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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将自己蜷缩起来, 尽力遮住自己应该遮住的部位。只是他这动作, 旁人没有意识到时,只是纯粹的欣赏,这样一遮,带出“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意味,便不仅仅只是“欣赏”了。
    澹程面颊微红, 脱下自己的外衫, 罩在治鸟身上:“你先穿着吧。”他已经完全记不起来自己对妖精的恐惧了, 相比之下,他更想知道,有没有什么方法能够帮助自己清楚一下脑子里的带色废料。
    完美的身体,如同一件玉雕艺术品。
    就算是妖精又能怎么样?这妖精不是刚刚才救了他嘛,滴水之恩还当涌泉相报, 治鸟给他的可是救命之恩!要是没有治鸟先前的催促,他恐怕会使性子硬抗一波,断送在自己一时逞能上。
    就是嘛,人有好坏,再没有比澹程更加清楚的了。同理,妖也应当有好坏之分。
    他之前以为是妖物吞噬了治鸟化作同样相貌,如今细细思量,恐怕治鸟本身就是一条蛇妖。如此才能够解释那完全不合身的拖地僧袍,还有早点约好的游玩,却故意借口摔伤。
    无非都是为自己没能够化形的蛇尾作掩饰。
    这样一想,竟觉得有些可爱。
    “我换好了,谢谢你的衣服。”趁着两人都背过身去,治鸟迅速打理好自己。即便只是一件外衫,披在治鸟身上,风拂衣摆过,不似妖精,偏似神仙。
    然而扶着地面站起来的治鸟很快发现了新的问题:他的担心成真了,自己用了好久蛇尾,是真得完全忘记要如何使用双腿了。刚分化出来的双腿纤弱,并不能长久支撑整个身体的重量,给治鸟的处境雪上加霜。
    了尘先转过身来,看着治鸟直愣愣站着动都不敢动的样子,很快明白了什么,转身就去找差点儿被抛弃的轮椅。
    只不过他到底实在,什么都不说,自以为两人默契。殊不知再好的默契,也是会被花言巧语打动的,尤其那巧语中又带着一颗诚心而来。澹程在这方面,不愧是大家公子,或许是天生的环境教会他许多,比起和尚一声不吭去抬轮椅,更会一些。
    直接执起治鸟的双手,靠在自己身体两侧,假装自己就是一根移动的杆子:“没事,走路很简单的,我有一个三岁多的弟弟,他的走路就是我教的。”说完,试探着往后退了一步,与之相对的,是把治鸟向着自己方向一拉。
    被力道带动着,治鸟自然地朝那方向迈了一步。脚下实在无力,是治鸟完全不熟悉的感觉。或许旁人遇见不在自己安全心理范围内的事情,会下意识感到惶恐,治鸟却相反,他似乎从中得到什么乐趣,抬头笑着对澹程说:“我想再走几步试试。”
    “好。”随后又是同样的动作重复,看着治鸟一点点朝着自己走过来,澹程心中陡然升起难以言喻的满足感,转过头,瞥了一眼好不容易搬来轮椅,却完全没有机会插到两人氛围中的了尘,心中免不了一丝得意。
    论起这样收买人心的小手段,一个从小寺庙中修行的和尚,哪里能够比得过养在社交场面里的大家公子呢?
    澹程也不知自己是吃醋还是怎样,打从见着这个和尚一直跟在治鸟身边起,他就怎么都不顺心,难得有个机会好好炫耀,当然不会错过机会。
    如此大胆又放肆的挑衅,了尘不是眼瞎,当然看得懂。可看懂是一回事,竟然真得有一丝被激怒,那又是另外一回事。自从拜入寺中,他学到的第一件事,便是那八条倒背如流的清规戒律。
    然而令他惊恐的是,那八条清规戒律,为了蛇妖,无意识中,竟然一个一个,接连去触碰:为他打诳语作掩饰,为他动色心,方才一瞬间,又起嗔痴念。
    澹程那挑衅的眼神落到他身上那一瞬间,了尘是真得想找机会揍他一顿。不,那太轻了,他有点想彻底解决掉,免得……诵一声佛号,状似无悲无喜、无波无澜,只把轮椅拖到这里,再不言语。
    和尚的沉默落到澹程眼中,变成一种妥协,澹程目光一转,又重新落回治鸟身上。那份面对了尘时的趾高气扬,就变成了另一种面目,说是温柔体贴也不为过了,几乎做到了作为一个富家少爷能够做到的极致。
    治鸟不会看不见两人之间尴尬的气氛,刚好这一次的练习,双腿已然有些酸痛。一时没能够站稳,自然跌进澹程的怀抱中去——他向来是不介意对人使用一些小手段的,再说抬头看见澹程关切目光外的欣喜,分明是相当乐意的样子。
    权当满足了少年郎心中的愿望:“有些累了。”学着蛇妖惯常的动作,垂下眼眸,“还不如尾巴好使,早知道就不化了。”
    “可你这样,以后就能够多出门玩一玩了。”澹程顺势搂过治鸟,领着他坐到轮椅上,随后又抢了和尚的位置,站在身后。俨然一副正宫气势,而和尚不过是随行身边的普通小侍从。
    澹程从来不担心自己的气势压不过别人,他锦衣玉食长大,习惯了旁人的追捧,高高在上的姿态,随随便便拿捏一下,就够旁人担惊受怕许久。
    说来也很奇怪,治鸟分明只是一只蛇妖,澹程却在他身上看出来一些难以遮掩的气度。某些举手投足时的动作,品茶时执起茶杯的手法,甚至是普普通通提起衣摆掩住双腿的动作,都带着一种微妙的色感。
    那并不是什么下流的形容,倒不如说,在澹程这里,称得上是最恰当的描述。
    不是莺莺燕燕们娇花弱柳之姿色,而是另外一种感觉,在他看来,极为玄妙地融入进治鸟的气度中,挑眉抬足尽显风流韵味。
    再确切些,就是一种“刚刚好”。
    撩得人心不上不下,多一分则艳俗,少一分则寡淡。
    无有长久教养,是绝对修炼不出来的。他见过不少大家闺秀,还有自诩“风流浪子”的少年郎,在这一途上的追求,近乎入魔,却不及蛇妖半分。
    这不免让澹程多了几分好奇,这些谜团萦绕在治鸟身上,反而更多了叫他迷恋的魅力。他从来对自己的欲求坦诚,喜欢就是喜欢,第一眼见到,就不是单纯地想要做朋友。
    可惜不能直说,太过唐突,会显得轻浮。
    至于有些人,自己不愿意抓紧机会的,何苦还要耽误人家,不如拱手相让。
    “你既然坐了我的轮椅,要不要今天来我家住呀?”澹程想着,如何多找些机会,将这条蛇妖从寺庙里带出来,藏到自己家中,“正好你今日救了我,我还想着如何报答你一番,请你吃好吃的怎么样?”
    生怕筹码不够多,他继续往下说:“吃完了我还可以陪你练练走路,啊,你放心,不会有人笑话你的,真正在家里工作的侍从们,为人都极好。”他正在这样忽悠着,山下传来一阵骚动,不就就听到大批的人喊着他们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