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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节

      到了惊蛩这一天晚上,不知怎么的又是打雷又是下雨。声声春雷好像落在人的耳边,四郎被雷声惊醒,发现窗户不知道什么时候打开了,风从外面刮进来,把床帐布幔都刮的高高鼓起。窗外闪过一道道刺目的白光,跟着就是一声声把人心肝都要震出来的落雷。
    伴着这声雷响,院子里隐约传来喊叫声和呼救声,却又在下一波雷响之中被压了下去。
    道士翻身起来,仔细听了听,立马闪身出门去了。
    四郎坐在床上揉揉眼睛,他很困,但是现在明显是出大事了,再粗神经也不至于倒回去继续睡。说来也怪,以前在饕餮身边,就算外面下刀子他也照样睡得像头小猪,现在一个人漂泊在外,似乎连睡眠质量都不如以往了?
    四郎搔搔头,总算克制住没有再往被子里缩,迷迷糊糊的光着脚板下床,想要先把不知怎么被吹开的窗户关好。
    木头窗户在风里啪啪作响,瓢泼大雨被风吹到了屋子里,还没走进,四郎就感到了雨丝的凉意。
    “阿嚏!”他打个喷嚏,雪白的脚趾头在地上可爱的蜷缩起来。所以说好习惯养成不容易,坏习惯改掉却很难,他在有味斋的卧室里不穿鞋子习惯了,这时候睡迷糊了也光着脚下床乱跑。早春的夜晚,地板上都像是落了层白霜,把四郎冻得龇牙咧嘴。
    刚睡眼朦胧脚步蹒跚的摸到窗户边,忽然从窗外窜进一个东西来!
    四郎:( ⊙ o ⊙)!
    想起了陶二对他的嘱咐,四郎立马卷袖子准备大干一场!
    神马妖魔鬼怪,都放马过来吧!这么充满豪情的想着,四郎嗖的一下挽起袖子露出截白生生的胳膊来……
    额,辟邪宝镜这时候不是该发光吗。四郎疑惑的戳戳没动静的手链。
    可是,面对这次的大妖怪,手链也不管用了,四郎还是被窜进来的野兽扑到在地。
    “二哥!”四郎反应过来,抱住浑身湿乎乎的大狗欢呼着。
    二哥似乎赶了很远的路,身上又是泥巴又是水,像一条狼狈的大狗。把四郎心疼坏了。
    这么一闹,瞌睡虫全都赶跑了,四郎也来了精神,跑回去穿好鞋子在自家包袱里翻找起来,拿起一块麻布,太粗,想了想放下来,从自己包袱里找出一块干净的内衫,蹲在地上给大狗擦毛毛。
    其实这么点水,念一句咒语就干了,大约四郎还没有养成习惯,事到临头之时,想到的办法还是手动。二哥被自家小媳妇伺候的心满意足,很有心计的也装作记不得。
    “刚才外面怎么了?”想起那声惨叫,四郎问道。
    “这家老板娘是个巫人,估计家里养了不少蛊。惊蛰即蛰虫惊而出走之意,这一天阳气上升百虫蠢动。春雷会惊醒那蛊虫,所以是练蛊最好的时机。估计是练蛊出了什么岔子吧。”二哥的狗脸也神奇的能够传达出面瘫的感觉。
    “老板娘家里养的是金蚕蛊吧?这种蛊……是要食人的吧?我听人家说这种蛊是以蚕作媒介,把刚死去的女子魂魄困锁著,再以独特邪咒使指定魂魄供其差使,有点像养鬼。虽说这些魂魄供主人家奴役,但是主人家还是得供奉金蚕鬼,而供奉的食物就是男人的血肉。蛊在外面吃了男子,回到家就能给主人招来金子。是这样的吗?”
