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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

      摆好了菜,让林思楠帮忙端出去。
    林思楠一看傻了眼,那白菜一层层地卷成了丸子的形状,一个粘着一个,齐整整地落在盘子里,不知道何种料熬成的金黄色汤汁勾芡在上面,如一个个含苞待放的花骨朵。
    再看那豆腐,切成方方正正的一小块一小块,中间豁了一个口子,红红绿绿的蔬果捣在一起,堆叠在软绵的豆腐中,沁下诱人的汤汁,林思楠暗暗咽了咽口水,心道这厨艺,堪比现代五星级酒店的顶级大厨了,全素宴都可以做成这样,还当什么俗人,让我皈依佛门吧!
    林思楠从没有想过,自己居然在一个破烂尼姑庵里面吃了人生最好吃的一顿饭。因为特训的原因,她对饮食有强迫症一般的控制。但是,这一次,她终于没有守住自己的人生准则,吃了一碗饭,又破天荒地再吃了半碗。
    鹰歌就更夸张,许是小姑娘长身体的缘故,足足吃了两大碗米饭,什么主子奴婢的规矩都抛到了脑后,那盘黄金白菜几乎都落了她的肚子,一面吃一面赞不绝口,一开始还规规矩矩地叫妙仙子,后面直接就变成妙仙子了,搞得林思楠不叫人家嫂嫂都不好意思了。
    就在林思楠忍不住要打嗝的时候,妙仙子让她稍作休息,自己跑到厨房里面去熬红豆沙了。
    于是,活了三十年的林思楠破天荒地吃撑了,还是实打实地撑,只想躺在床上静静地享受这种饱腹感。
    就在林思楠撩碗犯困的时候,不仅修佛,还十分养生的妙仙子坚信饭后百步走,活过九十九,又拉着她去散步了。
    秋风习习,但是林思楠愣是散步散出了一身薄汗,便舒舒服服地泡了澡,将衣袍松松散散地裹在身上,便躺到了床上,妙仙子掏出一个小瓷瓶,剜出一堆黑黏黏的药膏就往她的脸上抹。
    林思楠一开始掐着鼻子,以为这膏药的味道与它的颜色一样,让人一言难尽,没想到药膏上了脸,一股子清新的凉意袭来,林思楠犹犹豫豫地松开了掐着鼻子的手,只觉得那药膏并没有什么稀奇古怪的味道,反倒有一丝丝的甜腻之味。
    林思楠称奇道:“嫂子,这是什么做的,味道还挺好闻。”
    “□□身上刮下来的腐皮。”妙仙子笑道。
    “什么?”林思楠听闻自己脸上涂了□□身上的东西,还是腐烂了的东西,整个人都不是很美好,身子稍稍向后撤了些许,一时之间语无伦次,“这,这……”。
    妙仙子噗嗤一笑,持着药膏的木勺子强势地向她脸上伸去:“逗你玩的,我师傅在极寒之地得了一种冰蟾,养在冰窖里,每个月固定的时间,皮肤上会沁出一种液体,混合特定的草药,□□你脸上这种小红疹子。”
    “好像挺珍贵的。”林思楠觉得冰蟾的模样应该比那些皮肤皱巴巴的□□好多了,当下心中的恶心也少了许多,但是这么一想,又觉得有些地方不对劲,“嫂子,解药是□□的□□,那么之前那些白色的毒粉呢?”
    妙仙子闻言,先是一阵尴尬,而后打哈哈掩盖过去了:“这个,这个是祖传秘方,没有师父的允许,嫂子不方便说……”
    眼看对方还带有怀疑的态度,妙仙子连忙转移话题:“想当年我拜在我师父的门下,不过学了个两三年的光阴,别人就管我叫做小神仙了。其实,那个时候,比起治病救人,我更喜欢研究毒药。”
    “专门给别人下毒么?”林思楠没有想到妙仙子这么白衣飘飘的□□以前居然有这种偏好,不禁感到惊讶。
    妙仙子被她这么一问,反倒有点不好意思起来:“现在信了菩萨,倒是对自己以前作做过的事情有些愧疚。但是要问我后不后悔,我现在依旧不会后悔,若不是当年的喜好,我可能就不会认识少邺了。”
    林思楠这一天里,已经听见妙仙子提了好几次这个名字,而从她与莫凡的对话中,林思楠大体,少邺是华国的三殿下,并且已经亡故了。
    云渺庵中住的都是聋哑人,妙仙子似乎已经很久没有人倾述了,此刻有了林思楠这么好的一个聆听者,一个抹药的功夫,就像倒豆子一般,将她的所有经历统统都说了出来。
    原来,妙仙子的名字叫做常妙仙,自小就是个孤儿,混在乞丐堆里,有一天实在是太饿,偷了一个道士的东西,那道士倒也不戳破,偷偷跟着她,等她吃饱喝足了才现身,说如此当乞丐也不是办法,如此聪明伶俐,倒不如学点技艺傍身。
    常妙仙反正也没有能去的地方,索性就答应了,那道士带她走了一路,来到一个深山老林村子里,将她托给了一个老妇人。
    常妙仙初见老妇人的时候,还以为是要和妇人学者做刺绣或者厨艺,没想到老妇人居然是一名遁世已久的神医。
    妇人只有一名男弟子,已经学成在外,本来年纪大了,不打算再收弟子了,可以见到常妙仙之后,极为喜欢,就将其收为关门弟子,将毕生所学都传授给她。
    五年前,十七岁的常妙仙出山,需要到华国与漠北的边境去找一种草药,在路上,常妙仙看见几个蛮横的剑客不顺眼,想要往他们的食物里面放泻药,不料错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