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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谁怕谁啊!”
    那日,我俩就跟弱智似的较劲嘶吼,仿佛谁的声音气势大谁就赢了。时隔多年,叶慎寻才告诉我:“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和你说话吗?因为你总是有能力,将一个人带回最纯粹的小时候。”
    “你直接讲,‘你总能把别人的智商拉到和自己同一水平,然后用丰富经验打败他’不就好了吗?”
    “字太多,麻烦,你能理解就行。”
    原谅我一生放纵不羁爱挖坑,埋自己。
    画面回到现场,角落里的刘大壮被神经质的我和混乱现场逼疯,大吼一声:“我道歉!道歉还不行吗!”
    我收回凉凉的半截胳膊,瞪他:“早同意会死啊。”
    一场闹剧结束,我到角落扶起刘大壮。他说我和叶慎寻演的这出戏看得他知觉都没了,我来不及骂他没出息,不就一辆车吗,至于还跑去拍照云云,包厢门再次从外边推开。
    进来一男子,身形细长,眉目俊朗。他飞快地瞄了我一眼以示打量,保镖很有眼力见儿地将我们这些闲杂人等往外拖。行到门口,听见他的余音。
    “跟踪你车的人已经查到,和你猜的八九不离。”
    原来叶慎寻如此在意刘大壮将车辆信息放上网,是以为他与跟踪自己的人有关系,这才兴师动众。
    “姓魏的那块铁板,是时候动一动了。”
    叶慎寻紧绷的声线,像一根细弦,轻轻一撩,我的眼皮就莫名一跳。我很想转身问他,那个魏指的哪家,门已经彻底关闭,绝了我的机会。
    那个与叶慎寻私交颇好的男子,我第二次见到,也是在会所里。他一个人,不知约的客户没来还是怎样,好半天都没离开,还吩咐谁也不能进去打扰。原本会所二十四小时制,他坐多久都不关我的事,可正值盛夏,会所里的线路干燥走火,安保人员没及时发现,导致一场烈焰突起。
    待浓烟从滚滚而出,所有前台后勤的人员开始四处奔逃,包括惜命的我。所幸当日会所客人不多,都迅速发现情况不对夺门而出。我站在不远处的大树下,看经理着急忙慌拨打消防电话,突然被什么细节惊动,扫了一眼人群,的确没发现他。
    魏光阴曾说,小时候会注意到我,是因为我的聒噪和笨拙。我想,他的判断没有错,我的确笨拙到不懂得趋利避害,所以在面对一些明明该避开的枝节,才会手脚不听使唤,迎头撞上。就像当日,理智告诉我,不该为了一个陌生人以身犯险。可我还是在众人惊悚的目光中,再度冲进火场。
    经过吧台时,我随手敲碎一瓶蒸馏水,倒在放杯子的底帕上,捂住嘴口就往里冲。待推开指定的vip包厢门,见青年男子果然没出来,独自在包厢里喝得不省人事。得助于儿时与小伙伴抢地盘练出来的肌肉,我费了好半天劲,终于将他用拖的方式拉到走廊。
    大概我的动静过大,对方感到生,不耐烦地悠悠醒转,见我面孔扭曲地冲他喊:“大爷!你赶紧起来啊!着火啦!”
    他不知是被火吓到,还是被狰狞的我吓到,一个激灵后,瞬间清醒。无奈浓烟与火势已越来越大,我俩像被放在蒸笼里的包子,左右找不到出笼的地方。
    他急中生智,踉跄着闯进房,利落地扯下沙发上的布,泼满水,往我和自己身上一披,干脆一个字:“跑!”
