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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要我花花草草吧?”玉昆仑上下轻扫她一眼,端起茶杯,语带笑意,“还是说,你向我讨药方?以你的身体,还需要这玩意儿?”
沈砚道:“关外又有变动,把你手头事处理一二,最迟三月份,启程去关外。”
杯子中的茶水溅出,琥珀色的茶汤落在不染尘埃的案几上,玉昆仑停了许久,视线从虚空中抽回,“我知道了。”
玉昆仑深深吐了口气,她等这个时机,等了好久。
从沈砚把遍体鳞伤的玉昆仑救起来,一晃五年过去,玉昆仑改名换姓,远离家乡,彻底与过去斩断,心却不可自拔地深陷在那场大火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火中煎熬沉沦。
沈砚见过她最落魄的一面,见过她以怎样决绝的心智自万丈深渊中爬出,像是见到了自己,两人是并肩作伴的同伴,是矢志不渝的同泽,却独独不是能敞开心扉,互诉心事的好友。
因此凡事仅仅一点即走,平淡如水,却又重逾千斤。
沈砚转身,穿过庭前松石,步履踏过松软的积雪,梅浮雪为她打开门,笑盈盈道:“大人有空多来,只要不是大半夜来就好。”
李凌州守在风雪之中,本是含着微微笑意的他,在看见沈砚之时,瞬间呆滞。
沈砚从容步出半山琉璃,“再会。”
隔着山石与重重草木,传来玉昆仑飘渺的声音:“后会有期,沈大人。”
沈砚与李凌州擦身而过,觉察到他一动不动,仿佛成了一个雪中的雪人,寺庙中的佛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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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开府之后,天子将一支金吾卫赐予公主,这种没油水且不能在天子前露脸,想也知道每天都会被锦衣卫头头盯着的岗位,层层推卸下来,最后丢给了坐冷板凳的李凌州。
李凌州于公主,敬重有之,喜爱有之。金吾卫那群勋贵子弟,年少时常常轮流在公主殿前值守,那时公主还是个七八岁的孩童,伶牙俐齿、口若悬河,与他们侃侃而谈,既不胆怯,也不会仗着地位折磨下人。
如今一转眼,曾经跳脱可爱、聪慧无比的小女孩,居然硬撼群臣,开府试图执掌军营。
意料之外,又是情理之中。这样有勇有谋的殿下,加上执掌大权的锦衣卫国舅,和宠爱无比的帝王父皇,即使前无古人,人的野心也不是世俗言论说千万遍,就能压得下的。
李凌州敬重之余,生了些钦佩。
只是李凌州在公主府值守,发现了一个问题。
这沈砚,未免来得太勤了些?
沈砚是早也来,晚也来,偶尔还与公主秉烛夜谈,一夜未归。李凌州口风紧,不会对他人言说,可看其他同僚眼色,渐渐生出不对劲儿。
公主年已十五,沈砚更是全京城贵女心中的最佳夫婿人选,尽管李凌州对此嗤之以鼻,很是想不通那些贵女的癖好。
一日,他看见公主送沈砚出来,两人说说笑笑,格外亲近与温情。公主更是一手握着沈砚的胳膊,头靠在他的肩上。李凌州险些眉头都蹙起来。
他下差回家,发现妹妹一边与他随口打招呼,一边奋笔疾书。往常李星河上午去茶馆听书,下午回家看看书写写字,可他这次回家,发现妹妹也不去喝茶听书了,整日都在书房写书。
以往他没在意,今天却心头一动,问道:“你在写什么?”
李星河浑身一抖,唰地整个身子掩盖住纸张,可惜晚了一步,李凌州已经在李星河的书中看见沈松二字。
沈砚,字如松。
李凌州不顾妹妹的反抗,扯住那张纸,在李星河羞愤欲死的眼神中,看到了令自己万分惊讶的内容。
他的眉头紧蹙,不可置信地看著书上的沈松如何解开朱红的飞鱼服,繁复精致的蟒纹自他白皙修长的手指中一点点脱落,掉在画舫的乌木案几上,金吾卫指挥使倒在床上,面上一阵红一阵白,浑身的锁拷却死死地拷住他,不能动分毫。红烛昏罗帐中,画船边的星子一闪一闪,碧波荡漾,水声潺潺。
接下来便是一番极为粗俗的不能在市面上正经流通的描写。
李凌州再看看着那个“他”字,确定是男他,赶紧阖上。一时间,兄妹两人谁都没有说话,谁也不敢看对方,屋中的空气满满的寂静。
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兄妹。
李星河率先解释:“不是,这是……为了挣钱,挣钱你懂吧?”
李星河作为幼妹,父兄出事后,母亲清贵不愿借他人帮扶,李星河只好自己写稿子卖钱,先前她写了本以沈砚为原型与贵族小女的小说,名动京城,所得颇多。现在哥哥虽然回来,家中饷银不缺,李星河却一则担忧家中再添事端,二则她觉得写稿子很顺手,深受众人喜爱,于是更加卖力写作。
听说市面上最近流行断袖文学,想着自己近水楼台,对金吾卫熟得很,于是撸起袖子,准备开第二本沈砚的同人文,掺了些哥哥的曾经官职。文字旖旎生艳,细节满满,保准既叫好又叫座。
“以沈指挥使为主角的小说销量特别好,身居高位,权倾朝野,对他人凶残冷酷,对你一心一意温柔有礼。最重要的是,长得那么好看,守男德,又有钱,帝京风云人物。再说我这也是行善施德,给许多读者造梦。我们都知道,男人,没一个好东西,现实里没有还不能看小说幻想一下吗,你就当是另一个时空的事情,和你没关系,看开点。沈大人都没找我的事儿,你斤斤计较什么?”说着李星河拍了拍哥哥的手臂。
李凌州回忆起妹妹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