    二哥化出的这个外形毛发很是浓密,四郎想要用布擦拭干净毛毛上头的泥点,结果越擦越脏,一时气不过就开始努力和泥点们较劲。可见他于做家事上头的确没多少天赋,也是二哥禁得住折腾,若是普通的狗狗,被他这么没有技巧的搓来揉去,没准毛皮都给撸秃噜了。
    “也不全对,养金蚕蛊的确需要男人的血肉,也会以女子的魂魄为鬼役。”二哥默默换了个姿势满足四郎的爱心【蹂躏】。
    “怪不得这家店主会把人变成驴子,这样一来,偶尔宰杀一头驴子也根本不会引人注目。再说他们选定下手的对象大多都是亡命之徒,即使这些人失踪了,也没有人会怀疑到他们头上。乱世中官府大概管不了这么多。只是,这样吃人的蛊虫,就算能够招财,招财的同时也会招来祸患吧?”四郎有些不解,金蚕蛊听上去似乎是歪门邪道,难道吴娘子和葛大叔也是为了招财才驯养的吗?可是看着似乎有些不像。
    “恩,世人多贪财,用这种金蚕蛊只为了招财,所以常常放其外出吃人。如果是蚕族的话,他们驯养金蚕的目的倒不完全是为了招财。当年蜀王蚕丛氏教人蚕桑,每年岁首,蚕月时节,都会豢养金蚕数千头,给治下百姓家家户户送一只金蚕,供民间祭拜供奉。蜀中百姓家中供奉着金蚕,就能保佑自己所养的蚕繁孳无灾,从而使古蜀国人民衣食无忧、民富国强。蚕月过后,蜀王又把金蚕回收入神祠。所以,对于蜀国巫人来说,金蚕具有保护并促使春蚕繁孳的功能,他们养金蚕一是为了祈祷来年五谷丰登,二是为了祈祷蚕神赐予他们强大的繁衍能力,以保证巫族血脉的延续。”
    四郎听了依旧有些不解,就给二哥讲这段时间自己遇见的怪事:“这家老板娘可厉害,他们祖传一种夜麦种子,晚上驱使金蚕鬼种田收割磨面,然后做成石子饼给人吃,吃下去人就会变成驴子。我看见他们用人血伴了蛋炒饭喂养蛊虫,还对我说是猫咪。阿嚏!”衣衫单薄的在地上蹲太久,四郎忍不住又打了个喷嚏。他自己觉得这点寒意还能忍,无所谓的继续和二哥身上的脏毛战斗。
    陶二不干了,被媳妇心疼自然爽,但是媳妇都打喷嚏了快生病了简直是对他男性尊严和控制欲的挑战!于是陶二趁着四郎没注意,偷偷用了辟尘咒把自己的毛弄清爽,飞快的化回人形,把衣衫单薄的四郎抱起来往榻上丢去。
    “诶?”这么快就从老夫老妻温情戏换到小情侣妖精打架啥的四郎表示好羞涩,既然久别胜新婚那就不要大意的来吧!
    “这些时日我不在你身边,吓坏了吧?”陶二俯下身子,轻轻摸了摸四郎的脸,就像是对着失而复得的珍宝一样慎重。质地硬朗的黑发垂落下来,和四郎的头发在床榻上缠绕到一处,水乳/交融,难分彼此。二哥英挺得近乎冷酷的脸上带着万年不变的面瘫表情,但是他的眼睛看着四郎的时候,里面藏着一只饥渴的野兽,这使得他整个人看上去,好像是一座终年冰封的火山,外面不动声色、无动于衷,内心岩浆沸腾、焦灼狂野。
    “我才不怕咧!”四郎赶忙摇头,“其实我都知道的。老板娘虽然会巫术,但是也不会乱杀人。听你这么一说,似乎巫人养金蚕最初的目的是为了祈祷五谷丰登风调雨顺?真是和吃人的金蚕鬼传言差很多啊。”是啊,谁能想到,在人命和金钱下头却掩藏的是这样几乎可以说朴实美好的初衷呢。
