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8章:阴间里的熟人
“你们确定,你们能成为方圆的朋友?”
山羊说着,从台阶上站了起来。
看出他一脸的凝重后,林舞儿也意识到了什么,赶紧跟着站了起来。
“会。”
老鼠从最阴暗的角落中,走到了大厅中间。
这是个身高不超过一米五,体重最多八十斤的老头子,秃头,小眼睛,看上去比钱猴王还要猥琐。
不过那双滴溜溜的小眼睛里,却闪着他这个年龄不该有的精光。
随着老鼠走出来,十二生肖内的其他人,也纷纷从楼上,后门走到了大厅内,站在了他身后,人人都竭力昂起胸膛,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山羊。
这些人有男有女,有高有矮,有胖有瘦,唯一相同的地方,就是年龄都在六十左右了,可以称得上一群老朽。
怪不得山羊刚才说,他们已经出道四十年了。
这样一群靠着鸡鸣狗盗之术,在国际道上挣扎四十年而不死的老贼们,如果没有相当默契的配合,同舟共济的精神,是决不可能活到今天的。
山羊也昂起了胸膛,声音更淡:“那,你们能不能跟我说说,你们要怎么做,才能成为方圆的朋友,而不是像以往那样,为了你们群体的利益,就出卖恩人的小人?”
“就是去年腊月初八那一天,我儿子带着我那双亲亲的宝贝孙女,已经移民到北欧某国。我送他们走时,曾经跟他们说,从那一刻起,我跟他们就再也没有任何的关系了。”
钱猴王向前踏出一步,无声的惨笑几下,说:“他们也答应了。可我知道,无论他们以后生活在哪儿,他们都是我的后人,我生命的延续。”
虎妹接着站出来,淡淡的说:“我没有自己的孩子,却有个已经成为华夏科学研究院院士的侄子。他已经是国家的栋梁之材,无论我做什么,都没有谁敢连累他。”
“还有我。”
蝮蛇阴恻恻的笑了下,说:“我那个才二十七岁的女儿,上个月刚大婚呵呵,她肯定不知道,那个被她帮过一次、就赐给她亿万家财的老东西,就会是她亲生老子。”
十二生肖,十二个人,逐一站了出来,向山羊讲述他们肯定能成为方圆朋友的原因。
没有谁,再有后顾之忧。
没谁会利用他们的家人,逼他们做自己不愿意做、却必须得去做的事。
他们,现在就是一群天地不收的老头、老太,却始终保持着国际道上‘出道时间最长,纵横数十年无一损伤’的骄人记录。
他们解决自己的后顾之忧后,已经完成了他们父母托付他们为本家传宗接代的大任务,从此终于能为自己活着了。
按照他们想要的那种生活,而活着。
能够成为方圆的朋友,就是找到了一座大靠山。
有了大靠山后,他们才能过上大多数老人的安康日子。
山羊看着他们,慢慢的笑了,却又说了句废话:“只是朋友,不是兄弟?”
“山羊,你才被他当做兄弟多久?”
老鼠冷笑一声,接着低声说:“其实,他肯把我们当朋友,对我们来说就是一种奢望了。毕竟,我们都是土埋到脖子上的人了。方圆还年轻,怎么肯交我们这群没多大用处的老不死?”
“我敢保证,他会把你们当朋友的!”
林舞儿一步走到门口,看着里面这些瞬间就泛起哀伤情绪的老人们,眼睛有些发红的大声说道:“只要你们能真心对他!”
“真得!?”
老鼠等人,齐声问道:“你能保证,我们真心对他,就能成为他的、的朋友?”
林舞儿咬牙,抬手一拳,就打在了门玻璃上。
砰地一声大响,玻璃粉碎,林舞儿右手手背有鲜血迅速冒出。
山羊惊呼一声,赶紧凑过来要给她包扎伤口,却被林舞儿一把推下了台阶,对老鼠等人大声说:“我当然敢保证!他要是不答应,我就像打碎这块玻璃那样,打掉他满嘴的牙!”
林舞儿的话音未落,那群老朽就疯了似的冲到窗前,门后,挥舞着拳头砸玻璃,嘴里发出带有哭腔的嘶声叫唤:“只要他能把我们当朋友,我们如果不真心对他,必将会像这玻璃一样,粉身碎骨!”
站在门外的山羊,看着这群疯了的老东西,在土菜馆内打砸特砸,吼叫着发誓,狂笑,痛哭甚至高唱,就有些头疼的抬手抱住脑袋,一副实在受不了的痛苦样子。
可当他来到马路边,看向西边的长街尽头时,老脸上却浮上得意的笑容,喃喃的说:“小子,你该怎么感谢我给你收了十二个变态小弟?不过说实在的,我可没想到舞儿会这样投入。”
“呼,其实也正是舞儿的投入,才彻底打消了那群老不死的疑虑之心,死心塌地的,哭着喊着的给你当走狗。”
山羊到背着双手,慢吞吞的向西信步前行:“小子,我知道你肯定以为前途艰险,不想连累太多人,才决定躲在暗中做事的。只是,你想过没有,早晚有一天,你会跳出来。”
“既然是这样,那么就算你本事再大,可也得需要一帮出色的手下吧?”
