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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善最开始当的,是她戴在身上的镯子和耳饰,而她包袱中的东西大多数都是子佛平时送她的零碎饰品,除了这些她还拿了他的几件衣物和腰佩,容羡在看到这些东西时眸光微深,他随意挑起一条腰佩放在手中,疑心重的他怀疑阿善不是没有理由的。
“就卖它吧。”包袱中无论是衣物还是小饰品,都不像寻常之物。容羡失忆后警惕心更强,他随意挑了几样小物件放在阿善手中,为了保险起见,那些男子的衣物和配饰都不宜去当。
有了第二次典当,阿善后来当起东西更加顺手了,不过她并不知道自己这些首饰能值多少钱,每次老板随意给些她都觉得很满足,随着包袱中的东西越来越少,阿善很快又忧郁了,因为她可以当掉她全部的首饰,却不愿当掉子佛的任何衣物。
黑户阿善很难找到活计,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没想到对方是个骗子不说,还骗走了她所有的钱,阿善回去时哭的抽抽噎噎特别委屈,羡美人不为所动的把玩着自己的玉佩,竟然还说:“你应该庆幸他没把你骗走。”
阿善后知后觉才开始害怕,自我调节满分的她不需要人哄就很快恢复了平静,她擦了擦眼泪将目光落在羡美人手中的玉佩上,美人极为敏感的抬头看向她:“你在看什么?”
“咱们又没钱了,而且我包袱中也没多少东西可以当了……”
羡美人很快明白了她话中的意思,将玉佩收拢入手,他似笑非笑的看着她:“这个不能当。”
阿善也没强求,她又想到羡美人原身那件质感极好的衣服,然而又被他拒绝了。
“那你手上的玉扳指呢?”
“玉扳指也不可以,那你原本戴着的那个面具总可以吧?”
“不可以。”羡美人这次连笑容都没有了,轻轻扫过那张被阿善搞坏的面具,他再次无情拒绝:“我的东西,你都不可以卖。”
“呜呜呜呜。”阿善觉得平日温柔淡然的美人忽然变得好强势,她有些委屈道:“我都当了这么多东西了你怎么可以一毛不拔,铁公鸡偶尔还能掉根羽毛呢,你这也太抠门了。”
就是因为对这个世界还不够了解,所以并没察觉到羡美人不对劲儿的阿善才敢什么话都说:“虽说我这是金屋藏娇,可是我这小院子里没有一块金子,没有了钱,美人你再娇再美我也快养不起了啊。”
容羡长长的睫毛轻抖了两下,如玉般温润的气质出现一丝裂痕,他掀眸看向搅衣摆的阿善:“你,金屋藏娇?”
他的语气平的像是一条直线,没有起伏没有感情,不冷但比冷起来更让人害怕。
阿善在梦中梦到这里时不由打了个哆嗦,当时她真是太傻太天真了,竟然以为容羡不让她当他的东西是因为他抠门儿。
几天后阿善才渐渐反应过来,容羡不让她当,是因为失忆的他已经察觉到了自己的身份不寻常,他的衣物当了或许无事,但一旦出事,阿善绝对会招来杀身之祸,就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会知道。
阿善最大的一个优点就是听话,所以当容羡不准她当他的东西时,阿善就乖乖的什么东西也没动。可是谁又能想到呢?她都那么乖巧听话了,仍旧是招来了祸事。
没穿书前的阿善,还是个未入社会的准大学生,她有着所有小女孩儿身上该有的天真和稚气,所以还没来得及在社会上吃亏上当的她在书中世界被‘教育’的彻底,有人的地方就是社会,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无论穿越或是不穿越,罪恶这种东西依然存在。
阿善第一次见到容羡杀人,就是因为她典当东西引起的。
大大小小的物件流水似的入了当铺,小当铺的老板骗了阿善还觉得不够,竟然贪心的还想得到更多。在阿善又一次来当东西时,他找了当地的地痞小贼悄悄跟着阿善,连续几日的踩点后,小贼以为阿善是一人独居,于是在某个暴雨之夜悄悄潜入了阿善的院子,然后——
然后他死了。
暴雨猛烈的砸入地面,在这种声音中阿善并不知道,小院中翻进来一个小贼。熟睡之中,她被闷雷吵醒,睁开眼睛隐约看到一道黑影略过,她吓得一惊,顿时就想起老伯病逝的儿子。
轰——
闪电夹杂着闷雷再次袭来,瑟瑟发抖的阿善很快发现那是一道人影。
眼看着那人影朝着隔壁羡美人的房间而去,阿善心里的担忧战胜恐惧,她抄起桌上的茶壶就跟了过去,想从后面偷袭那人。
“阿羡小心!”
黑漆漆的房间中没有点灯,在暴雨之夜,阿善的这声惊呼并没有多响亮,只是在天地安静的某个瞬间,她听到了一声类似骨骼断裂的咔嚓声。
闪电再次亮起时,阿善看到那满脸惊恐的小贼被一只白玉似的手掐住,只是眨眼的功夫那人的脖子就扭曲歪斜,阿善小嘴大张,高举的茶壶砰的一声掉落在地,碎裂音伴随着一人侧头,随手将断了气的人丢掉,白衣墨发的清俊美人一点点从暗处走出,阿善一个腿软……
直接又吓醒了。
“唔唔——”太幅度惊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