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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沅抬起头一看,只见白珩单手持剑,长身玉立。
    他利落地用长剑挑开老汪的脑袋,那只腐朽的人头落地碎裂,一只巴掌大的紫黑色百足虫从其中爬出来。
    那只虫落地后仿佛受到某种强烈的指引或是蛊惑,挪动着密密麻麻的虫足,迅速向宋沅爬去。
    宋沅连忙本能地向后退,白珩的长剑几乎是瞬间便挥过去将那只虫斩断成两半,油绿色的虫血溅得到处都是。
    那只断成两截的百足虫在地上扭动挣扎了许久,才不动了。
    宋沅心有余悸地蹲下身去,想要用匕首拨弄那只虫的尸体检查一番,却被白珩拦下。她充满疑惑地看向他。
    白珩自己俯下身来,用剑挑开它的外壳,端详片刻,道:“很低级的南疆蛊虫,喜食人脑,所以种入身体后会盘踞在人的头部。只能控制没有意识的走尸,还需要种蛊的人在近处操纵。”
    他顿了顿,又道:“不过若是被精于此术的人利用,也可使活人轻微致幻。”
    宋沅了然地点了点头,伸手指了指自己:“我就是那个活人。”
    又指了指老汪:“他就是那个走尸。”
    白珩被她乖巧蹲在一边的憨态逗得不禁笑了起来:“嗯。”
    宋沅继续道:“那就是说明,他在被种蛊之前死了,死后这蛊虫才到了他体内。可他死后却未曾与我有过接触,如何让我产生幻觉?”
    白珩细细思索片刻,问道:“在你入睡之前,可与他们经手过的什么物品有过接触?”
    宋沅转了转眼睛,低下头看着地面,有些不好意思道:“我去厨房的时候,没忍住馋,吃了一片腌猪肉。”
    白珩愣了一瞬,看向宋沅的眼睛里浮现出温柔的笑意,仿佛想起了什么很好笑的事情,声音软下来,带了笑:“离晚膳时间尚早,如何会想到去厨房?”
    很多年前,尚且年少的他不常进宫。春日祭祀大典前群臣携家眷入宫祭拜,他与家人走失,误打误撞闯进了宫中准备祭品的厨房。
    厨房管事的宫女大概在为祭典奔走忙碌,春光明媚的午后,那间偏僻的厨房竟无人看守。他无意中撞见了躲在桌子下面偷吃祭品的乐平公主。她穿着繁复漂亮的舞衣,看上去饿急了,双手捧着祭祀用的点心,塞得两腮鼓囊囊的。
    他好奇地弯下身子去看,她吓了一跳,连忙比手势让他噤声。
    后来世人皆看到祭典上那支曾名扬京都的鼓上舞,而只有他知道那饿到去厨房偷吃的少女。
    宋沅站在那里絮絮道:“我收茶的时候正巧赶上有户人家家里存着不少杏子,还有雪耳,想着杏止咳平喘,就顺手买来给你炖了甜点。徽州湿冷,怕你咳疾反复。现在想来,可能也不能吃了。”
    宋沅说罢有些沮丧,没有再看他,转而去收拾老汪的尸体。
    “南疆的蛊虫,可有中原人会操纵?”宋沅蹲在地上,摸着下巴沉思道,“能否从这虫这里推断出下蛊之人的身份?”
    白珩摇了摇头表示不知,思索片刻,转而问道:“你与南疆的什么人可有过过节?这夫妻二人的背景可派人查清楚过?”
    宋沅肯定地点头道:“自然查过。背景清清白白,我记得他们同南疆也全然没有来往。若是说我同南疆的人有些许过节,倒是有些可能。做生意即使再小心谨慎,也会因占了别人的利益而有所得罪。但莫说这样无意结下的仇我可能根本无从得知,便是有察觉,闽南关系网络错综复杂,一时之间我也无法揪出真凶。如此看来,应是我连累了他们。”
    白珩不置可否,目光放在了老汪的尸体一直提着的那盏灯上。
    那是一只做工很粗糙的灯,暗黄色的皮质外罩绷在外面,中间置着一只小小的蜡烛。他眯了眯眼睛,注意到那只皮外罩的角落里画着一只小小的百足虫。
    他蹲下身去,伸手轻轻摸了摸那只灯的外皮。其上纹理的触感证实了他的猜测。他凝视了熄灭的灯盏一会儿,决定还是不告诉宋沅灯的真相。
    白珩收回手时察觉到了些许异样,他低头看去,发现手指蹭到了那只画上的百足虫,沾染了些许暗红色的颗粒。
    他捻了捻,端详片刻后置于鼻端轻轻嗅了嗅,皱起眉来。
    “红莎草。”白珩将指尖上的红色颗粒碾碎置于宋沅面前,低眉轻声道,“是幽州特有的植物,碾碎滤汁后制成颜料。在北国常有,但徽州一带并不盛行。”
    宋沅皱起眉头:“你是说,做这灯的人,也就是下蛊之人,来自幽州?”
    幽州地处吴、燕、邺三国交界,是各国公认的军事要塞。
    十年前汉王姜镇向皇帝自请赴幽州镇守,经过多年经营,开通互市,幽州已从最初偏远清苦的小镇变成了如今各国商旅云集的富饶景象。
    一架马车悠然自得地自官道驶入幽州城内。驾车的是位谪仙般的青衫公子,便是在这见惯了富家公子的幽州,他的气质风度也引得路上的姑娘频频侧目。
    一双手掀开了车厢侧的帘子,紧接着一张白净俊秀脸蛋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