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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侯爷和他大哥不同,我初次见到他时,他还是有名的纨绔,父亲给我选丈夫第一个排除的那种角色。
其实我知道,父亲一开始选中的是他大哥,正儿八经的方氏侯,而十四岁的方小侯爷只是想看看他“未来大嫂”到底是个什么模样。
鼻孔朝天,趾高气昂。
我那天给他煮了一锅野菜糊糊,天晓得在宫里长安是怎么找到野菜的。
方小侯爷倒是也不客气,皱着眉头把野菜糊糊全部吃干净,然后说:“你不要嫁给大哥,等我娶你。如果我还能活着的话,如果你还能活着的话。”
我当时便知道,他和我是一类人,他也要动世家。
长安告诉我,方小侯爷七岁那年,亲眼见到他母亲下令处理一名丫鬟。而那个丫鬟不过是被狗惊了,手里的烛火晃动了一下而已。
方小侯爷本人一脚出八脚迈,甚至并不知道那个丫鬟叫什么名字,但是他就是偷偷跟过去,眼见管家把滚烫的蜡油倒进丫鬟的嘴里,把她做成人烛。
从那之后,方小侯爷就变成了纨绔。
我没怀疑长安给我的消息,只是叹息一声——方小侯爷这才见到了多少?圣人世家,把一方百姓祸害得兵荒马乱,却牢牢把握住世家的门楣,连带着新帝都得去给世家低头。
所以解决世家,从来不是一时半会儿的麻烦。
但他吃下了那碗野菜糊糊,就意味着和我拴在一条绳上。所以要么我和他死,要么世家破败。
从来没什么中间值。
最终,我并未嫁给他的大哥,他依照家族的要求,在十六岁那年娶了个世家女,把杂七杂八的辈分论起来,算得上是他的表姐。
当时我按理送上贺礼,却在关门进屋之后,看见了穿着玄黑两色婚服的方小侯爷。
“我见过你那表姐,世家金尊玉贵养出来的,脚比我的脸都白净。”
“呵。”他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然后从怀里摸出来个纸包,扔到我面前。
我伸手打开,里面放着一块看不清形状的糕点,和一个还温热的烤地瓜。
“地瓜吃多了不雅,可我那位表姐就是喜欢吃。你手里的那块没巴掌大的糕点,要数千斤地瓜才做得出来。我倒是没吃出来和烤地瓜有什么区别,你倒是尝尝看。”
“你都吃不出来,我就更吃不出来了。”说着,我把手里的糕点扔回到桌子上,“数千斤地瓜,并不是全都要。要选个儿大皮儿红长得好看的,然后切开,取最核心的,小拇指指甲盖那么大,然后做这点心。而剩下的地瓜,也不能还给农夫。世家小姐吃剩下的东西,若是给了农夫,岂不是把农夫当猪狗?所以要么直接拿过去喂猪,要么就直接烧了。你表姐倒是讲究。”
“……你知道?”
“哦,我母亲当年就被迫做过你表姐家的地瓜户,每年要上缴不少。而且,你表姐家,比你家还尊贵些——圣人的世家,哪里会给地瓜户银钱呢?要不是母亲当机立断说家里就她一个人,你表姐家的门房觉得不吉利,说不准我现在还是你表姐家的地瓜户。”
“噗。”方小侯爷笑了一下,然后站起来,“长安在门口看着,你打不打算报复一下我那个金尊玉贵的表姐?”
孔家嫡次女,向来看不起泥腿子出身的大公主,却不晓得,她心心念念求而不得的丈夫,试图在我面前婉转求欢,被我一脚踹了出去。
方氏侯去边关的那一日,求到我面前,求我放过他弟弟。彼时我已是镇国长公主,方氏侯只这么一个同父同母的亲弟弟,他求到我面前,我当然要给他这个面子,便当着他的面应了下来。
不过,金雕玉镶边方氏侯未能逃得过戎狄的铁骑,终还是他不成器的弟弟方小侯爷执掌兵权,和几个泥腿子出身的叔叔们大破敌军。
“俺倒是觉得,这方小侯爷配得上俺侄女儿。”樊家叔叔说道,“安乐侄女儿,你觉着呢?”
“老樊,你是忘了,那方家的小混蛋早就成婚了。娶的还是孔家的嫡次女,看安乐侄女儿的时候都眼高于顶,也不晓得是得意个什么劲儿。”
“圣人世家,合该如此。”我笑着给几个叔叔倒了酒,“不过,也多亏诸位叔叔们不计前嫌,肯和方小侯爷合作,不然咱们这次可就……”
“这话说的。咱们跟世家不和归不和,说到底不过是一家里打架。真要是外家打起来,当然还是得好好打。”樊家叔叔只剩下一条胳膊,断掉的那条是方氏侯战场上算计他失去的。
待到这群叔叔吃好喝好出宫,我才把屏风后面的方小侯爷唤出来:“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