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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这些和就能理直气壮地打扰他度蜜月,”冰糖气呼呼地说,“你过来说啊!你身上流着他的血,肯定能比我做得好!”
    “我不来!”对方笑嘻嘻地说,“我媳妇儿挺喜欢这儿的海滩。不走。”
    “今天那个情报处的官员来找我,”博古亚说,“告诉我如果我没法说服它,那他们就自己去。”
    “让他们去呀!”水晶球里的人说,“有人作死,没道理拦着。”
    “可是——”
    “哎呀,我媳妇儿醒了。拜拜,霜冰,祝你好运。”
    联系切断。博古亚一巴掌把水晶球拍到地上,它和地板发出沉重的响声,咕噜噜滚到柜子边,防护魔法运作良好,连个裂痕都没有。
    *
    约翰在赫莫斯“好朋友”的房子住下来,暂时也没什么下一步打算。说来也奇怪,他是劫船的当事人,和劫匪面对面打过交道,却没有任何官方人员来找他问话。他后来又去医院看过一次魔理学家,拉姆齐先生恢复得很快,几天不见就从只能躺着变成能在院子里随便乱走了。他和约翰分享了一些调查和补偿的事情……实在没什么值得约翰关心的事情。有赫莫斯在,约翰也不需要钱。于是他后来就不再出门,整天宅在家里,看书。
    这个房子有个书房,书架错落有致着放着各种颜色的书,各种的都有。约翰不知道这个房子被送给赫莫斯之前有没有人住,他觉得是没有,或者原来住这儿的人从来不看书。那些书,全部,整整齐齐,整套整套,陈旧落灰,一看就是买来摆上做装饰,而不是来看。
    约翰总算明白他为什么文盲了——这么长的时间过去,他那个时代那么麻烦繁复的符号早就被抛弃了。除了法师和神官,现在根本没人学那些古代字母。不过说来也奇怪——明明除了文字,语言也发生了很多变革,那些新增和废弃的动词变位与句式啦,无数个新词语啦,按理说他也应该一无所知,但他脑子里却清清楚楚。
    “真神的把戏吧。”赫莫斯倒是不在乎。他给约翰订购了一大堆用古文字写的书,把书架剩余的空位塞满。
    “话说回来,”约翰问他,“到底是那个神复活的我,为什么?”
    “不知道,管他呢?神不理凡世很久。我连他们在哪儿都不知道。”
    “他们不理凡世?为什么?”
    对方从书架上抽出一本很厚的书,递给他,附赠一句:“从五百七十三页。”
    然后他坐下来,看着他看书。那一瞬间,约翰想起很久以前他作为帕雷萨伯爵的时候,在藏书室里的情景。不过那个时候,赫莫斯总是千方百计要打搅他看书,现在他倒是学会安安静静坐在那儿了。
    要了解的东西真是太多了。已经用他最快的速度翻书,还是觉得翻不完。他知道了传说中被预言的“诸神黄昏”实现了,神眷者已经好几百年没出现在大众视野中。黑渊的龙王完成了新旧交替,曾经最年幼的第十三殿下成了现在的众龙之主。法师们在一系列的纷争中撕毁了不涉凡世的默约,精灵重新来到他们祖先生活过的土地,引发了又一串大大小小的战争。还有那些白魔,在他那个时候白魔这个词是不存在的,他们称它们是冰原魔物,认为它们是骚扰大陆的野兽,可现在它们已经是一个种族了,和人类,精灵,龙,避世的人鱼一样,是有智慧和社会存在的种族。这些东西,约翰这半年以来略有耳闻,然而没细细了解过。
    更多是约翰听都没听过的。毕竟他半年来都呆在一个鲜有游客的小镇子上,给盖沙夫人择菜洗盘子。
    他查了自己,记载很少,反正和雷蒙娜比起来记载真的可以忽略了。他的女儿,按照他生前给她缔结的婚约嫁给了一个白化病——他发誓如果他活着他不会真让她嫁的——如果情况不是非得如此不可的话——好吧总之他很高兴看到她那个本该夭折的丈夫在少年时被白塔法师救助,恢复了健康,活蹦乱跳地结了婚,俩人一起统一了大陆,建立了帝国。皇帝和皇后没有子嗣,皇帝不幸早逝,于是皇后就接过了丈夫的王冠,继续当了三十年的王。雷蒙娜王,那次他在博物馆看到的雕像,不是法尔蒂娜,而是雷蒙娜。
    她看起来真的肖似她的母亲。
    他也去查了白塔法师,他的朋友柏蒙特。很遗憾他查到了他的事迹,或者说他的死。神圣王庭的教皇,光明神殿的教宗,那位传奇的皮纳乌斯阁下大张旗鼓地弄死了他。真可笑,明明他俩都宣称自己是日神的信徒。
    “他死的时候你在场吗?”约翰一边翻页一边问赫莫斯。
    “不在,”他回答,“我在黑渊,照顾我妹妹。在他死后一年我才得知了他的死讯。”他顿了一下,又补充一句,“而且就算我知道我也不会去,我们早就因为你的死闹掰了,我不会管他的死活。”
    约翰笑了。他没说话,翻回了目录。他很久都没翻页,眼睛也没动,看上去好像没在读,而是在发呆。
    过了一会儿,他问:“十年凛冬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说半神寒冰之龙陨落了?”
    “是陨落了,”赫莫斯说,“我现在不是半神了。”
    约翰终于不笑了,抬起头,很认真地看着赫莫斯。
    “‘祂被巫师欺骗,落入陷阱,在沉睡中被割裂心脏,流血而死。这位半神的陨落引发了一场长达十年的凛冬。’”他背出了书上的字句,接着问,“这是真的吗?”
    “是真的,除了我没有死,我差点死了,在我快死的时候,我妹妹把我救了出来。作为半神的寒冰之赫莫斯确实陨落了,我的力量不到从前的十分之一。”
    “为什么?”约翰问。
    赫莫斯笑了笑。
    “你不是说过我吗?‘赫莫斯,你是一位半神,你的年龄几乎和人类的历史等长,可你为什么老是不动你的脑子?’”
    “但我不觉得你没脑子到这份儿上,”约翰说,“怎么看都不像你会干的事,为了共享统治世界的权柄——”
    “不是为了统治世界。”赫莫斯摆摆手,“那个巫师向我展示了……一个活着的你……其实那是你的尸体……我和艾尔都没找到的你的尸体……他告诉我他可以复活你,相应的,我需要提供一点……我的力量……”他冷血动物一样的黄眼睛直勾勾盯着约翰,瞳孔慢慢拉长,“你知道吗,那时候早就过去几百年了,我爱过很多其他人,被很多其他人爱过,我以为我忘了你。”椅子的扶手被他捏碎了,他漫不经心的向下一瞥,那些碎屑恢复原状,完好如初,“可是你当时站在我面前,穿着可笑的黑袍,只穿着那件黑袍,对我说,‘想我吗?好久不见。’我问你这是怎么回事,你说,‘帮我杀了那些入侵者,我就告诉你。不然我就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