异、再婚、从军……很多很多,却没有一件可以替代、冲淡,反而在岁月里沉淀,越发刻骨铭心。
    他想。
    有些事情,在人生中可能是微不足道的,但是,因为境遇的不同,却意义非常。
    那是在他最落魄最迷茫的时候,仅存的一点温暖。
    不过,她似乎是不大记得了。
    ……
    晚上她就回了宿舍,芷荞的脑子里还有点乱乱的。看她精神状况不好,白谦慎没让她开车,一直把她送到宿舍楼底下。
    这研究生院的校区很大,设施齐全,道路也宽,他一路开到最里面。
    车厢里黑暗一片,只能借着窗外的路灯,依稀照映一些。
    起初的那片刻里,谁也没有回头。
    后来,还是他打破了沉寂:“学习辛苦吗?”
    “还成。”
    “你向来是个聪明的孩子。”
    芷荞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