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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0

      父母的关爱与责备。
    爷爷去世后,程沂和又被寄养在小姨家几年,到了高中他才主动提出回家住。
    这时候的程爸程妈似乎对他很是放心,好像在他们心中,程沂和会一直是小时候那个乖顺的孩子。
    所以程沂和在高中时的那一次短暂的叛逆,在他们心中压根就不是什么大问题。
    他们相信他能够改正过来,然后继续当一个优秀听话的孩子。
    当所有家人都在为程沂和的叛逆感到焦头烂额时,也只有程爸程妈夫妻俩,并未把这件小事放在心上。
    程沂和渐渐习惯了没有父母陪伴的成长生活。
    他羡慕那些拥有热闹家庭的人,比如谢鸿姐弟,比如后来遇到的丁珣。
    羡慕他们的同时,心底会克制不住地产生一种无法言明的自卑感。
    他时刻压抑这这份自卑,让自己看起来足够冷漠,冷漠到可以忽略对父母漠不关心态度的在意。
    渐渐地,程沂和长大了,对丁克这一词的了解愈加深刻。
    他甚至开始分不清父母的做法是对是错,可哪怕他们是正确的,他也自私地不愿去体谅他们。
    因为他们也从来没有关心过他的想法。
    对于爱情,程沂和从来都是持有不随意接受不盲目拒绝的态度。
    很多人都说他直男,不懂女生们的心思。其实不然,凡是对他表示过一点好感的女生的心意,他都明白。
    比如赵柒冉。
    高中时他就隐隐约约察觉到赵柒冉看他的目光不对劲,这并不是一个男生的自恋想法,是真的不对劲,不对劲到让他想逃离。
    那种肆无忌惮的偏袒让他感到有压力。
    于是程沂和慢慢疏远了那群人,同时也疏远了赵柒冉。
    在他看来,这是不会令双方尴尬的最好的解决方式。
    程沂和本身并不排斥恋爱,排斥的只是令自己不舒服的视线。
    有人问过程沂和,他喜欢的女生是哪种类型的?
    程沂和沉默不语。
    他自己也不知道喜欢什么样的女生,甜美的,高冷的似乎都无所谓,主要还是得相处舒适。
    他回答朋友:“看眼缘。”
    于是这三个字传到所有朋友耳里,就成了高标准。
    也就在这不久之后,‘高标准’本人出现了。
    丁珣可能永远也不知道,程沂和第一次见到她,其实是在一个夏季的傍晚。
    那天他和谢鸿约了几个朋友去学校操场打球。就在篮球场外,他第一次看到了扎着马尾的丁珣。
    傍晚的余光照在她侧脸上,令人产生一种毛绒绒的虚幻感。
    她笑起来时两眼弯弯,眼睛里不知是不是阳光在作祟,像是藏了星星般发光。
    不过是捡球时的匆匆一瞥,却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
    程沂和事后曾想,一定是那天的温度过高,即使是夕阳的余热也足够炙烤得他脑袋发晕。
    不过他后来才从丁珣嘴里得知,那时得她也正悄悄打量着他。
    丁珣还问他:“所以你那时候没有注意到旁边路过了一个大美女吗?”
    程沂和漫不经心地撒着谎:“没有。”
    这对他而言是个情窦初开的小秘密,他希望在丁珣心目中,他永远是那个球场上笼罩着光环的男生。
    在他心里,丁珣也永远是那个被橘黄色夕阳包裹住的少女。
    那个让他觉得周围一切都生动鲜活起来的人。
    缘分真是妙不可言。
    第二次遇见她,是在食堂门口,他偶然扶了她一把。
    其实程沂和已经记不住在篮球场遇到的那个女孩的模样了,可直觉告诉他,她就是经过球场旁的那个女孩。
    对方那两个‘谢谢’二字听来,小心又仓促,不小心抓住他胳膊的手也匆匆松开。
    她的手指白皙纤细,比他的胳膊白多了。
    近距离下,程沂和并没有过分打量,甚至没有去看她的脸,可他心里已经有了个‘瓷娃娃’的概念。
    他猜测,这个女孩子的容貌一定如瓷娃娃般可爱。
    进入食堂后,他有留意到这个女生神情恍惚,像是丢了魂一样。
    她迷迷糊糊地跟着几位女生吃饭,又晕晕乎乎离开。
    离开前,程沂和有特意从她们桌后绕过去,看到了她的样子。
    小小的鹅蛋脸,白皙透亮,一手拄着筷子在沉思,眉头皱成了川字。
    如他料想的那般,是个可爱的瓷娃娃。
    确定丁珣就是游戏里认识的肉肉,是大一军训超市的那一次偶遇。
    那也是程沂和第三次碰见她。
    说来也是巧,之前肉肉在游戏中称她也是N大的新生时,程沂和并未当真,可真当他在现实生活中听到有人喊她‘肉肉’时,他才开始回忆肉肉曾经说过的话里的细节。
    N大学生,女生,小名叫肉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