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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1

      在复印机里了。

    我回到复印室,发现那几页不翼而飞。

    卧了个大槽。

    谁拿的?

    我几乎是跑回了办公室。这些档案肯定在电脑里有存,当今社会万事万物都在电脑里有存。我大可以再复印一份出来。而至于消失的那几页……

    靠。那肯定是敏感内容吧?就是那种,“法律规定绝对不能让任何人看见”的那种东西。

    我看了眼时间。还四十分钟就要开电话会议了。我晃了晃鼠标,从屏保退出来,发现有个系统提示说更新已经安装,电脑将在四秒后自动重启。我试图点击延迟,但太迟了。屏幕黑了,电脑开始重启。

    我一拳砸上桌面。一个装着回形针的塑料盒子掉到地上。回形针满地都是。

    老天爷啊。就这么三十分钟的时间我还能弄洒多少东西?

    我蹲下,挨个收起回形针。我系法正确的领带悬在前方,在地毯上乱扫。亚蒙的身体尽管很强壮,但没有我的身体那么好蹲下。而且我蹲得太快,有点犯晕。我一手搭在转椅上保持重心稳定,一手捡回形针。

    椅子动了动,向前滚,与此同时我仰起头。我感觉领带在脖子处收紧了,低头一看,发现它被转椅的轮子卡住了。我想把它拉出来,但领结的布料紧紧挤在轮脚和轮子之间。

    我去。我去你妈了个小杰瑞。

    我卡在人体力学办公椅上了。

    Chapter 8

    ··· 亚蒙 ···

    我本来以为教地质学的是那台好像从《生化危机》里跑出来的电脑,搞半天才发现那是一个身材矮小的女人,几乎整个人都被讲台给挡住了。开头十分钟里,都是她用死气沉沉的声音隔着一本千年一遇的结构地理学教科书念叨。学生犹如新闻发布会上的记者,个个奋笔疾书,还举着个迷你录音笔。我就好奇了:怎么会有人想把这种课听第二遍啊?

    我试图想象杰克坐在教室里,听这个女人讲课的样子:他坐立难安,他魂不守舍,他向窗外眺望,他想当个好学生,想好好听讲、记笔记,但他全程都很痛苦。

    杰克喜欢激动的场面,喜欢渐入高潮的体验,喜欢搞事情,然后看自己能对周围的气氛、对人们的情绪和行为产生什么样的影响。直到他被自己的力量吓到,直到他怀着自己没有造成太大的破坏、没有伤到他人的希望撤退。

    我可能永远也没法跟他说起这个,但他的这些表现是我最爱他的几个瞬间之一:当我看着他接受自己捣蛋造成的后果、他的虚张声势被茫然所取代的那一刻,当我看着他迫切地需要有人告诉他“已经够了”的时候。就像他昨晚向我扔出那个闹钟。那是他的冲动战胜了理智,他并非天性凶狠暴力,只是难脱孩子气。前脚他扔了闹钟,后脚就后悔了。他受够了一个人逞强跟我作对,已经做好准备跟我一起处理后果。

    我想象他沉浸在幻想中的样子,想象他在笔记上摸鱼的样子。我想象他在考试的时候整个人僵住,眼看着单词在卷子上乱跑乱窜,耳边响起门上挂钟突然间清晰起来的滴答声。

    我逼着他重返校园念书。我那时没有细想自己的所作所为,没有细想他对此的感想。我只是抓住每个可乘之机鼓吹他接受更高等的教育。为了他的工作前景,为了他的未来,为了对得起他那聪明活跃的头脑。

    我曾经确实相信让杰克念个学位是为了他好。但我现在也意识到了,我当时说服他——好吧,是逼迫他——去读大学的方式不是特别温柔。

    杰克之前告诉过我,他想给人设计纹身图案。憋着不对他直说我认为他去干这个太屈才,对我来说太难了。有一次,我指出他甚至连个纹身都有。“你对纹身的兴趣又从何而来呢?”我问。

    他不说话了。

    事后我越想这件事,我就越是回想起他经常跟我谈论过别人的纹身、穿孔和各种人体装饰。他喜欢别人打扮自己身体的方式。他一直用非永久性的方式在装饰自己的身体——眉环可摘,指甲油可撕,头发也保持在可以时不时烫个鸡冠头的长度。

    我一思及自己在他这个年纪时有多不知所措,就很想知道我为什么觉得自己有资格逼他做出决定。真是邪门了,我三十岁以前也一直在迷茫啊。我那会儿还在一个医学院当行政助理。我当时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做出死守着一个男朋友不撒手这种事来的——我的家庭训诫爱好经常会导致分手。我那会儿就是不能理解,为什么我这样发愤图强、这样未雨绸缪的一个人,还会过得那么茫然,那么难过。

    对于年过四十这种事,我可谈不上有多高兴,但感觉比当年被“三十岁”这把杀猪刀抵在脖子上的感觉要好太多了。

    我都不知道为什么。我二十多岁时过得平淡无奇。我念了个学士学位,又念了个工商管理硕士,去了几个俱乐部——在憧憬BDSM圈子多年、整天脑补别人怎么玩后,终于可以亲自体验了。我出去旅游了一些地方。我咖啡喝太多。我交了几个朋友,但都不长久。我报了个拍电影的培训班,然后发现比起拍电影,自己还是更适合看。

    我不像杰克,不会跳舞也不会调情。我可以跟人交谈,这我很在行。但我不如他博爱。我只能爱几个人,我父母都不一定被包括在内。我十四岁之后就再也没在家里住过了。我父母和我大概一个月对一次话,在我的生日和各种节日给我寄内容很客套的贺卡。而杰克的爱多得好像足以分给每个愿意接受的人。

    有一种说法,人活得越久就越明白。在某种程度上,我估摸着这话是对的。但人活得越明白,就越觉得自己无知。

    要不是我在大多数时候都觉得自己能理解杰克的需求,也知道怎么满足他的需求,否则我真不知道自己凭哪点能给杰克当攻。

    我爱他,

    爱到我想到这件事的头几秒,自己都会被吓到的地步。就像是我们第一次亲吻那次,他体内的能量有一瞬间让我惶恐不已。

    教授在讲无穷小应变,她的PPT底部有个图片上的岩石在笑。

    所以我要拿这份爱怎么办呢?

    我又要拿这份惧怕怎么办呢?

    上课上到一半,我收到了一条短信。我实在太无聊了,所以点开看了一下。是康纳发的。

    贝丝神经病。受不了了。咱俩聊聊。

    我把叹气声憋了回去。我真的、真的不想掺和到这里面来。但我今天已经放过他一次鸽子了。而且下课时,杰克正好要跟威特迈耶开电话会议,我倒是可以借机消磨消磨时间。

    三点半喝咖啡聊?

    他回消息:好。这事儿太特么极品了。

    贝丝和康纳我一个都不了解,只知道他们是室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