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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了,四周安静下来,仿佛梦醒时分。
    他不太熟练地凭借肌肉记忆转过头看身边的位置。
    依稀记得整个夏天,甚至在五中度过的两年时间,似乎发生过很多事,而发觉身边空空荡荡的位置时,又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有人从破败的黑暗中逃离,有人被留在湿冷的雨里。
    他们的夏天结束了。
    第54章 已经第五年了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腺体科。
    头发白了大半的腺体科主任丁骐山正坐在办公桌前,给周围围成一圈的四个实习学生分析病例。
    “omega的腺体只能由alpha进行标记,如果beta学着alpha在omega腺体上咬一口,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呢?”丁骐山推了推眼镜,转身在四个学生间环视一周,在其中一个白大褂身上点了点,“小路,你来回答一下。”
    路识卿没用得着思考太久,书上的知识点他都烂熟于心,立刻回答道:“beta不具标记omega腺体的能力,只会造成腺体损伤,引发感染,损伤严重者伤及神经,后续可能引起omega信息素易感、发热期异常等症状。”
    “回答得非常好。”丁骐山满意地点点头,“腺体知识说难也难,说简单也简单,关键在于熟悉精准。这一点,小路就做得不错,以后可以考虑来腺体科发展。”
    周围几个人投来包含着各种意味的目光,羡慕或嫉妒。路识卿礼貌地笑笑,避开其他人的目光,略低了些头,说:“您谬赞了,我还有很多不足。”
    话说得很得体,但不是自谦,路识卿确实是这样想的。
    医学毕竟是实践学科,而做一个好医生,不是光依靠对各种专业知识烂熟于心就可以的,对从业者本身也有要求。除了胆大心细、富有责任感的老生常谈之外,对于成为一名医生,路识卿似乎在这件事上有不可弥补的缺憾。
    气味也是临床工作中一项很重要的指征,尤其是腺体科,信息素的气味、型号、浓度,都是帮助判断患者腺体状态的重要指征。
    而他嗅觉失灵。
    在此之前,路识卿并非对此毫不知情。相反的,在高考结束后填报志愿,他放弃了首都科技大学的自主招生名额,执意要填报首都医科大学开始,似乎就做好了面对今后诸多限制的准备。
    说到为什么他非要填报首都医科大学……他从未向任何人提及过原因,或许他自己也并不是很清楚。
    当时周围的人都在劝他,何苦要浪费了那么高的分数和更好的机会。甚至连老妈也难得为此给他打了几通电话,骂他脑子有毛病,是不是非要学他那个负心的爸。
    提交志愿的那一刻,他的手机还是在响。所有人都认为他做了一个大错特错的决定,想要劝他回头是岸。
    可路识卿似乎将外界的一切声音隔绝了,提交成功的那一刻,他其实也很矛盾,感觉心被什么填满,又怅然若失。
    只是约定好的事情,不愿落空,总要有人来赴约。
    已经第五年了,原因似乎也变得并不那样重要。
    既然投身雨夜的背影决定了永不回头,他或许也自当如此。
    丁骐山带几个实习学生查完房,回科室准备下班的路上被护士长拦住了,说急诊送来一位昏迷的患者,腺体上有新鲜的针孔,大概是要收入腺体科的,要派人过去负责一下。
    这时候送来的患者无异于让他们临时加班,众人躲闪着目光,生怕点到自己名字似的。
    丁骐山叹了口气,刚抬脚要走,这时路识卿主动开口说道:“主任,我去吧。”
    “行,那其他人先下班吧。”丁骐山拍拍路识卿的肩膀,“走吧,我们一起去。”
    路识卿跟着丁骐山进病房时,各种生命支持仪器有条不紊地运行,患者的生命体征已经稳定。
    躺在病床上的患者似乎很单薄,连呼吸的起伏都是微弱的,肩膀和脑袋被护士的身板严严实实挡住,只有一只手露出来搭在床边。
    丁骐山站在病床边,检查患者意识状态。路识卿跟上去,站在病床旁,他看不到患者的脸,只是低头看着搭在床边的那只手。
    手指节细瘦,苍白无力地自然蜷缩着,没有一点血色,手腕以上的位置却红肿不堪,甚至有了轻微的焦痂,应该是烧伤。
    “同学,患者烧伤皮肤表面有异物覆盖,帮我处理一下吧。”护士一边备药一边对路识卿说。
    “……好。”路识卿有一瞬间的恍惚,回过神才应了一声,戴上手套,蹲下身仔细处理患者手腕上的伤。
    护士说的异物是贴合在皮肤上的一层肉色胶布,大概是接触了明火,表面烧得有些焦黑,边缘微微翻起,却保护了里层的嫩肉没有直接遭受明火波及,只是轻微灼伤,但也需要上药。
    路识卿捏住胶布的边缘,缓慢地揭开,一不小心又晃了神。
    各种各样触目惊心的伤势,他见过不少,眼前的烧伤并不算严重,只是指节的走向、腕骨的形状,似乎与记忆里蒙尘的片段有了细微的重合。
    那双他紧紧握住过,亲吻过无数遍的手。
    比眼前干枯的指节丰满一些,指尖柔嫩而非粗糙,皮肤也白皙光滑,被握在手里的时候会默契地回握住,在他的小指上轻轻摩擦。
    想这些做什么。路识卿在心里嗤笑一声,继续专心处理患者的伤处。
    胶布被掀开一半,暴露出被烫得发红的皮肤,边缘处起了些水疱。或许是胶布与皮肤粘连的部分被强行分离,牵动了伤处带来痛感的刺激,原本安安静静的手猛地一抖,像曾经练习过许多次那样精准,抓住了路识卿的手。
    隔着手套也能感受到的触感,似乎很熟悉似的,路识卿竟然下意识地回握住,又像碰了明火一般猛然松开。向来平静的眼神里多了几圈慌张波澜,像是连他都惊讶自己怎么会有这样的条件反射。
    医生需要时刻保持冷静,但显然路识卿此刻并没能做到。波动的情绪影响了手上的动作,缓缓揭开胶布的手一抖,骤然撕开剩下的一半,暴露出的场景却比揭开胶布的痛感更尖锐,连一旁的护士都惊讶得倒吸一口冷气。
    一道横亘手腕的切割伤痕,以及粗糙的缝合痕迹,即便早已结痂却仍旧无比醒目,像一条蜈蚣嵌进皮肤里,狰狞又丑陋。
    路识卿的肩膀微不可见地颤抖一下。
    疤痕的主人还紧紧抓着他的手,甚至连力度都好像在手上留下过烙印,皮肉凹陷的程度都与曾经一般无二。
    路识卿不相信巧合,可又觉得此刻若为巧合是一种侥幸。
    叫他侥幸能够死里逃生,免于遭受第二次剖心剜肉的痛。
    “患者醒了。”护士说道。
    路识卿站在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