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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自己也是出过馊主意的。
    当年费行云和人分手, 他本着多年的朋友交情和大好几岁的身份,本来还想着要不要走一走所谓‘旧的不去, 新的不来’的套路,帮忙找姑娘牵线搭桥, 结果是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内都没再找着人,只能主动认栽又认错,最终在某地赛车场才把人给逮住。
    费行云的个性,一旦与速度挂钩,那就没个什么限度。
    自那以后他就再不敢瞎掺乎什么事儿了, 并且悟出一句:感情是自己的,朋友之间同样不会例外。
    此时此刻, 对于眼前这对曾经的‘金童玉女’重新走到一块儿的事实,他也不算有多惊讶, 唯独惊讶这份效率有这么高。王延找了半天原由, 只能认为,《与恋第二次接触》这个节目的名字取得实在是太过恰当, 恰当到不仅能撮合嘉宾, 甚至还能影响到棚内的看客。
    “王延哥。”
    许平忧冲他点头笑了一下, 看起来也没什么大的变化,比以前态度还要从容大方一些。
    ……
    乐队一行人对许平忧都其实能说得上挺熟悉,毕竟费行云少年时谈恋爱谈得在熟人中足够高调,种种行为酸得人牙倒。可对如今已经成为演员和公众人物的许平忧,他们也不敢断言还跟当年一样熟悉。几年过去,大家各自又都经历了一些大大小小的事,相处的气氛完全回到从前也不太可能。
    不过有费行云这人的场合,谈话总归不可能尴尬。
    两方见面,对着一桌子吃的聊了会儿天,渐渐都觉得有点矫情。
    矫情这点还是王延最终忍无可忍,直白指出来的。
    “受不了了,哥几个还装什么呢。又不是第一次见面,不至于搞得跟大场面一样凝重。”
    他大手一挥,指着在旁边咬着叉子、慢慢收拾茶几残局的费行云,心中畅快,面上豪爽,“走啊还等什么,吃饭去,这小子买单!”
    ……
    一群二三十岁的年轻男性,食量加在一块儿约能等于无底洞,再吃一顿正餐当然不是问题。
    费行云订的餐厅离工作室不远,一行人却仍是分了两辆车。他载着许平忧,本来看位置妥妥能多捎上一两个,也被其他人当即谢绝。吉他手还跟记忆里的一样,身板一看就是常年健身练过,纹身花里胡哨,说话没个把门,非常直接,“有些人的白眼就差没翻给人看了,谁敢当电灯泡?”
    许平忧若有所思,坐在副驾驶上盯着人看。
    路遇红灯,费行云单手握着方向盘,扬眉瞧她,“看我干什么?”
    “没有,只是忍不住顺着想了一下……”
    许平忧坦诚得过分,恳切道,“我在想,你翻白眼会是什么样的。”
    费行云便从容不迫,略眨了眨眼,看得她一愣,意会到他的意思,犹疑着问,“这就算翻了?”
    哪里算得上白眼,非要说的话,甚至更接近于Wink。
    “嗯哼。”
    费行云懒洋洋地搭腔,还很泰然地解释,“许平忧女士特供版。”
    车行进一处会所大门,在餐厅的专用停车场停稳。他离开工作室的时候忘记带发圈,车上也没有备好的,干脆大大方方摊手向她借用。许平忧从包里翻出备用的递过去,盯住他的碎发,有些疑惑,“你头发这个长度应该不……”
    话没说完,手腕被人轻轻一拽,脸颊被人托住,余下的声音都消散在‘唔’的一声。
    早该想到,有些人不讲道理的时候就是格外不讲道理,什么话都是托词。
    费行云懒得说话时就当真一句话也不说,行动大于一切,全凭做的,而非说的。比起刚刚在工作室外间,这会儿才更像真正的两人私密空间,他有恃无恐本性毕露,有人就猝不及防遭了殃。
    窗户紧闭,车内空间密闭,最适合热意蒸腾。
    热意滚烫处,她的舌尖被人勾住,唇瓣被人轻咬。
    他喜欢甜品,连吃水果都是全挑的甜的吃。西瓜和蜜瓜味儿交杂,甚至还有一点点奶油的腻,逼得人几乎连喘息都跟着发甜。
    许平忧终于得以解脱,喘着气,双手扶着他的肩膀缓了会儿神,想起什么似的,哑声道:“你低头……”
    她从包里翻出湿巾,看他被唇膏染上嫣红的薄唇,不仅不觉得狼狈,反而品出一点莫名的美感。说不定豆豆那句话还不算说错,现在的她看他,可能还真的是带足滤镜,没一点不好。
    可是,她是出于善心替他打理,却没料到他恩将仇报,嗯了一声也不作数。
    费行云哑声答话,赏玩似的看住她的眼睛。拇指指腹顺着她视线所瞧的方向擦过,乖巧不到两秒钟,便对着她的唇瓣重重一抚,化被动为主动,又吻了过来。
    ……
    结果自然而然,两个人成了最后到达包间的‘吊车尾’。
    停车场到包间一段路,许平忧将唇瓣擦净,走得脚步轻飘飘。她进门被轻轻带到位置上,听见此起彼伏的招呼声,才笑着找回知觉。
    服务生穿着改良的汉元素服装,端来一盘又一盘色香味俱全的中餐创意菜。
    她尝来尝去,仍觉得唇齿之间的甜味不散,菜没吃几口,先连喝了两大杯柠檬水。
    一桌子做音乐的人齐聚,或多或少都有些故事可说。
    许平忧从来都不算健谈,也习惯于当倾听者,但在这个场合中,却因为他人的体贴没有受到分毫冷落。可她单单听他们聊天也觉得有趣,比如以前巡演到某一处时,一群人饿得大半夜出去吃夜宵,又都是显眼夸张的发色穿搭,把人家老板都给吃迷茫了,犹疑地问他们大半夜去干了什么大事,差点要报警;又说在斯洛伐克采风,地广人稀,有人迷路后半天找不到一个当地人,全靠费行云一路凭着记忆找回去和人汇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