    “这家店里的老板娘很可能是蚕族后人。当年夸父带着自己的族人与以日为图腾的妖族天庭相斗,最后落败生死。夸父大巫虽然陨落了,可是他的族人还在,他们就是日后的蚕族的祖先,这些人一部分在现在的豫州境内,为女登族,一部分从吴越之地辗转到了如今的益州,为蚕丛族。蚕丛族虽然是巫人,可能因为族裔基本是女性的缘故,性情比较温和。巫人想要重返人间,但是十二大巫不同的族群采取了不同的办法。蚕丛族中用的是帮助凡人,血统融合的方法。这一族入蜀后一直和凡人部落通婚。其中最有名的一个蚕族巫人就是黄帝的正妃——西陵氏嫘祖。西陵就是蚕陵,在古蜀境内。嫘祖嫁给黄帝之后,才把养蚕织丝的技术带去了中原部落。但同时也把金蚕蛊的巫术带去了中原,流传到后头,渐渐被凡人误用为纯粹招财的邪术了。”
    四郎听到这里插嘴问道:“那嫘祖和黄帝不就算是政治婚姻了?”一个为了巫族大业,一个为了养蚕之术。
    陶二翻过身来,钢铁般的手臂把自家小狐狸禁锢在胸膛间,屈膝坐在床上很无所谓的说:“大概吧,这个我不太清楚。不过,如今的凡人自称为炎黄子孙,却不知道他们其实是欠下了巫族大大的人情。”
    “对哦,仔细一想好像还真是。难怪不得巫族一直想要回到中原富庶之地了。”四郎被搂的太紧有点不舒服了,他才不会忍着不说呢,一直在那扭来扭去的乱动。
    “别动,我就抱抱你。”二哥被不安分的小狐狸弄得有些上火,只好一边警告着一边微微调整姿势。四郎敏锐地感到了一根危险的气息,总算安分下来。反正再动下去遭殃的还是他自己~~o(gt_lt)o ~~
    因为道士随时都会回来,所以二哥还真是没打算做什么,现在被自家饥渴的小媳妇【?】挨挨碰碰弄得上了火,只好讲些别的事情转移注意力:“嫘祖嫁给黄帝后,生了许多儿子。其中就有颛顼,颛顼一族后头不知道为什么,和自己母亲的族人打了起来,蚕丛国被他灭了,蜀国变成了颛顼的封地。后来蚕族出了个叫鱼妇的彪悍女人,带领着蚕族人又打了回去,颛顼族和鱼妇族征伐不休,直到颛顼死去,鱼妇终于重建了蜀国。”
    这个四郎有点印象,《山海经·大荒西经》隐晦的记录过这段历史:“有鱼偏枯,名曰鱼妇。颛顼死即复苏。风道北来,天及大水泉,蛇乃化为鱼,是为鱼妇。颛顼死即复苏。”有后人曾经考据过这段话,认为这说的就是古蜀国的一段部落斗争史。鱼凫(鱼妇)与颛顼一族,本来生活在同一时代,而且还有不少纠葛。她成了半枯的鱼,大概是受到颛项一族的迫害,举族奔逃。直到颛顼死后,这位女王才得以复苏。
    “那后来呢?”四郎被这段古蜀国秘史吸引住了。门外夜雨绵绵,无边的黑暗之中仿佛有什么东西在蠢蠢欲动。这样的夜晚里,睡不着的时候听二哥充满磁性的声音讲古,就像在听另类的床头小故事。一想到床头小故事,四郎立马感到一阵阵困意袭来,可是这么久没见过二哥了,他是舍不得去睡的,所以努力瞪着眼睛强撑。
    “蚕丛,柏浪,鱼妇三个女王都是巫人,所以活了上百岁才死去。可是,随着蚕族与凡人进一步通婚,有着巫人血统的婴儿也越来越少,史料都说当时蜀人日少,其实不是蜀人越来越少,而是有着巫人血统的蜀人日渐稀少,尤其是女子,几乎不见踪迹。于是,皇位便落到了当时巫族血统最明显的男童杜宇手中。再后来,据说杜宇因为治水不力,被他信重的丞相,一个死而复活的凡人取代了。随着巫人的血脉越来越稀薄,最终蚕族全部从蜀国的政治舞台上消失了。再到后头,连古蜀国都不复存在。所以,蚕族人大量养殖金蚕,很大程度上是希望能够得到蚕那样强大的繁殖力吧。”惊心动魄的历史被二哥几句话就总结完毕。
    不过简单有简单的好处,四郎这回倒是听得很明白:“那么,这次番僧的阴谋中,蚕族也搀和进来了?吴娘子和葛大叔究竟是想要干什么呢?”
