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页
朗华撇过头去拿酒杯:“我不喜欢老女人。”
“什么?难道你想娶千金小姐,做上门女婿?”喻宝莉冷嗤:“想赚钱还要挑自己喜欢的?你比菲娜还天真呢。”
朗华慢悠悠道:“入赘也不好,熬几十年把老丈人熬死才能继承财产,还要看人脸色,我做不来。”
喻宝莉打量他:“你就是惦记租界收那个的生意,就算郑万霖交给你,承包费还得一两万呢,你有这个钱吗?”
朗华笑道:“找你借呀。”
“呵,我凭什么借给你?想疯了吧。”
朗华理所当然的样子:“我的钱都是温琰的,你就当帮忙女婿呗,事情成了我自然会孝敬你。”
喻宝莉冷哼:“半个上海滩都晓得我没有孩子,哪儿来的女婿呀?”
朗华只管吃酒。
“再说了,她现在和陈秋意同居,搞不好随时结婚,跟你有啥关系。”
朗华点头:“秋意是比我好。”
“好啥呀。”喻宝莉阴阳怪气:“那个丫头片子,在我面前装清高,振振有词的,什么靠男人可悲可耻,结果呢?还不是赶忙抓住陈秋意,等着做少奶奶吗?装什么装。”
朗华拧眉:“你说话客气点儿,他们从小就是一对的。”
“你也跟他们一起长大,同样青梅竹马近水楼台,怎么温琰没选你呀?如果换个身份,你是银行家的儿子,她早就投怀送抱了。”
朗华摇摇头,话不投机,懒得和她细聊。
这时喻宝莉又想起一个人:“你那个妹子,青蔓,最近怎么样?郑先生对她惊为天人,一直念念不忘,上回还在问呢。”
朗华的眉尖逐渐拧紧:“惦记她?疯了吧。”
“我说真的,如果她肯帮忙……”
朗华直坐起身打断这话:“青蔓出身书香门第,为人正派,让她出卖色相帮这种忙?她宁愿死都不可能,你省省吧。”
喻宝莉懒洋洋地叹息:“这么大的弱点摆在面前都不知道利用,可惜啊。郑万霖的三个子女不中用,一个早夭,一个书呆子,还有一个嫁去了国外,他其实很想培养接班人的。你初出茅庐,想搏出头,凭什么?连个投名状都没有。”
朗华合上双眼,深吸一口气,略微冷笑道:“尽人事,听天命呗。”
作者有话要说:
(1)参考:卢汉超《霓虹灯外》
第35章 ·?
十一月中旬,上海已经很冷了,如果风有颜色,应该是灰的,寒津津,直往骨头里钻。温琰记得清楚,这是他们四个人最后一次团圆,最后一次整整齐齐地相聚。
那天周六,青蔓十九岁生日,温琰领着秋意和朗华偷偷摸摸去南京给她祝寿。
下午闲来无事,青蔓正在食堂找三花玩儿。她把梁孚生送的那只小猫随身带到了南京,但学校宿舍不准养,于是放在厨子那儿,大家都很喜欢,就这么养着,她每天抽空过去看它。
因为事先不知情,忽然听到传话,说有人找,青蔓很纳闷,糊里糊涂跑到学校门口一看,霎时心花怒放。
“你们怎么会来!”
“你生日,怎么能不来!”温琰张开双臂,抱住她转圈儿:“寿星公,高不高兴,惊不惊喜?!”
“琰琰,我好想你啊。”青蔓满眼欢喜,激动得原地踏小碎步:“我要订餐厅,请你们下馆子!想吃啥随便点!”
朗华笑说:“已经都安排好了,你就只管跟我们走,其他的不用操心。”
青蔓被温琰蹦蹦跳跳挽住手臂,依旧沉浸在意外和震惊里:“你们头一回来南京,应该我招待呀……琰琰你不用上课吗?”
“我请假了。”
“那怎么行?读书很重要。”
“是,但没有你重要啊!”
青蔓被小甜嘴逗得乐不可支,亲昵地掐她白生生的脸蛋,又拉住她的手:“好冰啊,你冷不冷?”
“不冷。”
青蔓打量她那身鹅黄色的袍子,从胳膊摸到肩膀:“衣裳够不够厚?来,你穿我的。”说着就要脱下自己的驼色羊绒大衣,被温琰及时制止。
“我这个棉袄已经够臃肿了,乖乖,再穿就走不动路啦。”
青蔓数落她:“大冷天的,也不晓得戴围巾和手套,冻疮又长出来了吧?”
温琰憨憨地笑:“反正每年都长,我不怕。”
秋意也说:“出门前就提醒她戴手套,她忘了,我把我的给她,结果又被落在火车上。”
温琰没好意思地吐吐舌头:“太激动了嘛。”
秋意捞起她的爪子搓了搓,然后揣进自己的口袋。
青蔓嗔道:“丢三落四的毛病什么时候能改改?”
正说着,胳膊被碰了下,她回头一看,却是朗华将一双皮手套递了过来。
“还讲别个,你自己都没戴。拿去。”
两三个月没见,青蔓在他面前有些别扭,目光回避直视,低头默然接过,五指套进去,冰冷的皮肉顿时被温热包裹,她心里暗叹他体温是有多高呀,冬天竟然也这么烫。
想着想着,双手微妙地发麻,那感觉迅速蔓延,脸上烧起来。
正在羞涩之际,又听朗华说:“去年在重庆买的,一年多没洗了,你别介意哈。”
青蔓浮着羽毛的心湖突然被一块臭石头砸入,破坏了美感,意境全无。她恼火地瞪过去,朗华却打量着她笑,这家伙就是故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