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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身后的小豆丁想什么,木荞自然是不知晓的。她如今虽然穿越了,但是关于原主的记忆却是一点都没有接收到,不过便宜儿子的这番话却让她在震惊过后,猛地眼睛一亮。
    所以说那个便宜夫君是个渣男,居然连他儿子都如此厌弃他。那么她完全可以无所顾忌,以此为由……
    休了他!
    对,就是要休了他!
    刚刚她就看了,这男人的长袍都是粗布做的,便宜儿子和她的亦是,再加上这一屋的普通摆设,她推断,这渣男应该就是山野种田文里的那种……莽汉。
    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解决起来不要太容易。
    想到这里,木荞好看的桃花眼愉悦的弯成了一个醉人的弧度。
    真是打瞌睡送来个枕头,她已经预见到潇洒自由的人生在向她挥手,而她有医术傍身,怎么也能混口饭吃,顺便把便宜儿子养大。
    越想越激动,木荞暗暗搓了搓手指。
    “儿子,娘想通了!”
    木荞竭力掩饰着嘴角的弧度,转身将手搭在萧墨毓的肩膀上,眸光明亮如辉。
    “娘要跟他和离!娘不要这种沾花惹草的狗……咳,男人。”
    说起来木荞这个人其实也是个暴脾气。在怼人上,绝对是口吐芬芳那种。
    如果是之前,她早就无所顾忌的问候他一番了,奈何如今她可是一位母亲的角色,自然不能影响到在孩子心中的高大形象。
    但显然儿子并没有受到影响,而是将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和离那两个字上。
    “所以娘是……答应了?”
    见儿子眼中溢出的点点星芒,木荞更断定了。
    那狗男人绝对是渣男无误了。
    对妻子不忠,对儿子不慈!
    这样的男人,她不仅要休了,还要狠狠为原主和便宜儿子报仇。
    脸上浮过一抹冷意,木荞摸了摸小豆丁柔软的脑袋,郑重的点了点头。
    空气沉寂了片刻。
    原以为重生以来要一番筹谋,才能让他娘对那个狗男人死心,现在萧墨毓有点不敢相信。
    这就离了?
    想到几天前他还在为了如何让他娘看清狗男人的真面目,而绞尽脑汁,设计了一环又一环的连环计。
    这才用了一环,他娘就对那狗男人死心了?
    萧墨毓觉得有些不对劲儿,他看向木荞的目光隐隐多了一些审视。
    “娘可还记得九月初五是什么日子?”
    “嗯?”
    木荞眸中浮过一抹诧异,她一个穿越来的,怎么知道那是什么日子?
    但接收到小豆丁期待的目光,木荞隐隐觉得这个日子多半跟他有关。
    所以那天是便宜儿子的生日?
    木荞自认为这个答案很完美,嘴角一扬,便说出了口。结果却瞧见了自家儿子沉下去的脸。
    九月初五,是前世娘和那个狗男人和离的日子。也就是十天之后。
    萧墨毓本以为娘亲也是重生而来的,却没想到她不仅不是,反而……
    看到便宜儿子冰冷若陌生人的目光,木荞脸色一白,明明此时已经接近晌午,秋日的阳光将这个朝阳的屋子照的愈发温暖。但木荞还是禁不住这骤然而生的冷意,猛地打了个寒颤。
    她有些害怕儿子此时的样子。
    在萧墨毓一双迫人的凤眸微微眯起时,她下意识的就挠了挠头,结结巴巴道。
    “那个儿子啊,娘其实……其实是突然就忘了很多事。所以娘如果说错了,你也不要怪……怪娘。嗝~”
    后面那个“嗝”打出的时候,羞得木荞简直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她从小就是这个样子,一旦遇到紧张的事情,就会控制不住自己,打嗝。
    本以为装失忆在这种聪明的小孩子面前可能不会太凑效,结果听到她那声嗝声后,小豆丁居然轻笑一声,一张脸突然雷阵雨转晴。
    “娘,你的确是失忆了!”