    “妖族对此也不是很清楚。只是我答应了阎府君,要帮地府把逃出去的恶鬼都抓回去,所以可能会在江城稽留一段时间了。”巫族联合地狱恶鬼,向着佛道两家发起挑战,妖族在这之前都在局外看戏。当然,做一个中立的局外人很安全,但是一旦战争结束后,局外人的地位就会十分尴尬,所以,在观望一段时间后,妖族把宝压倒了人类和道家这一边。
    “因为我的事情把妖族卷了进来吗?”四郎有些负疚感。纵然事情说起来完全和他这样的小妖怪不相干,但是二哥毕竟是为了找他才欠下人情的。
    “小傻瓜。”二哥忍不住捏捏四郎鼓起来的包子脸:“妖族目前依然是中立偏人类的立场。部分巫族如今是有些不择手段了,那些恶鬼几乎都失去了理智,并不是结盟的好选择。只要天道没有灭人族之意,人间大乱对妖族就没有什么好处。我们需要做的是押对宝,为自己谋取战后的最大利益。妖族和道家关系说不上好,但是也有截教的渊源摆在那里;妖族和巫族曾经是不死不休的死敌,但是却有共同的遭遇,所以帮谁都有可能。不过这些都、跟你没关系,我会做出这种决定,是经过了全盘考虑后的慎重选择,并不是为人情所逼迫的无奈之举。”
    也许只有对着四郎,面瘫且内心崩毁的二哥才会说出这么一长串的解释来吧。其实大部分布局都是殿下和长夷订好的,陶二只负责抡板砖干架,不过,当着自己的小情人嘛,忠犬哥也像雄孔雀一样开屏中,冷漠深沉帝王攻架势简直吊炸天,完全刷新了魅力值。
    四郎听完松了一口气:“嗯嗯,我明白了,三界的争斗也是这样,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
    二哥面瘫脸没有回答,其实他心里有点不高兴,因为四郎这句话的意思居然和那个人当时说的一模一样!这样的心有灵犀他一点都不想要好不好?绝对绝对不能让四郎知道!╭(╯^╰)╮
    四郎可不知道二哥心里打着这么幼稚的小算盘,看他一脸冷漠,神色半明半晦,还以为在考虑什么关乎妖族存亡的大事,一时不敢出声打扰,就自己闭着眼睛想心事。
    然后……然后二哥看着倚在他胸口,不到一盏茶功夫就睡得口水直流的四郎,无奈的叹口气,让他躺下去睡得舒服一些。
    “出来吧。”安顿好四郎后,二哥抬头冷冷的说。
    门吱呀一声轻响,一个浅淡的黑影投射到屋内。
    ☆、66·金钱肉3
    陶二哥是昨天半夜来分茶铺子里找到四郎的。不知道他和道士谈了些什么,第二日四郎睡醒之后,二人居然没有打起来,反而平和的坐在一起喝茶……这么说也不准确,其实是道士喝茶,二哥看着四郎发呆。
    因为陶二自言在城中还有要事,所以先不忙北上去陆阀,只在城中赁下一个店铺,暂作落脚之地。他早就叫华阳带着人打点好了,四郎只管跟他走便是。
    苏道士也表示自己受了师傅所托,还要在江城办些事情,顺便可以继续教导四郎一段时间。四郎自然是欢迎的,他还指望着跟道士学好法术变强呢。
    于是三人辞别了店家,要往江城行去。
    吴娘子估计是昨晚没睡好,眼睛里的血丝更多了。她依依不舍的抚摸着四郎的头顶,一再叮嘱他没事来郊外看看婶娘,四郎点头应了,几人才上马车告辞而去。
    江城是一个水上城市,洄水从城中流过。洄河两岸,遂成河市。河中日日有船只往来不息。上面有东西二桥,民居繁黟,倡优杂户,是三教九流聚集的地方,其中不乏藏龙卧虎的高人,也有许多粗鄙野蛮的市井小民。河市街巷中遍布酒肆店铺,商家、摊位,人群熙熙攘攘,往来不绝。
    看着比汴京城更加热闹繁华的街道,嬉笑追逐的小儿,讨价还价的市井小民,鲜衣怒马的达官显贵,甚或洄水之上飘来的丝竹之声,四郎简直不能相信这样繁荣平和的城市里、这样平凡鲜活的居民中居然混迹着一个连陶二哥都惊动了的地狱恶鬼。
    他心里猜想,不知道苏道士和吴娘子是否也是代表巫、道两派来捉拿这个恶鬼的呢。如果真是这样,惊动这样多的厉害人物,证明这个恶鬼的确十分棘手了。
    几个人进了东水门,穿过弯弯曲曲的小巷,最后在天水巷靠近飞虹桥畔的一栋二层小楼前面停了下来。这就是陶二说的暂时落脚地。
