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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厂,叫“芳民糖厂”,他在创业的第一年结实的朱仪芳,在他一穷二白的时候,朱仪芳陪伴左右不离不弃,和秦学民一起艰苦创业,在儿子出生的那年,他为了纪念二人的峥嵘岁月,将原名“华荣”的糖厂改成了“芳民”。
厂子里有三千多名工人,有的甚至一家老小都在里面上班,可以说秦学民一人肩上扛着不少家庭生存的责任。事情做大了,秦学民还特别照顾家里人,让朱仪芳的表哥表姐们也到厂子里上班。
但这事出了以后,家里的亲戚一夜之间像是与他们老死不相往来般,电话都不敢接,生怕这种脏事惹到自己身上,有理说不清。
制糖厂也一度陷入停滞状态。
更糟糕的是外婆得知此事后高血压病犯了,躺在病床上无法动弹,外公独自在医院照顾老妻子。
朱仪芳突然间要一个人操持里里外外所有的事,还要为丈夫的审讯而胆战心惊,每天都过得精疲力尽。
四天的审讯里,警方问了秦学民之前是否和林妙梅认识、车上的血迹是怎么来的、案发现场和抛尸现场的情况、杀人目的、杀人凶器去向等等。
秦学民的态度很耐人寻味,他坚持表示人不是他杀的,林妙梅也不是他的情人,但警方让他解释时他没有回答,他说他没有不在场证明,没有证人,只说车子是他的。
每一次审讯都是死循环,秦学民拒不承认,但也拒不解释,让案子走进了胡同里。
☆、第32章
警方也审问过朱仪芳,问她案发前秦学民是否有异常举动,案发当晚在哪里,案发之后是否有情绪变化,朱仪芳说丈夫一切如从前,该上班上班,该回家回家,回家也会带孩子玩。而案发当晚他出去了,没在家。
秦学民不承认杀人罪行,警方试图找到切实证据,但翻遍了林妙梅家和秦学民家都没有找到凶器,行凶目的尚不明确,没有目击证人,在林妙梅的身上也没有发现与秦学民有任何关系的线索。
单凭车后座的血迹,实在不够有力。
在秦学民关押期间,朱仪芳去看望他,发现他脸上有伤疤,脖子上也有血痕,朱仪芳哭着问他是否存在暴力逼供的现象,秦学民摇头,他自从进去里面,夫妻俩就算见面也说不上几句话,他什么都不说,对谁都不说。
一审时,因证据不足,判了秦学民无罪释放。
全县人民呜呼抗议,不同意县级人民法院的审判结果,声称坚决不能让这种人渣出来祸害女性同胞。
而且林妙梅的父母已经从老家来到了南云县,曾听女儿说在南云县有一个很有钱的男朋友,他们坚持认为就是秦学民杀了女儿,表示如果秦学民不是凶手,为什么不为自己辩解,他们要求对秦学民执行死刑。
林妙梅的父母上诉提起二审。
这一次,法院顶着群众舆论的压力和林妙梅父母的强烈申诉开庭了。
秦学民一直不肯为自己没有杀人的说法作出任何解释,即使没有足够证据,法院最终还是判处了有期徒刑十五年。
审讯结束后,朱仪芳多次提起三审,但是秦学民本人没有提出上诉要求,视乎于默认了这个结果。
等一切尘埃落定后,朱仪芳对秦学民死活不肯为自己辩解的态度绝望了。
她不明白,如果不是他杀的人,为什么不肯把真相说出来?如果是他杀的人,为什么又不肯承认?这是非常矛盾的。
她需要一个解释,需要秦学民的坦白,他到底做了什么?知道什么?
可是,没有。朱仪芳去监狱和秦学民多次会面,与他三番两次地沟通,都是无果。
朱仪芳此前为了给秦学民疏通关系四处求人,抵押了多处房产,还卖掉了制糖厂,最后什么都没留下,只剩下一栋在住的房子。
外婆在审判结果出来后的第三个月离开了人世,紧接着外公也病重,接二连三的打击令朱仪芳精神受到重创,患上了抑郁症。
案发后的五年间,朱仪芳多次自杀未遂,最后一次自杀是在家中,六年级的秦正阳在那天晚上放学回家后,发现朱仪芳倒在血泊之中,颈边的血像一朵红艳的花一样触目绽放。
此时的秦正阳体格尚未长全,仍不顾一切地奋力将朱仪芳扛在背上,东倒西歪中还摔了一次跤,他跑去了距离最近的一家诊所,最后还是因为伤及大动脉,抢救无效死亡。
朱仪芳死的时候秦正阳嚎啕大哭,也是他在之后的人生里最后一次哭。
他说:“是不是我不够力气背妈妈,跑得慢了,害得妈妈死掉了。”
在此之后他疯狂的练习体格,找回了曾经在朱仪芳的强迫下学习跆拳道时的教练拜师,在同年级的男生多数一米六多的时候已经悄然窜到了一米七。
郑国泰是在朱仪芳死了半年后决定抚养秦正阳的。
在这半年间,秦正阳领着政府的补贴,由亲戚轮流抚养,说是抚养不过是给点钱给口饭吃,他们不欢迎他到家里,他也不屑于去这些亲戚家里,他们对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