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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4

      秦骁的成名代表作——
    《见你》。
    男人懒散的支起一只腿, 穿着白衬衣,黑色西裤。
    领口并没有规矩扣着,微微敞开着,一贯锐利的眉眼随着低头的动作,显得柔和许多。
    偌大的, 足以容纳成千上万人的场馆鸦雀无声, 只有燃着蓝调的手环像是海浪。
    最后一个词咬着落下尾声, 秦骁开了口:“谢谢大家来参加本次巡演的最后一站。”
    洛斯威呆呆道:“我没…听错吧?骁哥对我道谢了诶。”
    她身侧的“见你”大佬呛咳一声, 差点没说出来话。
    同洛斯威一样想法的粉丝不在少数,都习惯了秦骁桀骜不驯,几乎没见过他态度这么好过。
    “他刚才唱的是见你,”洛斯威小声说,“见见,是你的ID诶。”
    “见见”大佬顿了下, 才说:“嗯…我挺幸运的。”
    “是特别幸运!骁哥之前都是快歌点燃全场气氛, 这也是他第一次用抒情歌开场。”
    洛斯威压低声音:“他的慢歌本来就不多,不过都很好听,我好喜欢《见你》这首啊。”
    她们低声交谈的同时,秦骁拨了拨吉他弦。
    吉他弦的颤动越来越快,男人从椅子上跳下来,节奏也变得激烈明快起来。
    观众们摇晃着手环,形成蓝色的波浪, 一圈圈的席卷。
    场馆的灯光也一簇簇的亮起,随着音律交织的打在正中央的那个人身上。
    比起抒情歌,秦骁更擅长,写的更多的也是快节奏的歌曲。
    他对于此刻点燃氛围几乎是得心应手,手环和荧光棒随着节奏摇晃。
    台下的合唱声越来越大,直到每个观众都脸颊通红,被激烈的情绪所感染。
    直到暖场的歌结束,台下还是此起彼伏的尖叫声。
    洛斯威也抛掉了刚才的疑惑,声音大了些:“果然还是看现场最快乐了!”
    明遥也拿一边的水杯喝水:“是啊,现场这么多人,确实很有气氛。”
    她和洛斯威对视一眼,从对方的目光中看到有些喘不过来气的自己,忍不住都笑了。
    “你还戴着帽子啊,”洛斯威有点奇怪,“摘下来吧,不热吗?”
    场馆内的光线不足,人却很多。
    “见你”却只摘下了口罩,棒球帽还牢牢地戴着。
    好看归好看,有逼格归有逼格,在室内这样真的不难受吗?
    明遥顿了下,摇摇头,坚强道:“也不是很热,还好吧,一会儿再摘。”
    不是不热,实际上她额头已经渗出了一层薄汗,也有点不舒服。
    但是比起给本家的CP大手提供绝佳的“写文素材”,明遥还是选择伪装一下。
    接下来的气氛越来越热烈。
    虽然是头一次开演唱会,秦骁却显得很游刃有余,全场都是他控着场。
    台下坐着成千上万的观众,他们的目光都落在同一个人身上。
    明遥用力的挥舞着手环,声音也大了点:“我真的…做梦都没想过还有这样一天,圆梦啦!”
    想过他会成名,会站在台上被千万人仰望,还想过——
    她也是那千万人之中的一个,同其他粉丝一起挥舞着荧光棒,化成簇拥着的星海。
    洛斯威跟着大声唱,模糊听到她的声音:“你说——什么?”
    现场气氛完全被调动,她听的并不真切,只觉得有些耳熟。
    身侧的年轻女孩摇摇头,示意她没事,又大声回应:
    “我说——我做梦都想来这样的现场,想坐在台下,同无数人一起听他唱歌!”
    洛斯威也笑起来:“谁不是呢!这个现场太燃了!”
    两个小时很快就过去了。
    洛斯威叫的嗓子都哑了:“啊啊啊骁哥永远的神!这个现场太绝了。”
    “是不是快结束了?全程唱跳他连呼吸都没喘一下,体力也太好了,感觉我又有新素材能写了!”
    她说的越来越激动,洛斯威兴奋的眼睛发亮,意犹未尽。
    “就是辛苦明遥了,还好她在拍戏,没来现场,不然这谁把持得住啊。”
    明遥也好不容易喘匀了气,嗓子都尖叫的有些哑了:
    “写文素材…挺好的,你写吧,体力好这个,肯定是名副其实的,不夸张。”
    被洛斯威摧残了一晚上,明遥对她无意吐露的“搞黄之词”已经麻木了。
    要说这个CP大手的观察能力是一流的,细节也完全对得上。
    明遥隐约从她身上,甚至能看出“秦明之好”的超话中人均福尔摩斯的影子。
    得到支持,洛斯威也忍不住笑起来:“老实说,你其实也是秦明之好的CP粉吧?”
    一起看了两小时的演唱会,洛斯威和“见你”的关系也亲近不少。
    同为大粉,以后见面的机会还多,发展发展亲友关系也不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