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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2

      簇新的红呢大衣挂在衣柜里,吸足樟脑丸的香气,等到春暖花开的季节才上身。
    她和齐妙两个矮墩子, 穿新衣服颠儿颠儿的出门显摆,拿压岁钱买冰糖葫芦吃。街坊邻居见了欢喜得不得了,咋就恁么好看呢,跟对双胞胎姊妹花似的。
    能不好看吗?仿的时装杂志最新款呢。
    作为回礼,孙雅丽在百货大楼给孩子们各买双皮鞋。沈念和齐妙是红色绊扣的,略微带点低跟,齐云笙那双是纯黑男童款,他傲得不要不要的,非不肯穿,说不愿跟妹妹们一样臭美。
    红外套、黑裤子、红皮鞋,搁当时是最时髦的,让大院里一众小姑娘羡慕得要死。沈念太爱那件呢大衣,以至于后来长高了实在穿不下,被老妈送给亲戚家的孩子,她还闹过一场,哭着喊着让妈妈赔。
    沈老师跟闺女拽酸文:“千金散去还复来,做人不能太自私自利,你穿不了还不兴给别人?”
    千金散去还复来,可齐妈妈走了便没回来。
    她给沈念做的那些漂亮衣服,沦落到各处,装点别人家的儿女,她自己的孩子,却变成没人疼爱的小可怜。
    “哥。”
    “嗯?”
    “没事,就想叫你一声。”
    没关系,往后余生,有我好好爱你。
    周六晚上这一餐,齐云笙领他们去弄堂小馆。沪上知名的本帮小店好多都开在逼仄老巷里,寥寥几张桌子,没个装修,人多时得在门口排队。
    能吸引食客前来全靠菜做得好,与大饭店不同,这儿是地道的家常味道。沈念不是穷讲究的人,只要有好吃的,蹲马路牙子上也无妨。
    齐云笙大约经常光顾,和老板用上海话拉几句家常,方才转身问沈念想吃什么。
    “你熟你决定吧。”
    他了解沈念的口味,心里确实想好推荐她尝哪几道,便跟老板一一交代:腐乳空心菜、红烧小黄鱼、炒鳝丝,适合小朋友吃的椒盐排条和蟹粉蛋等。
    老板弯腰要进厨房,许天玏举手:“舅舅,我想吃虾仁馄饨。”
    齐云笙笑叹:“你也是个小吃货。”
    老板用沪味普通话说:“能吃好哇,我家虾仁老新鲜的咧。”
    大清早到菜市场精挑细选的活虾,拎回来掐头去尾挑除虾线,仔细清洗干净。肉馅也是搁案板上手工剁的,绝不用绞肉机。每只馄饨两个虾仁,童叟无欺。
    素菜最先上桌,齐云笙哄小外甥吃青菜的工夫,手机响了。沈念隐约听到同乡会、聚餐等字眼,后来齐云笙征询她的意见:“添个人你不介意吧?”
    “谁?”
    齐云笙莞尔:“于萍。”
    沈念咬咬筷子:“让她来呀。”
    大美人十多年没见,不晓得变化大不大。齐云笙笑是因为突然想起之前沈念误会他和于大美人,正好有机会让她会会本尊。
    “她埋怨我老不参加同乡会,特意过来看看被谁勾了魂。”
    沈念后悔出门前没好好打扮,妆都没画,怕是要令美人失望。竟是平凡普通的她成为他的正牌女友。
    于萍大约在附近,没多久便到了。老巷没法停车,她踩着十厘米的高跟鞋走过来,气呼呼的一通抱怨:“请客去正规饭店好不啦,小巷子窄得苍蝇不减肥都飞不进来。”
    明明大家来自同个地方,于萍却一口流利的上海话,齐云笙提醒道:“你讲上海话她听不懂。”
    曾经的婉约美人,如今画着大浓妆,完全是都市丽人的打扮。单纯衣着和包包就能推断出,她混得相当不错。
    沈念礼貌地笑笑,自我介绍:“学姐不认识我了吧?我是住他家隔壁的沈老师的女儿,沈念。”
    “啧啧,女大十八变,你比小时候漂亮多了。”
    “学姐还和以前一样美。”
    于萍倒是认识许天玏,捏捏他的脸蛋说:“怎么不叫阿姨?”
    许天玏忙不迭地往旁边躲,似是不习惯她身上的香水味。
    “小臭孩子,香奈儿还嫌难闻?”
    落座后,于萍打听沈念在哪工作,得知她辞职回老家,大美人一脸的难以置信:“在大城市生活惯了回去能呆得住?我妈逢年过节都不想家,整个一上海老太太。”
    于萍妈妈年轻时也是标准的美人胚子,十九岁就生下她,她爸据说是街头混混,反正两人没结婚。
    于妈妈在商城开店卖服装,多廉价的衣服穿到她身上就跟施了魔法似的,怎么看怎么高端大气上档次。
    做生意赚到钱,于妈妈又投资食品加工厂,专门收购红薯加工成粉丝。后来镇上的粉丝远近闻名,认的都是于妈妈厂里出的货。
    于萍不仅继承她妈的美貌,也继承了经商头脑,她毕业后在外资企业从销售做起,如今已是整个大中华区销售主管。
    女儿发达了,于妈妈当然不愿再费心劳神地开厂子,跟过来照顾女儿衣食起居,安享余年。
    于萍来找齐云笙,可不单单是为蹭顿饭,她有事要拜托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