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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生活热闹多彩,他已经很知足。
而且他想着爷爷对父亲的态度,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够做一个好父亲。
他自问这一生的温柔不多,都已经给了她。
林祺琛有些歉疚,吻了吻她的额头:“我没有想过孩子的事。”
陶窈窈看到他眼睛里从未有过的一丝迷惘,顿时有些心疼,当即撑起身子吻了吻他的唇,仍旧是笑眯眯的:“我就是说说,反正我们也不急,你看我现在冒冒失失的,怎么也得再过两年再考虑,不过我觉得到时候你肯定做得比我好。”
***
西恩戈富斯是座充满烟草味的小城,尽管他们只待了五天,可陶窈窈已经彻底爱上了这里,因为这里的日子总是会让她想起木心先生《从前慢》里的那句名句——“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比起智能化机械化的现代社会,陶窈窈更喜欢以前那种慢慢的生活,衣服是一针一线缝出来的,物什是一点一点做出来的,远方是一步一步到达的,感情是一天一天相处出来的。
而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节奏太快了,衣服物什是批量生产的,远方不再是远方,感情成为大多数人叹息的存在。
有太多感情中途生变,无疾而终,又有太多人情意善变,三心二意。
虽然陶窈窈一直相信爱情,不会因为别人的故事而动摇,可她也曾经隐隐担心害怕过最后遇不到那个人。
只是她很幸运,遇到了林祺琛。
随着迈步的节奏,陶窈把和林祺琛牵着的手晃来晃去,步子轻快极了。
这次的西恩戈富斯之行林祺琛难得工作很少,大部分时间都闲着,陪她运动、做饭、闲逛、聊天或者陪爷爷下棋、看书、说话。
脱下西服,远离都市,穿着休闲装的他在这种慢节奏的生活里变得柔和许多,嘴角也总是蕴着笑意,比起清冷的他有另一种帅气。
陶窈窈不安分地蹦蹦跳跳,和林祺琛面对面倒着走,目光落在他浅笑的脸上。
她的脸颊忽然染上粉红,扑闪着眼睛,小小声地:“阿琛,我想吻你。”
林祺琛闻言停下步子,整个人都像在说:“你来。”
陶窈窈笑着勾上他的脖子,踮起脚在他唇边轻声夸奖:“阿琛,你真好看。”
很响亮地啄吻一下,她微微离开,呼吸相闻的距离,认真道:“阿琛,Te amo.”
Te amo,我爱你。
林祺琛眸色幽深,这是她第一次和他说这句话。
腰被熟悉的大手搂住,唇被他的唇覆上,陶窈窈闭上眼睛任他索取。
尽管她在意识到自己的心意后总是把“阿琛,我喜欢你”挂在嘴边,可她从来没说过“阿琛,我爱你”这样的话。
在她心里,“爱”比“喜欢”代表更多,是很神圣的,不能轻言的。
可经过这么长时间,一起经历过许多事情,讨论过许多问题,包括未来,包括生死,包括延续,她的心告诉她,她已经很完全地确定了,她爱他。
她没有办法去准确地描述那种感觉,但她就是知道,也想让他知道。
开得分外热烈的满园玫瑰前,一双年轻人紧紧拥抱着,借亲吻将心底的情意倾述。
房子的门打开又合上,仿佛没有人出来过。
陶窈窈和林祺琛回去的时候,林老爷子正坐在落地窗前的藤椅上看远方的日落,静静地,像一副画。
陶窈窈拉着林祺琛轻手轻脚走去厨房,没有打扰他。
“爷爷坐在那里,很孤独,很落寞”,关上厨房的门,陶窈窈垂着眼,“他肯定是想奶奶了。”
陶窈窈扁着嘴,眼睛忽地有了雾,伸手撒娇:“阿琛,要抱。”
林祺琛依言将她抱在怀里,轻轻拍着她的背安抚她。
她总是很敏感,又很善良,自从听了爷爷奶奶的事就总记挂着,刚开始是遗憾,现在和爷爷熟悉了就添了几分感同身受的难过。
她或许没想到,爷爷那样一个坚毅的人,会时不时翻翻奶奶留下的为数不多的照片,会在用餐时将奶奶的碗筷摆在身旁的位置上,会为了奶奶亲自种一园子她最爱的玫瑰花。
刚来的第一天,她已经因为这些哭过一次。
然后就每天变着法儿地哄爷爷高兴,爷爷想吃什么她就做什么,爷爷故意逗她她就各种耍宝,还偷偷和爷爷讲他的坏话她的傻事让爷爷开心。
像当初的他一样,爷爷居然也和她相处得不错,不嫌她话多,不嫌她闹腾,会因为她罕见地露出笑容。
林祺琛不知道怎么安慰她,只静静陪着她,让她自己平复心情。
虽然他不像她,会因为感受到爷爷的情绪难过,但他已经能够体会到爷爷的心情。
倘若有一天她离开,他想,他是没办法自己留在这个世间的。
思念刻骨,那一腔爱意会变成无法忍受的痛楚,日夜折磨。
他只知道,他要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