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页
这些只言片语,也够她渐渐将一个自己曾经错失的形象拼凑起来——
他对朋友很妥帖,贝斯手的家人去年的时候查出重病,家庭条件比不上乐队的其他人,他先于人家开口求助之前就不声不响地给了援助,连个姓名都没留,还让人家查了半天才找到真相,不是被逼问的话可能都不会认账;他独处的时候不喜欢闲在房间里找灵感,更倾向于四处散心,对极限运动很擅长;他在大阪某家拉面店挑战魔鬼辣度的拉面,看起来跟个没事人一样,却在吃到第三口的时候故作镇定地起身,说出去接个电话,其他人后知后觉,才发现他借话跑路,人影都没了……
话题越说越广。
聊到他之前那条Ig上的樱花树照片,许平忧有些不好意思,默默与人对视一眼,静静地举手认领。于是不知道是谁批判他的装X作风,话到一半,硬生生变成,“难怪,我就说嘛,他那个风格,怎么可能这么用心地拍一棵树。”
饭总是越往后吃越热闹。
一桌人喝了些酒,临到末尾,吉他手便也很直爽地称呼她,“弟妹,巡演你来吗?”
“你这话问的……她来不来的了,可不是她一个人的事情。”
王延端着酒杯摇头,自诩生意人掌握娱乐圈生意经,适时出手,替人打起圆场。
晚上八点,他们依旧分成两拨,坐上王延秘书和司机开的车。
秘书看起来年纪不过二十出头,明摆着跟乐队的所有人都很熟悉,叫的是麦哥,也很聪明地并没有对许平忧在场表露出任何惊讶。
费行云将车钥匙交出去,少有地在行程中成为一名乘客。许平忧滴酒未沾,两个人并排坐在一块儿,开始是和人松松地手拉着手,后来拉着拉着,就成了身侧人靠在她的颈侧,发丝蹭来蹭去,微微扎人,也不知道是怎么以他的身高做到的。
费行云没醉也肯定微醺了,她想,不然不会将他自己的棒球帽忽然戴在她的脸上,像打扮什么洋娃娃,捏着她的耳垂,有一下没一下地轻揉。
车开到公寓的地下停车场,她同秘书道谢,费行云就跟着她下了车,两个人一同进到电梯。
“去我那儿?”
他盯着她提出邀请,目光清明,她这才意识到这人连微醺也是错觉。
……
他们俩在一块儿时候,总是在她的个人空间居多,让她觉得更加自在。
许平忧还在琢磨,跟在他后面进门,入目便看到一束玫瑰花束。
他用花将她塞个满怀,将她抱起来放在柜子上,亲在她眼角,祝她杀青快乐。等人起身去洗手间沐浴收拾了,许平忧就独自坐在沙发上,将花慢慢地拆开,一朵一朵放进茶几上的空花瓶,留下最后一朵花枝细细修剪。
她的态度认真,心神集中,仿佛对有人带着一身水汽从后方探头的动作毫无知觉。
费行云索性也不出声,托着下巴看过花,又颇有耐心地看她的手。
许平忧趁机回首,伸手将手中的花别在他的耳侧,分明耳根发红,却依旧坚持着与他对视,手指从他还带着水汽的眉眼滑过。
红与金色呼应,极热烈。
“……和我想的一样,”她轻轻出声,“很衬你。”
作者有话说:
第78章
难怪都说, 鲜花应当配美人。
许平忧想,自己不过是借花献佛,竟然得以大饱眼福。
与她面对面的人眉骨和鼻梁偏高, 这使得他在高中时差点就成功用‘天生的’三个字将老师糊弄过去,也使得整张脸轮廓显得深邃又锋利,衬得一双眼睛好看,看谁都多情。费行云是大众眼中的潮男酷哥,鬼才创作人, 少有与花挂钩的时候, 一旦挂钩,没想到会比预想中的更加适合, 多一点氤氲的柔和,和平日里的肆意有余杂糅在一块儿, 馥郁一片。
此刻的酷哥微微挑眉,不去摘耳边的花,反而松松地握住许平忧的手,顺着她的手指一路滑到手臂处,摩挲过后渐渐用上力。然后带着她不得不跟着这力彻底转身面对他, 顺着跪靠住沙发,扶住沙发背, 就这么四目相对,十指相扣, 仿佛成了隔了一扇窗户彼此凝望的有情人。
她依旧戴着那只蝴蝶项链。这也挺巧, 蝴蝶与花总是不可分的。
许平忧看他的眼睛,只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
费行云搂住她的腰, 让她不得不被迫跟他贴近。许平忧身上的衣服渐渐发皱, 腿脚发软。
“在我的地盘还敢这么造次。”
他眼里都是笑意, 将花原封不动地奉还,有样学样,挂在她的耳廓,“我的了。”
也不知道说的是人还是花。
……
许平忧刚刚经历几个月连续不断的拍摄,好不容易回到熟悉的城市,熟悉的环境,原本是想的要好好洗个澡睡一觉,眼下看起来,全没了按照计划走的可能性。费行云听到她的诉求,善解人意地表示可以配合,可配合的方式远非所想的那么贴心周到。
他将她抱进淋浴间,亲得她一时间鬼迷心窍,老老实实。
直到热气弥漫,许平忧方渐渐明白过来。今天不算特别凉,她只穿了一件连衣裙,脸在烟雾中红得要滴血:“我没拿衣服……”
话没说完,先跌进浴缸中,变作可怜的落汤鸡。
“一会儿我去,”他哄骗她,单手将她制住,眼神隔着水雾沉沉,大型狼犬一样野浪,做标记似的吮咬在她的脖颈,丝毫没留情面,“……先操心操心别的,小忧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