    四郎站在这栋小楼前头仰着脸看,觉得二哥实在是太谦虚了,他想着暂时落脚地大约是哪家客栈,谁知道面前这栋小楼简直就是汴京有味斋在江城的翻版,甚至比汴京里那间食肆更加气派一些。
    店铺正门对着天水巷,有一个方方正正的彩楼欢门,上头新换了一块牌匾,写着有味斋三个大字。楼门比食肆本身的二层楼犀脊要高出那么一点,也是繁华的清明坊河市区最高的建筑了。食肆下部有一段与栏板高度近似的固定挡墙,挡墙外有一小片区域,种些当时人家用来护院的荆棘一类植物。
    次门向着洄河而开,挂着酒幌和酒帘,酒幌上写“新酒”字样。还有一排青石垒成的小阶梯延伸到水中,来往的商船渔船画舫都可以在这里打尖歇脚。店主人家住在食肆的后头,很多开间以围墙围成较小的院落,也是一面临水一面临街。院落里头两棵大槐树,看着像是有些年头了。
    听说这屋子有些不干净,所以一直也没赁租出去,闲置了有二、三年,如今总算迎来他的新主人。
    陶二看到四郎吃惊的样子,心里十分自豪,搂着四郎,带着跟班苏道士大摇大摆走了进去。
    苏道士:(╰_╯)#
    一走进店门,四郎就看到槐大槐二华阳等熟悉的面孔迎了上来,小麒麟不在,据说已经被殿下扔回了昆仑山。众妖都围着四郎嘘寒问暖,个个大骂那拍花子的恶道。
    苏道士:……
    众人说笑归说笑,闹了一阵,就有客人上门来。于是四郎又做回了老本行,洗了手忙忙进了厨房。虽然厨子不是什么风光的职业,但是四郎真的很喜欢,其实饕餮在人间零零碎碎的日常花销,一直是用四郎赚来的钱,而且,饕餮跟着四郎,不仅有各色美食供应,还以四郎用人间美食交换而来的各种为食……这么一想,的确是四郎在豢养饕餮,而不是饕餮包养了四郎。
    担负养家糊口重担的四郎走进厨房一看,厨房也是熟悉的样子,连柴米油盐都放在固定的位置之上。听说是华阳领着一帮小妖怪亲自收拾的,虽然这一切不过是妖怪们的幻术,可是他还是很领这份情谊。
    四郎也没有忘记苏道士,尽管苏道士至今不肯松口,但四郎早就把苏夔当成师傅一样对待,所以一到有味斋就吩咐华阳给道长安排房间住下。
    店中妖怪虽然不喜欢道士,可是既然两边暂时签订了盟约,那么短时间内妖怪们也就默认了苏夔的存在。
    宋正明年轻时候在白记米铺里当伙计。那时候,他有一个青梅竹马的邻居,叫做罗阿九,家里是天水巷里替人浆洗衣物的。阿九和宋正明两小无猜,到两个人长到十二三岁的时候,宋正明的母亲就去罗家提亲,两边订好了婚约。
    后来宋正明的父母过世,等他守完孝再去罗家提亲,罗婶娘却要求三十贯钱并一匹好马作为聘礼。
    宋正明一个穷小子哪里出得起这样的聘礼?虽然有婚书,可是当朝的礼法是把交付聘财作为婚姻最终成立的必要条件,所以这婚事自然没有成。
    当时流行财婚风尚,在议定婚姻的时候,男方聘财的厚薄,女方妆奁的丰俭,均是双方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这并不只是对男人的要求,对女子也是一样。一个没有丰盛妆奁的寒门女子,想要嫁的好,简直是难上加难,就算是同阶层的男子,稍微有些本事或者自视甚高想要一飞冲天的,都愿意去娶那些有大笔嫁妆的富家千金或者士族庶女。
    男人在婚姻上头,有时候比女人更加务实,嫁女娶妇被当时许多寒士当成获取财富,攫取、巩固和扩大封建等级地位和特权的一种手段。富家女儿,求婚的道路相属。贫家女儿,直到老大也没人理睬。
    这种风气,在重商争利的江城尤为明显。当时有人讥讽的说“江城中人谈婚论嫁,不问贤不肖健病,而但论财货,恣求取为事。当其为女子时,谁人不恨 及为母妇,则亦然。”说的是江城人谈婚论嫁只看钱财多少,不看对方人品,而且做女子时因为这些而被人挑剔,到成为母亲时,又继续挑剔别家的女儿。可见这就是江城的传统了。
    当然,这么一来,便造成了江城中出不起嫁妆的贫家女子想要高嫁几乎成了一件不可能的事情,除非给人做妾。
