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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玺愣了会儿,慢慢地说:“不出去了,你放心吧。”

    估计是每次周末行骋打电话过来,宁玺都在外边儿,弟弟有点心慌了。

    两个人都不肯先挂电话,宁玺咬牙,想着要上药了,心一狠,先摁了结束。

    他把电话扔到一边,看着室友帮忙把那盒海鲜泡面放到桌上,去拿塑料袋里的酒精和纱布过来给他换,说了句谢谢。

    他手臂上一道十来厘米的划伤,皮肉都翻了出来,今天去上班路上被摩托车划的,当场流血不止,车主下来把他送到医院去才止了血。

    拿着开好的药,宁玺包扎完毕,全程没喊一句疼。

    想当初,行骋在身边的时候,他磕着一下腿,行骋都要替他喊疼。

    给经理请了假,宁玺没去酒吧,折返回来到寝室里,发现室友还在,流了一胳膊的汗,又手忙脚乱地把药给换了。

    但他半个字都不敢跟行骋说。

    不可说。

    教练还在那边拿着哨子吹,行骋把他的老年机宝贝似的揣进外套衣兜里,把外套折叠起来放到休息凳上,托了人看好。

    这简直是他的命`根子。

    行骋把篮球抱起来,紧紧抱在怀里,将自己轮廓愈发有棱角的下巴垫在球面,抹了把汗水。

    也不知道为什么,他竟然觉得怀里的篮球有些滚烫,想想又觉得应该是自己的体温高了,训练太累,他整个人都在发热。

    这会儿是真累,那会儿的累是幸福的。

    他还记得,以前在公交车上他用一只手搂抱着宁玺,也是这样把下巴搁在宁玺的肩上。

    他们两个人从头到尾没有说话,只是一起看着窗外的飞鸟,以及远处天边高挂的乌云。

    这个画面至今还留在行骋的记忆深处。

    相爱的一万个瞬间,是彼此的一千张侧脸。

    北京的初雪。

    第四十一章

    “你别挂电话!你就跟我说你到底在哪儿去了?不在学校是吧?嗳,你那边怎么这么安静,你不说我让人去海淀区的酒吧挨个逮你……”

    应与臣叨逼叨出这句话的时候,宁玺正在寝室写论文,另外三个室友的键盘敲得很轻,他耳朵都快被应与臣吼疼了,不方便大声说话,便拿着手机拎了根烟,去阳台上站着。

    北京深秋,夜来露重,风吹得他身形飘飘欲坠,愈显单薄。

    宁玺酷得很,偏着头把烟点上,指尖似是被火星烫了下,微微一皱眉,“嘶”了声,朝电话那头轻声安慰道:“我没去了,真的,我还在寝室写论文。”

    “最好是,”应与臣是真的起了火,“哪有大一开学就跑去兼职的,你真不怕落下学业,那边酒吧我他妈门儿清!行骋不知道是吧,他知道了非得坐飞机过来……”

    宁玺头都痛了:“你别跟他讲。”

    “你弟你弟你弟你弟,你就知道你弟!”

    那边应与臣才从大学门口出来,跟一群朋友勾肩搭背地要去蹦迪,正寻思着哪儿玩乐比较潇洒,一听宁玺这状态就觉得他在北京过得不舒坦,作为所谓的“东道主”,应与臣心里闷闷的,更难受了。

    宁玺也知道应与臣是为了他好,调整了一下语气,劝慰道:“我就是有点儿累,你放心。”

    挂了电话他又点了根叼上,鼻腔里弥漫着一股橘子味儿,国烟焦油太重,他渐渐将常抽的换成了外烟,味道倒也还淡甜。

    怕行骋闻不惯,可是现在又使坏一般地……想呛弟弟满脸的烟。

    风吹得他浑身发冷,进屋披了件夹克出来,趴在阳台上,又去看夜里星光点点的校园,这个让无数人为之向往的地方。

    国庆节宁玺没有回去,在北京找了几个初中补习的班儿,加班加点,教案都做了好高一摞,胳膊上的伤口结了痂,一动作,衣服料子就蹭着,蹭得他有些疼。

    他看着屋内各自忙碌的室友,把手机摸出来,几乎是习惯性地打开航空ap`p,页面直接跳转到首都机场到双流机场的航班信息,价格仍然是那个价格,时长仍然是那个时长。

    宁玺吸烟的力度很轻,好不容易燃起来的火又灭了下去,他就那么叼着它,看端头在冒一缕缕细烟。

    飞机飞得这么快,可是成都到北京都要两个多小时。

    行骋,我们这是有多远。

    为了使时间快一些,宁玺开始让自己忙碌起来,哪怕是多看点书,多看几场nba的球赛,也比闲下来要好,闲下来他就落不着好,满脑子都是行骋。

    这座城市这么大,一二三四五环,一圈圈地把他箍得好紧,在哪里都找不到归属感。

    宁玺正在努力的事情有很多,比如每天晚饭多加一瓶红石榴汽水儿,比如去校内篮球队打打比赛争点儿光,再比如,每天睡前坚持给行骋发一句“晚安”。

    他逐渐开始学会晚上睡觉时,把行骋的校服穿在身上睡,而不是再抱到怀里。

    在北京待得久了,宁玺比以往更加渴望被拥抱的触觉。

    他偶尔会想起毕业“喊楼”的时候,行骋站在教学楼上领着一群兄弟在哪儿嘶吼他的名字,汗水和男孩儿青涩而雄浑的声音交杂在一起,传了好远好远。

    他祝他金榜题名,祝他锦绣前程……那张扬恣意的模样,是那一天宁玺眼中最亮的星。

    那天行骋抱着校服外套,拢到他身上,慢慢从身后拉起拉链,俯下身去吻他的耳廓,说,哥你穿了我的校服,以后就是我的校园早恋对象了。

    挨校园批`斗,挨家长棍棒拆鸳鸯,挨同学惊异议论,都不会分手的早恋对象。

    永永远远的,早恋对象。

    高中真好,青春也真好。

    转眼,北京步入了十一月。

    十一月中旬的第一天,是周末,宁玺起了一个大早,跑到篮球场去找了颗球。

    他在校园里凭着球技高超已经领了一小队儿人马,说平时没课的时候,就大家凑一块儿,五打五,单挑,斗牛,都成,怎么猛怎么来,这憋得久了,冬天就该放松放松!

    宁玺手上的伤,一小片面积已落了痂,还有些地方长了些新生的肉,袖子一捋起来,本该白皙的胳膊上留了红痕,分外惹眼。

    队里有那么两三个男生,瞅着宁玺长得这么俊,成绩又好,不免爱跟他搭几句话,看不顺眼他的也有,宁玺从来不多说什么,依照他初高中驰骋球场的作风,一颗球玩儿得队友人仰马翻,通通甘拜下风。

    他现在的比赛是三打三,因为身高不算特别高,打了个最得心应手的得分后卫,在三个人一队的比赛中,同时也掌握了控球后卫的发球权。

    这电光火石之间,宁玺手上抄了颗球正准备突围进三秒区,不料裤兜里揣着的手机响了,连忙跟队友说了句抱歉,要了暂停,掏出手机拿来看,果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