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惮,可到底也不敢直截了当地问他,是否真的和乌卡兰、和奴佛卡的生产有干系。
我只能旁敲侧击了。
我相中了一位药师,他是我的小姑蒙丽娜的梦中情人,当初为了帮她出谋划策,我对这名药师曾深入地了解了一番,以致到了此刻,能轻而易举地将他拿下。
当真是轻而易举到了极点,让我觉得人生一丢丢的挑战性都没有。
选在了一个细雨绵绵的阴雨天里,我用香施纪的最新推出的化妆品,化上了一个时效长达八小时的防水妆,在阴暗的小角落蹲守了半日后,等到了目标,踉跄地扑了上去,不经意跟他撞了一个满怀。
我扶住了他的手臂,仓皇抬首,向他展现我精致的失恋妆,之后便在至高无上神的一声‘哦豁’之中,在对视了长达三秒了之后,他便自顾自地认为和我看上眼了。
我的小姑耗了八个月的时间才追到手的男人,被我一套防水化妆品、一个眼神就给搞定了。
不得不说,我有点唏嘘。
还有一点把我追男人的过程用作香施纪下一季的广告宣传的想法。
而为了不让他怀疑我接近他的目的,花了一些些时间和他风花雪月谈笑风生后,我才开始一点一点地打探我想知道的情报。
从七零八落的线索里,我觉得仁爱之地里的一个地方相当可疑——那里很有可能是加工奴佛卡的实验室。
假如是实验室的话,会有我想要证据也说不定。
于是挑了一个夜黑风高、适合作案的夜晚,等四周再也听不到人声了,我便悄咪咪地扒下了床单、披在了身上,去找那间实验室去了。
我知道披斗篷更帅。
可问题是我没有斗篷,也不能伸手问阿提卡斯去要,那可太可疑了。再说了,也别小看床单,倘若不小心被人发现了我的踪迹,还能假装孤魂野鬼遁走。再说的再说,如果变鬼遁走的计划失败,我被抓了起来。毕竟我有神经病史在前——我指的是之前给自己洗脑的那一段精神病史,相信阿提卡斯会包容我的一时犯病的。
简而言之,小露、床单、干坏事——此乃绝配,缺一不可。
我胡思乱想的时候,目标的实验室已经找到了。
我蹲在窗户外头的草丛里,只伸出了个脑袋,鬼鬼祟祟地从窗户的边角往里面看,可什么都没有瞧见,只有一片黑灯瞎火的黑。
看来是不进去不行了。
矮楼的大门、玻璃窗户都上了锁,却难不倒我——这时候,整日和流氓混混们混迹在一起的成果就出来了,我不单学会了口吐芬芳的口技,还掌握了撬锁的特别技巧。
当‘咔哒’一声传到我耳朵里的时候,我由衷地感谢自己机智与聪慧、不耻下问的求学精神——哪怕是从渣滓里,也能提炼出金子。
我,真不愧是我。
悄悄地掩好了门后,我溜了进去。
矮楼里和我在外面看到的一样黑,大概也没有其他人,只有我一个披着床单的寡妇在此处游荡。为避人耳目,我不敢点油灯,只能借着从玻璃窗外透进来的稀薄微光,如蜗牛一样地爬行着。
正当我战战兢兢地在摸索的时候,我陡然听到了异动。
我的动作顿时一滞,立刻用白色的床单牢牢地裹住了自己,像是木头人般地一动不敢动,心脏也犹如被冰冻住了一样,生怕跳得太快、太大声,会被捉迷藏的鬼擒住抓走。心惊肉跳之下,我竖起了耳朵,努力辨别是何响动。
‘唰——’
‘唰——’
听起来很像是有什么东西在走路。
不是人的脚步声,而是……像有什么,被拖着在地上滑行。
这种声音着实太恐怖了。
我捂住了嘴巴,用了吃奶的劲才没让自己尖叫出声。
我慢慢地、慢慢地回首。
一双绿幽幽的眼睛闯入我的视界!
那双眼睛长在一个骷髅人的身上。
也正是它,准确来说是它的趾骨在冷冰冰的瓷砖上拖行,才发出了惊悚的响动。
看着骷髅人诡异地朝我飘来,我被吓得定住了。
我曾经试图在这场幽魂与骷髅人的对决中脱颖而出,可——我的芯毕竟还是个人,不仅是个人,还是个怕鬼的人,实在没有对方的战力来得高。
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