    宋正明愿意取阿九,一个是因为两情相悦,他自己也没有攀龙附凤的打算;第二个也是他自认为两家算是门第相当,谁也别嫌谁穷。所以提婚的时候,宋正明心里觉得娶阿九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哪知道被罗婶娘一盆冷水浇的透心凉。
    就在他被罗婶娘的冷水泼得心灰意冷之时,恰好白家米铺的掌柜想要给自己独生女儿招一个上门女婿,看中了精明能干的宋正明,于是宋正明一气之下就点头答应下来。
    阿九的母亲,这位罗婶娘也是个拎不清的人,她自认为自家虽然穷困,但是女儿不论长相、德行还是女红,都是一顶一的好,总是不肯降低标准,可是来他们家提亲的都是些一穷二白的人家,哪里出得起那个钱?有钱人家又嫌弃他们家贫寒,于是一来二去,倒把阿九给耽误了。最后,只得嫁给爱好男风的艾发才。罗婶娘得了颜面,艾发才娶个花瓶,只苦了阿九姑娘,空有如花面,青春百发心。
    宋正明在自己被罗家拒婚后,就染上了赌博的恶习,总希望能够一夜暴富,扬眉吐气成为人上人。
    因为有岳父在上头压着,不敢光明正大地去赌。等到岳父一死,他便觑着空就出入赌场。刚开始的时候,他只是在晚上店铺关门后去赌一小会儿,赌得也小。再说,就算想要堵大,也没有银钱在手。他是个倒插门的女婿,家里的米粮铺子开的虽大,可惜都不是他的。
    宋正明这人精明能干,不然也不会被白老爷子看中招上了门。所以他赌钱的手艺并不差,一天下来,总要赢个四五十两,这可比做生意来钱快多了。因此后头就越赌越上瘾了,渐渐白天也泡在赌场,晚上回家越来越迟。
    人在河边走难免不湿脚,越赌越大,总有有输钱的时候。有一次他运气不好,输光了老本。好赌的人都是这样,赢了钱就想下回赢更多,输了钱就想下回捞回本。这样一来二去,便不可自拔了,于是宋正明偷偷把念头打到了白家米店的流水账上头。
    白家的小姐从小帮着父亲管账,为人十分泼辣,把家里的钱攥的紧紧地。宋正明一动铺子上的钱,就被白氏发觉了,召集几个伙计杀到赌坊,掀了人家的场子,叫宋正明大大的没脸。
    这件事后,江城人都笑话宋正明是个怕老婆的软蛋,宋正明心头气不过,就借口要出去做生意,和他刻意结识的艾发才一起出门行商,立誓要争回一口气给自家的母老虎看看。说起来,这次的本钱还是艾发才借给他的。
    结果钱没赚到,反而赔了本,恐怕连借来的钱都还不起,宋正明自然心中烦闷,宁愿在城外住着,一来是将就艾发才,二来也是不肯回家去受女人数落。
    前几日他听艾发才总念叨什么金蚕鬼的事情,他梦中受到高人指点,让他以艾发才为容器,在惊蛩这天晚上去收一个金蚕蛊,然后放在特制的盒子里,就能躲过店中的巫人,得到这个金蚕蛊,从此后万事如意,财源滚滚。等他从美梦中醒来后,惊喜的发现自己枕头旁边果然多了一个木头盒子。
    他心中早就十分厌恶得到了阿九却又不珍惜的艾发才,加上心生贪念,知道艾发才每晚都回去偷看巫人练蛊,于是偷偷在惊蛩这天晚上,提前在艾发才的蓑衣袖口放了不少细针。
    艾发才这人有个习惯,一紧张就会捏袖口。这些细针顶多能把人划出一点小血痕,平时只算是无伤大雅的恶作剧,可是在艾发才偷看巫人炼制金蚕蛊时,就是致命的杀局。
    果然,回来的艾发才已经被吃空了。
    宋正明用一根木棍挑起人皮仔细看了看,终于从艾发才空空的腹腔里头找到一条金蚕。首尾九个个腹节,做昂首吐丝状,雕刻的栩栩如生。
    宋正明眼睛一亮,强忍着害怕,小心翼翼的把金蚕放进一个特制的木盒中,然后才开始大声呼唤求救。
    今晚后院客人并不多,许多客房都是空着的。雷雨交加,伴随着声声呼救,越发显得这家远离人烟的小店阴森恐怖,充满鬼气。
    随着宋正明的呼声,店里其他客房并没有动静,似乎里面的客人都睡死了过去,不知道那些客人是不想多管闲事,还是压根没听到。只有苏道士匆匆忙忙的赶了来,他仔细看了看这件屋子,问道:“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