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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天下选妃,却不选脚短于六寸的,诰命夫人听封也是如此,领旨前须让铁面无私的嬷嬷先量脚的长短……”
安阳道,“其实当时出了不少恶心事,世家大族为了诰命甚至有人活活砸断了夫人的脚,只为了把骨头捋正,也有立刻休妻,从乡下娶个大脚农妇来的。”
江宛也是第一次知道这些事:“可若非如此,他们又怎肯解开女孩的裹脚布。”
“皇祖父应该也是这么想的,我们这家姓余的,都是冷心冷肝的种,若谈血缘亲情,我这一生也只在皇祖父身上看到过……”
安阳不知从何处摸出一细颈酒壶,“这么说来,我还是适合给人做孙女。”
也许是氛围太过轻松,江宛忽然问了一个好奇很久的问题:“坊间都传说明昌郡主并非是你亲生的。”
安阳沉默片刻:“为了生她,我整整痛了一天一夜,但我这一生要做的事太多,所以不大有功夫做慈母。”
第九十七章
批评
安阳大长公主:“怎么不说话,是不是怀疑我小时候没给她饭吃,她才这样恨我?”
江宛在黑暗中摇头:“殿下说笑了,纵然殿下没工夫养孩子,还有那么多下人乳母,不会让郡主挨饿的。”
安阳仰头对着酒壶喝了口酒:“因为她亲眼看见我杀了她爹。”
安阳手刃第一任驸马的事,四海皆知,只是原来她杀夫时,女儿也看见了。
江宛:“所以明昌郡主才……”
安阳的声音在黑暗中听起来很温柔:“她恨我也是应当的,没人会喜欢有七任夫婿还杀了亲爹的母亲。”
“不是这样的,我本想说若不想再做夫妻,和离也就罢了,可再一想,殿下是尊贵的公主,自然不许有人背叛,其实杀人,也可以算是情有可原。”江宛绞尽脑汁地为安阳找理由。
可安阳早就不需要什么理由了。
她能杀,便杀了,纵然旁人要恨她骂她,左右也不敢在她面前露出一丁点来,她自然也不在意。
“但愿余蘅不要以为用她便能来威胁我……”安阳笑道,“我与她之间,可是仇敌啊。”
她听来全无遗憾悲郁,彷佛对被独生女憎恶之事毫不在乎。
这样洒脱,是因为被伤透了心,还是因为如她所言,纵然受了一天一夜的痛才生下了明昌,但也不过当明昌是一块死肉罢了,生了便生了,扔了便扔了。
安阳忽然问:“你名字这个宛字,可有什么意思?”
“我祖父说出自《宛丘》。”
“是首写情的诗,早听说你们江家那对伉俪情深,乃至于你爹都为你娘殉了情,果然个痴情人。”
安阳又问:“那你的小名叫什么?”
江宛简直羞于启齿:“听了我的小名,你一定会笑的。”
“那就交换好了,我的小名也不算好听。”
“团姐儿……”江宛道,“我的小名叫团姐儿。”
安阳很不给面子地笑了:“江正是不是还这么叫你?”
江宛:“差不多吧。”
“不过人就是这样,要是皇祖父还在,肯定也还是会叫我珍珍。”
“殿下的小名是珍珍?哪个珍字?”江宛问。
“珍丛凤舞。”
江宛可怜巴巴:“殿下,我脑子撞坏了。”
安阳秒懂:“出自宋人陈著的《声声慢》。”
难道介绍一下词人和词牌名,就能让她想起来吗?
“原来是《声声慢》。”江宛似乎恍然大悟,又委屈地嘟哝道,“看来我的脑子真的撞坏了。”
安阳一愣,旋即大笑。
“你呀,是个妙人。”
“那殿下应该不舍得杀我了吧。”
“这可未必。”
江宛撇了撇嘴:“殿下,你怕死吗?”
安阳道:“不怕死,但我现在还不能死,好戏才刚开场呢。”
什么好戏,又为何才刚开场?
江宛正琢磨着,听见边上传来吞咽声,这安阳大长公主一口接一口,恐怕已经喝了不少酒了。
酒气虽清淡,却因是好酒,所以清淡中也透出几分辛辣来。
“我那时五岁,皇祖父把我搂在膝上,他说,珍珍,你要做天下女子的表率,你要带着她们向前,皇祖父总说还是我最像他……”
安阳道,“可惜我没有走皇祖父希望我走的那条路,我没空去关心那些哭哭啼啼的可怜人,她们受了难,最多也就是哭嚎两声罢了,对社稷没有半分危害,为了守好皇祖父的天下,我不能弃虎兕而守虫蚁。”
江宛小心翼翼道:“殿下,你醉了。”
“也许吧,若非借着醉意,我也不会向你说出这些话。”
江宛也是忍不住了:“你所谓的虎兕是什么?”
“我知道余蘅把恕州拿回来了,先帝将恕州让出去的时候,我曾极力反对,那是恒丰三年还是四年,在百官都说我不顾大局、妇人之见的时候,我下定决心要掌握至高的权力……”
安阳吞下一大口酒,“席忘馁曾指责我太有野心,需要权力才能安眠,所以谁都不信,就算把心掏出来了给我看了,我也要疑心他掏出那颗心别有目的。”
江宛:“可大家都说,是你要割定州……”
“没错,什么坏事后来都成我做的了,一盆盆污水泼上来,洗澡换衣服与人解释都是无用的,唯一有用的就是让他们怕,让他们不敢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