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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镜道:“躲什么,又不会吃了你。”
不大高兴,她只是要输入些真气,助寅九疗伤。
寅九写道:无碍,过几日复原。
楼镜闷声应了一回,示意知道了,收回手用饭,再没了话讲。
楼镜也不大明白,心中为何突升一股沉郁之气,若说为了寅九,心里觉得也太过荒唐。
就为了寅九避她如蛇蝎,不愿让她把脉输入真气?自己何曾这样无聊,再者以往寅九又不是没躲过,那时候也不觉得如何。
她将其归咎到日益沉闷的天气上。
三人赶了一段路后,路上武林人士变少,行动方便起来,三人脚程加快,没过几日,便过了江。
玉腰奴没有带着扶光回梅花馆,而是带着人往风雨楼来,要借楼镜那块地方,金屋藏娇。
风雨楼深处江南腹地,比梅花馆更远离中原武林,不论是防着藏锋山庄和南冶派的人寻来,还是防着扶光离去,风雨楼都是块更好的地方。
楼镜一时间无从反驳,被玉腰奴死皮赖脸的跟上来,霸占了地方。
楼镜再回风雨楼时,已然入秋,金叶满地。
楼镜将寅九的住处调换了位置,安排到自己卧室左近,便于监视。
玉腰奴挑选了一处环境清雅幽僻的院子入住。
花衫比他们还早一步回风雨楼,自那夜里去追踪飞天鼠踪迹后,他便一直暗中跟着她,查清她与谁接头。
楼镜疑惑道:“你说她的雇主是柳卿云?”
“确实如此,不知柳卿云从何处听闻南冶派中那把掌门铸剑还未被取走,垂涎神剑,不满足于南冶派寻常宝剑,这才暗中派人盗取。”花衫说道,“那夜里玉腰奴不也说过,柳卿云取得武会优胜,却等到夤夜才跟随南冶派门人去炼炉取剑,若是他早有预谋,想要给飞天鼠行方便,也就说得通了,更何况这飞天鼠若无柳卿云帮衬,哪里能轻易进入南冶派,跟随着取剑的柳卿云等人潜入炼炉中去。”
“这些我明白。”楼镜沉吟着,“我只是不解,这柳卿云有什么法子让飞天鼠死心塌地,不供出他来,莫不是被柳卿云拿捏住了软肋……”
“有这可能。”
“罢了,我只要知道是谁觊觎这把剑便好。”
那小飞贼与柳卿云的恩怨,她没有兴趣了解,更无心插手。
倒是另一桩事,令她更为在意,那便是那夜到别院里刺杀老掌门的黑衣人。如老掌门所说,南冶派极少插手武林中事,更何况半个江湖剑客的剑都是南冶派铸就,南冶派广结善缘,在武林中名望极好。
有谁会想要杀害老掌门……
无利不起早。
楼镜一蹙眉,飞花盟?
一时间也没个头绪,楼镜拿起剑匣,往别院寻玉腰奴而去。
玉腰奴停了药,这两日,扶光便会醒来,是以她更是寸步不离。
楼镜暗笑她痴情错付,若是扶光有她一半心意,又怎会对嫁给霍朝这桩事毫不反抗。
“你总盯着她看,也不会腻?”
“你没有爱过一个人,你不会懂。”
“若是落得像你们这般,不懂便不懂罢。”
“你来做什么?”
楼镜将剑匣放在桌上,说道:“这把剑还未落名。”
玉腰奴将剑匣打开,取出里面神剑,剑光更清朗更凌冽,玉腰奴从头至尾赏看一番,说道:“你用血替它开了锋,从今往后便是它的主人,名头需要你来取,不过……”
“不过什么?”
玉腰奴沉吟着,将剑又端详了两便,说道:“这把剑有些眼熟。”
剑,三尺青锋,再如何怪异脱不却这个形态,天下千千万万的剑,总有一两把相似的,楼镜只以为她剑看得太多,挑花了眼。
楼镜却不知,玉腰奴身为南冶派的弟子,有识剑的本事,剑长、剑重、剑形、剑铭、剑色花纹、各处特点,她都能做到过目不忘,她说的眼熟,确切而言,是指见过这把剑。
玉腰奴眼皮一抬,目光澄澈,说道:“是春水。”
楼镜一怔,只觉得这剑名,十分耳熟。
玉腰奴双手抬着剑,目光左右看视:倒是稀奇,时隔二十多年,两次开炉,铸就了两把如此相似的剑。
楼镜不以为然,说道:“既然隔得这么久,想必你那时也不过一孩童,有记错也未可知。”
玉腰奴摇了摇头,说道:“那是我第一次去炼炉,见到那把剑成,剑光如春水漾动,其俊秀之态,慑我心魄,才致使我日后醉心铸剑,春水的模样深刻我脑海,我不会记错。”
楼镜沉默,她还在回忆这剑名在何处听过,显得心不在焉。
玉腰奴瞅了她一眼,笑道:“你可知这把剑是为谁铸的?”
“谁?”楼镜顺势一问。
“干元宗焦岚。”
娘亲的剑?!
楼镜霍然起身,脑海中灵光骤现,想起在何处听过这剑名。
那是她独自下山到曹柳山庄寻找真相的时候,遇上了沈仲吟,被他胁迫着一路同行,就在那处她爹遇害的客栈外,曾有马队经过。
马队的人口中议论着南冶派掌门开炉一事,无意中说道‘二十来年前,南冶派曾开炉铸就一把春水,最终却被一个女人糟蹋了。’她为何还记得,只因当时,沈仲吟莫名动怒,将整个马队击毙在掌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