    可门口的火势已不像来时那样小,无法轻易进出。我站在不远处,披着布,也不敢从熊熊烈火中穿过。
    青年男子眉毛一拧,声线压低:“要么跑,要么死。”
    我恨,真是好烦他们这些一针见血的主。跑和死两相对比下,我终于铁了心,咬了牙,和他并肩往外闯。然而,过程并不顺利。
    平常用于观赏的横梁此时已被烧成焦炭,当房倒梁塌,他下意识地将我自己的方向一扯,却没注意到紧跟着从他右肩头落下的火木。我只听耳边一声闷哼,逮着我的人身子一顿,顺势将我往外推。
    事实证明,关键时刻,我不仅勇气可嘉,脑子也够用。
    趁他分心忍痛之际,我顺着他推我的力道反手抓住他的胳膊,也是用尽全力一拉,这才与他双双趔趄着跌进安全范围。
    再回首,所有木头摧枯拉朽,势如破竹坍下大半,惊出我一身冷汗。
    我俩被送到医院清理呼吸道,那人肩膀处还有灼伤。
    医生处理伤口期间,他电话响,只有号码,没姓名,我鬼使神差地帮忙接起,是个女孩子。对方得知消息后,不出二十分钟,眼角余光见风风火火一个身影。
    会所经理率先迎上去,毕恭毕敬:“盛小姐。”
    “他情况怎么样了?”
    语气严肃,竟是盛杉。
    “为了救会所里的一个兼职人员,周先生受了伤……”
    我离得不远,见她明媚的一张脸别过,搜索一圈后目光定定地盯着我。
    过了大半假期,她穿衣的风格已向轻熟女靠拢,看来为大学生活做好了准备。我瞧了瞧自己,工作服配牛仔裤,相形见绌。
    刘大壮此时也听见风声赶来,叫了我一声:“改改?!”我刚想应,突然感受到一阵风,然后面庞一热,耳朵嗡嗡作响。直到刘大壮大叫着冲上来的时候,我才反应过来,自己被盛杉掌掴了。
    男孩面红耳赤,仿佛被打的是自己,急吼吼地要讨个说法。我一手捂脸,一边劝诫他,别太冲动,也别骂盛杉,动手就行。
    未待刘大壮为我讨回公道,有人掀开门帘,将盛杉倏地往自己身后一藏,快得我来不及看清他的动作,只见凤眸微眯。
    “抱歉。”他淡淡地说。
    他的举动,令我恍惚想起背城而去的那个人。年少的、青涩的、干净的面孔……只是,找不见了。
    青年男子的肩膀处刚上过药,衬衫还微微敞开。露出的锁骨过于好看,我的视线忍不住多停留了几秒。盛杉再度怒目圆睁想冲上来,那架势就差没戳瞎我的眼,爱慕和占有表现得淋漓尽致。
    我本想与她就耳光的事情谈出个所以然,但反过来想想,若有人害魏光阴受伤,我大概只会比她更冲动吧?遂忍气吞声,拉着刘大壮退出火线,跑去另一头找经理请假,再回首,两人已经离开。
    刚经历过火灾,暂时对封闭性空间有阴影,刘大壮陪我走楼梯,不停地开动脑筋猜测他们的关系。
    “周印,你撒谎!”
    当听见下两节楼梯有谈话声传来,我抬手,提示刘大壮闭嘴,好奇心泛滥地探过身子,发现楼梯角站着的,正是男子和盛杉二人。
    叫周印的男子凝着白色墙壁,神色是难以言喻的冷峻:“你自诩比谁都了解我,应该知道撒谎这种事,我最不擅长。”
    盛杉曼妙的身姿立得溜直,站在他身后,眉眼倔强,好像这样就有足够底气反驳对方的话。
    “如果你真的不喜欢我,不在意我的死活,刚才为什么要向我伸出手?”