山羊回头看向已经出现曙光的东方,笑得更加欢畅:“我老人家老了,怕死了,只想在有生之年多做一些好事,来抵消以前犯下的阴损,当然不会给你去当狗腿子了。幸好,有群脑袋不正常的老家伙能替代我,嘿嘿。老天爷,你对我也太好了些,我都感到不好意思了。”
不好意思的山羊,到背着双手信步前行时,楼宇湘已经来到了一个十字路口。
十字路口的四个方向,都看不到一辆车子,一个人,只有红绿灯不断转换着,提醒楼宇湘:你已经是个死人了,没必要再遵守阳世间的交通规则。
除了路上没有人,没有车之外,眼前这一切就跟楼宇湘平时走在大街上的样子,一模一样。
街道两侧的高楼上,有得窗户已经亮了,能隐隐看到人影,甚至还有人从里面探出头来,往下面看。
背后泛起曙光的天际,更是无比的熟悉。
原来,阴间跟阳世的世界,并没有任何的区别,除了看不到同路人哦,同路鬼。
楼宇湘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
潜意识内,她应该是走了至少三天三夜。
在这三天三夜内,她没看到一个人,一辆车,更没看到太阳,只能看到璀璨的星空,还有橘黄街灯下这条一望无际的长街。
楼宇湘觉得,这么大的城市无论是住人还是住着鬼,都该有至少数十万常住居民才对。
可为什么,三天三夜过去了,她却什么人也没看到?
她的鞋子,早就走丢了。
活着时白生生的小脚,就踩在冰凉的公路上,脚底不知道啥时候已经被啥东西给割破了,鲜血已经凝固,感觉不到一点点的疼。
她身上那种难闻的味道,也被阴风给吹散了,这让她心里多少舒服了很多。
深吸了一口带有潮气的清新空气,楼宇湘看向了十字路口右侧那边,就是回家的方向。
她不知道得徒步走多久,才能见到她最熟悉的剑锋山。
不过她很清楚:无论路途有多么的遥远,只要脚步不停的走下去,终究能走到尽头的。
“你怎么还不回家?天就要亮了。”
一个男人的声音,从楼宇湘背后突兀的响起:“天亮了后,你就不能走在阳光下了,要不然魂魄就会散去,再也无法踏上轮回的黄泉路,欣赏道路两侧盛开的彼岸花,喝上孟婆精心熬制的孟婆汤了。”
男人声音响起时,楼宇湘眼角剧烈一跳,却忍住等他说完后,才慢慢转过了身。
她看到了一个男人男人左边脑门上有个血洞,鲜血正小蛇般的顺着腮帮子往下淌,他的目光呆滞,嘴巴半张着,整个人都没有丁点的活力。
要是放在以前,楼宇湘在空无一人的黑夜街头上,看到这么个男人后,肯定会被直接吓昏死过去。
现在她不怕了。
因为,她也是个鬼,孤魂野鬼。
楼宇湘觉得,就像她活着是个人杰那样,她死了,也得做个鬼雄。
鬼雄会怕一个脑袋中枪惨死的小鬼吗?
开玩笑。
楼宇湘定定看着脑袋机械般微微转动的男人,轻声说道:“你咳,你是谁?我看着你,怎么有些眼熟?”
“我是秦大川,还记得吗?”
秦大川说着,抬手在脑门血洞上擦了把鲜血,就填进了嘴里用力吸了下手指头:“啧,自己的鲜血真好喝我小妹,就是秦小冰。”
楼宇湘记起来了。
那还是她活着闲得无聊时,随口吩咐了司明达一句,让他去收拾秦小冰,结果秦大川得知后,就傻子般的跑到机场,当着那么多人的面,狠狠给了他一刀。
事后,在水暗影的干涉下,秦大川顺利逃离了唐王。
对于这种小人物,无论楼宇湘是活着,还是死了,她都不会在意的。
她只对在这儿遇到‘熟人’感兴趣:“你不是逃走了吗,怎么也死了?”
“我逃到了岭南,结果却被警方发现了。在被追捕时,我只是稍稍反抗了一小下下,子弹就”
秦大川说着,抬起右手比划出手枪的样子,顶在了还在淌血的脑门上,嘴里发出子弹的声音:“砰地一声,我脑袋就被打了个洞。哦,对了,我其实算是死在你手里的,对吧?”
“是、是。”
楼宇湘后退了一步,双拳紧攥低声问道:“你要报复我吗?”
“我为什么要报复你?”
秦大川有些奇怪的问她:“现在大家都是死人了,我再报复你,又能把你怎么样?”
楼宇湘这才松了口气,问道:“那你找我干嘛?”
“我想请你尝尝我的鲜血味道。”
秦大川说着,伸过粘着鲜血的右手:“很甜,很好吃的,就像草莓酱。”
“我、我才不吃!”
楼宇湘赶紧后退一步,问道:“阴间这么大,为什么我只看到了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