    他娘亲的确是他娘亲,不是别人。
    顶着“失忆”的大锅,木荞被小豆丁拉着先熟悉了一番家里的环境。
    经过小豆丁的介绍,木荞也总算明白了她目前所处的地方,原来还真的是一个偏僻的小山村。
    这个村子坐落在一处大山里,整个村子加起来也就百十来口人。尤其是她们一家,左右都没有什么邻居,当真是偏僻的可以。
    不过参观了一番后,木荞倒是发现了几点不同寻常的地方。
    首先,她们家的水不需要跑到河边一桶桶挑回来。而是有一根根扎在一起像现代水管一般的竹子固定住,从山上引来山泉水。
    其次,她家里还有一个屋子据说是杂物间。里面除了堆着一些暂时不用的杂物,在一个角落里还放了一个陈旧的小木箱。
    木荞看到木箱的第一眼,隐隐就觉得有些熟悉。
    她趁着小豆丁没有注意到这边,按照自己的放钥匙习惯,悄悄摸了一下小木箱下面的那个桌子。居然就真的从一个桌子腿的缝隙里摸到了一把钥匙。
    那钥匙很迷你,木荞虽然对目前的现状越来越谜之疑惑,但直觉告诉她木箱里的东西对她很重要,而她似乎也不愿意被任何人知道。所以她装作若无其事的从那边退离后,就被小豆丁带着去参观了别处。
    “娘,大致就是这些。”
    萧墨毓带着木荞参观了一番后,又交代了一些注意事项,就换成了一副天真无邪的样子。
    “娘,你失忆的事情不要跟那个男人说哦。不然他一定不会愿意和你和离的。”
    经历过一番前世,萧墨毓对男人的劣根性了若指掌。
    倘若这个时候让那个狗男人知道娘亲失忆了,甚至对他态度还不冷不热,一定会激起他的兴趣。到时候弄巧成拙,那可是他最不愿见到的。
    想起今天就是狗男人从镇上回来的日子,萧墨毓又不放心的叮嘱了一番。
    “娘,他是在镇上的学堂做教书先生,每隔三天回来一次,每次只待一天,所以你千万不要被他察觉。”
    怕木荞实在无法适应那狗男人的恶心嘴脸,萧墨毓咬着嘴唇思考了一会儿,又一次宽慰她。
    “娘,您且再忍忍,等过了明天,我们就自由了!”
    木荞:“……”所以这狗男人打底有多油腻,让他儿子都能厌恶到了这种地步?
    原以为那人是个莽汉,现在发现那渣渣居然还有点学问,怪不得有资本沾花惹草的。
    综合着曾经在小说里看到的一些形象,木荞脑海中逐渐勾勒出一个尖嘴猴腮,骨瘦如柴,面色青白无光,走路脚步虚浮的浪荡子形象。
    咦~
    突然觉得有些恶心想吐是怎么回事?
    就在木荞忍不住想要将手臂上泛起的鸡皮疙瘩给搓下去的时候,院外突然响起了一声沉闷的开门声。
    紧接着是一条修长有力的腿率先映入木荞的眼帘。其次是男人高大挺拔的身形,逆光而来。在一身月白色长袍的衬托下,显得颀长若竹,身姿如玉。
    不知是不是错觉,木荞总觉得在男人进入院中的那一刻,阳光就特别优待他。
    院中的梧桐叶发出了沙沙的响声,温暖的光从枝叶间穿梭而来,斑驳的光影在他的脸上交织,让他的眉目似乎更加立体了。
    高挺的鼻梁,狭长的凤眸,斜飞入鬓的剑眉,紧抿的薄唇,整个轮廓清晰好看,仿佛是从山水画中走出来的仙人,气质淡然,又隐隐透着一股清傲绝然。
    木荞怔怔的看着这一幕,曾经臆想的容颜逐渐被男人的绝美风姿所取代。
    她脑海中自动浮现出周敦颐《爱莲说》中的一段话。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时间滴滴答答过了数十秒,直到男人一步步走到她面前,木荞才猛然回过神来,暗暗低嗤了一声。
    啧,可真是好大一朵盛世白莲!
    作者有话要说:  木荞:咦~莲颜莲气!
    萧墨毓:娘亲失忆的太是时候了。^w^
    萧晟:突然感觉有点慌是怎么回事(?o?)
    第3章 秘密(小修)
    临近冬日,天黑的更快了。
    因为木荞大病初愈,走起路来还有些轻飘飘的。临近饭点的时候,她那便宜夫君二话不说就钻进了厨房。
    君子远庖厨,在装模作样这一点上,木荞觉得这狗男人的白莲指数当真是登峰造极。
    当夕阳只剩下一捧余晖的时候,晚饭终于做好了。
    四菜一汤,其中荤菜是她那便宜夫君从镇子里买的几斤猪肉。汤是滋补身体的老母鸡汤。
    三人坐在摆好碗筷的饭桌旁,木荞和萧墨毓坐在一侧,萧晟则是一个人坐在了主位。
    天色已经暗了。
    堂屋里点着一根蜡烛,在微风中轻轻摇曳,折射出三人修长的身影。只是这三道身影,明显有一道是孤立的。它在烛光下映射出长长的暗影,却似乎被什么阻隔了似的,根本无法与旁边那两条一大一小重叠的影子
    有所交集。
    一顿饭,三个各怀心事的人吃的安安静静的。除了清脆的筷子与碗碟的撞击声,三人就像是在上演着一出哑剧。
    这沉闷的气氛让木荞微不可及的皱了皱眉。
    她眼角的余光扫了一眼旁边的小豆丁,见他只在那里扒米饭,但桌子上那些菜却一动不动,木荞暗暗叹了口气。
    “小鱼儿,来尝尝这块红烧肉。”
    小鱼儿是萧墨毓的小名,木荞觉得这名字好听又可爱,便也跟着叫了。
    见碗中被夹了一块他曾经最喜欢吃的红烧肉,萧墨毓心里有些复杂。
    如果前世狗男人没有离弃她们,他们一家人一定会永远平凡快乐的生活下去,可是对面那个狗男人,他的身份根本不会让他甘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