    周印稍稍侧身,笑了笑,却透着说不出的冷漠:“我担心真动起手来,那小姑娘会吃亏。怎么说,她也是我的救命恩人。”
    我?吃亏?我可是久经沙场、百战不殆、巾帼英雄……
    那时,我尚不知盛杉从小修习跆拳道,还曾代表滨城参加过全国青少年跆拳道比赛,并拿过铜牌。
    她的师父是圈内赫赫有名的人物,在名声最盛的时期退隐,空留世人唏嘘想象,也造成了许多富家子弟不惜花千金也要拜在对方门下的景况,以求危险时刻自保。
    周印与盛杉师出同门。准确说,他拜师在前,盛杉后几年才跟入,颇有追周印到上穷碧落下至黄泉的意思。那块铜牌,也是她断了两根肋骨得来的结果。只因周印是蝉联三届的冠军,她想与他同框。
    当然,关于他俩的传闻我都是后来才听说。可老实讲,像盛杉那样的姑娘,任何男生都很难保证不会动心。不料,恶人总有恶人磨。
    明眸皓齿的姑娘身子终于稍稍晃了晃,双瞳剪水,波光粼粼。见状,刘大壮凑我耳边小声叹气:“唉,我还以为只有丑人和穷人才会单恋。”
    我默默侧首,意味深长看他一眼,没控制住音量:“谁丑,谁穷?”他的脸皮比我想象中厚:“唉,我和你,都丑。穷嘛,当然是你啦。”
    刘大壮如此诚实,我都不太好意思揍他,只能送他一个字。
    “滚!!!”
    整幢大楼回荡着我销魂的怒吼,盛杉眼底红色褪去,循声望向我们两个偷窥贼。不,她只看见了我,因为我大大咧咧地站在了最外侧,而刘维早已激灵地退到墙角。
    “程改改!”
    楼下的人一字一句,怒吼胜过我的回音,吓得我拔腿就逃。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会所被烧毁,重建需要些时日,许多员工在家休整,我亦同样。闲下来的日子,我百无聊赖,每天溜达看什么地方需要招兼职,没想在大街上偶遇盛杉。
    她的盛气凌人和她的姓一样,与生俱来,见到我却没打算追究偷听的事儿,反说要报恩:“那天起火原因的来龙去脉我已经弄清楚。那个耳光,如果你还介意的话……我也没办法。”
    我以为她要拍胸脯:“我这个人,敢爱敢恨、敢作敢当。你要是介意的话,就还回来。”是我太天真。
    “但帮你实现一点小愿望以做补偿,还是行的。”她紧接着加上一句。
    彼时我并不明白,这个小心愿是什么。直到周印给我打电话,说要重新给我一份工作。
    秉着少女应有的矜持,我推托道:“不麻烦了,上次的事情你不用放在心上,换作任何人,我都会冲进去。”
    “不为报恩,就当作觅贤吧。毕竟你目前的处境,应该会需要一份的工作。”
    我的来历周印想必早已探听清楚,他说话声音淡淡,喜怒不形于色,像成人版的魏光阴,令我和他交谈起来都颇为拘束。我默默在心底同情盛杉,喜欢这样的男子,该有多辛苦,他却以为我介意被调查这件事:“不好意思,职业病。只是先前你好像准备去美国念书,后来出于某些原因被拒签,恰好这份工作的目的地是美国,你有没有兴趣?”
    周印想介绍给我的工作,雇主是叶慎寻。
    听说他龟毛到在本年内开了十个秘书,最近才气走一个,刚好国际经济峰会在费城举行,他迫切需要个秘书陪同记事,一时招不到合适的。
    “原本打算请高翻院的朋友,后来杉杉推荐,说你的英文口语听力都拔尖。这份工作时效短,工资也高,如果你愿意,倒是个两全其美的差事。”
    他列举了许多好处,我的注意力却只有“费城”二字,那是魏光阴和程穗晚的所在地。程穗晚所在的费城大学距离宾法不远,说不定,我还有机会见分别见上一面。原来,盛杉说要帮我实现的小心愿,指的是这个。
    “但……为叶慎寻工作,我是不是应该叫周印为我准备一件防弹衣,以策安全?”
    谁叫对方一言不合就动枪。
    事后,我向刘大壮提起这件事,他却猛拍大腿,唾沫星子横飞:“那等你见到穗晚,一定要告诉她,宝宝霜用完了及时通知,我知道哪儿有卖,给她寄过去。”
    好羡慕他脑袋的自动过滤功能,可以完全做到无视别人的话,只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
    “诶,改改?你怎么走了?我话还没说完啊?还有魏光阴啊!你见到他,一定要到他的联系方式!怎么好好的出个国和大家都不再联系……”
    此行周印不在,他负责处理国内事宜,但随行保镖却很多,以沛阳为首,就那个在大街上公然带走我,还差点将我丢在高速路上的保镖头儿。
    “沛阳?太生疏了,还是换个亲切点儿的称呼吧。”
    私人机场,他与我先碰面,表情一脸的冤家路窄,嘴上却故作礼貌:“呃,程小姐怎么高兴怎么来。”
    “好的,沛(呸)。”
    叶慎寻进入停机坪,一身英伦西装人模狗样的,剪了头发,少去两分阴柔,多几分俊朗,有型有款。旁边的人递水过去,他喝一口,恰好听见我叫的那一声“沛(呸)”,猛然呛住,刚入口的水卡在喉咙,当即憋得满脸通红。
    保镖们不知如何是好乱作一团,现场跟被机关枪扫射过似的。我对他们这些毫无生活常识的呆头鹅表示鄙视,踱步过去,一巴掌拍在男子背部。而后,真当自己是机要秘书般,大爷似的使唤沛阳等人:“你们倒是也拍啊!”
    接着烈日当头下,迎来一场下属不满老板作风,集体痛下毒手的场面。
    待叶慎寻喉头通畅,缓缓从黄线外起身,冷眼凝众人。沛阳藏起自己因为用力发红的手腕,讪讪地说:“老板,法不责众。”我再也憋不住,失笑,惹来叶慎寻远远剜我一眼。
    他走近,问:“你知道专机是可以开窗的吗?”语气漫不经心,却暗含威胁。
    我的笑容顷刻化为苦笑,特别没出息地帮他说话:“法不责众,但老板是可以责众的。”换来沛阳怨怪的目光。
    没办法,谁叫别人是花样作死,他是花样弄死别人。就算你是我的沛(呸),那也没用……
    那年头,我的通信工具还处在小灵通阶段,没有拍照功能。否则,刘大壮应该能接收到我三百六十度无死角拍的豪华机舱的照片。
    长长的餐桌台上,陈着一溜路易王妃香槟,金黄色锡纸。我曾听刘大壮得意扬扬提起,他们家公司被收购后,跟随他爸参加什么宴会,喝过这个。贵比黄金,制作工艺极为精巧,却也因此开封十五分钟即变质,是皇室最喜欢的酒精饮料。我心痒难耐,趁大家都自寻位置休整的时候想偷饮,胳膊刚抬起,叶慎寻眼尖地扣下我的手腕。
    “i love u,译出逆否句,三十秒。”
    兴许我看起来很没水准,即便是周印推荐的人,他依旧不太放心,意欲考我。不过,叶慎寻高明在,用最简单的蛋炒饭去考验厨师,这往往最难。因为太正常的答案,例如我不爱你,你不爱我,都一定不正确。
    好在魏光阴喜欢看原版的英文书,为了跟上他的节奏,我总偷偷将他借阅过的书籍抱回家啃。其中哪本书我忘记了,但有句特别适合做答案的对白。
    “如果一个人不爱你,那么,这个人,不是我。”
    头脑风暴片刻,我脱口而出。没想扣着我手腕的人忽然怔住。他仗着身高优势,将我静静审视,眸色几度暗了暗,终恢复正常。
    叶慎寻始终没找到理由将我踢下飞机,于是我按捺住澎湃的心,按照原定计划飞往那个心之所系的国度。
    可去往魏光阴身边的路程,从以前到现在,都异常坎坷。航程到一半,遇见特大雷雨,穿过气流层时,飞机晃动剧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