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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出来了,医生看了说是轻微骨裂,打个石膏,不需要住院。
    林哥拖着他的石膏腿,一左一右搭着两个少年,一边笑:“害,没大碍,不用这么抱歉地看着我。”
    “啧,”林哥举着的手臂开始发酸,“你俩吃什么长大的能长这么高?”他打趣半晌,又笑眯眯地说,“这事儿你们放心,我就是自己摔的,不和莉莉说。毕竟你们是她学生,不把局势搞复杂了。”
    时隐一路沉默着,出了医院还是忍不住说:“林哥,真的谢谢你。”
    “小事儿。你别看我现在这样,林哥我年轻时候比你俩混多了。”他一手遮着嘴,“我是四中扛把子。不过现在听说时隐接我的班了。”他看一眼沈浔,“弟弟呀,我以为你是那种乖乖小孩儿呢,没想你也挺勇敢的。”
    沈浔:“……谢谢夸奖,不过我还是挺乖的。”
    林哥腿脚不便,沈浔拿手机叫了车。
    “别送了,我自己回去。”等到车来,林哥被他俩扶上去,又降下车窗说,“对了,我和莉莉要结婚了,你俩要是真谢我,记得来。”
    班主任要结婚了,这对学生来说挺新奇。两人对视一眼,又说:“恭喜。”
    送走林哥,他俩一路慢慢往回走。市里飘起了细雪,江面白雾笼罩,起了碎冰。
    路边有卖烤番薯的小贩,炉边掀起阵阵热气,时隐红着鼻尖看了一眼。
    沈浔伸手替他拢了拢领口:“想吃?”
    时隐的视线停在焦皮黄心的番薯上,雾气飘渺间,远远地想起了傅芷柔。
    傅芷柔给他的东西不多,烤番薯算是一个。时隐小时候皮肤脆弱,白里透出红血丝,每逢冬天就会皲裂,红得更明显。但是他又不肯抹面霜,嫌油腻。
    傅芷柔拿他没办法,就拿烤番薯哄他。于是每年冬天,只要是遇到贩卖烤番薯,傅芷柔都会买一个,这习惯一直到他大了也没改过。
    时隐收回思绪,叹一口气:“不想。”
    沈浔看他一眼,说:“我想。”然后他自己跑到小摊边上,向老板买两个番薯。
    他在摊前站定,等着老板给他包番薯,回过身来对时隐遥遥招手,笑得灿烂:“你过来啊。”
    时隐笑了,心里暖呼呼的。
    他走过去,沈浔看着他冻红的鼻尖,一抬手把自己的围巾解开,分了一半搭到时隐脖子上,再仔细围起来。
    他抬起手来,揽住了他:“孙姨那里你回不去吧?还是来我这儿,反正我也是一个人在。”
    时隐没动:“好。”
    番薯烫手,他俩拿指尖捏着,手指不断地一抬一放,和跳芭蕾似的。番薯热乎乎咬进嘴里,他俩呼哧呼哧吐出一片白气,再吞下去,胃里心里都是热的。
    天寒地冻,这却是时隐这一整年最暖的一天。
    晚上,沈浔找了客房的钥匙,原来阿姨已经铺好了床,还保持了卫生。
    时隐关了灯,裹着被子,眼眸被手机屏幕映得亮堂堂的。
    时青易主动给他来电话了。
    那声音像往常一样沙哑,听着有些不自然。
    “小隐,你最近还好吧?”
    “……有事就说。”
    那边传来沉沉的叹气:“没事就好。我就是跟你说一声,最近小心些……也别管我,我没事。”
    “操。”时隐捏着手机往床板上一砸,又拿起来,压着声音,“你他妈到底干什么了?”
    “唉,是出了点事。别怕,你保重安全,他们不敢动你。”
    时隐冷笑,他怕是低估了那群疯子。
    “好了,不说了。”时青易混浊地笑起来,“喝酒去了。”
    说罢,挂了电话。
    月光
    这一晚沈浔睡得特别不踏实。
    一边是伤口作痛,一边是想着睡在隔壁房间的人。这一天,先是来了个大逃亡,然后是和喜欢的人……接吻。
    他想到这两个字的时候抿了抿唇,把烧起来的脸侧埋进枕头。
    他终于知道为什么从前班上谈恋爱的人看上去总是容光焕发的,这每天都那么刺激,能不开心吗?
    隔壁房间传来了关灯时暗灭开关的响动声,他对着黑暗眨了眨眼。
    才十一点呢,这就睡了?
    沈浔心里突然一阵空落落的。
    这什么表示都没有,晚安也不说,就睡了啊?
    他不知道时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他的,也不知道他是不是一时激动所以才把他拉回来继续的。
    这些都没能说个明白。
    秒针在转动,月光悄悄爬上窗台,他一向宽大的心突然变得细腻起来。
    睡眠一向不成问题的年轻小伙,在他初吻的夜晚失眠了。
    不知过了多久,他手机震了震。眼睛已经适应了黑暗,他眯着眼拿起来一看,一下又瞪大了双眼。
    时隐给他发了一条消息。
    【早点休息,别踢被子。】
    沈浔激动得一脚踹开了被子,一打滚坐了起来。
    哎呀!他夜来非些什么啊!瞧这短信发的,看似高冷矜持,实则暗自撩拨。
    “早点休息”?你没在隔壁听着,你怎么知道我还没休息呢?
    “别踢被子”?你没看过,又怎么知道我睡觉会踢被子啊?
    原来,他不是一时兴起或是昏了头,他是一直默默喜欢、注视着自己的啊!
    沈浔握着手机,笑意满溢出来了,洇得眼角湿湿的。
    窗外雪色清朗,纯白一片是少年心头的月光。
    他勾唇笑了,拿手机打出一行字:我会永远喜欢你。
    *
    时隐醒得很早,或者说,他压根没睡,而是失了一场很甜的眠。
    沈浔那短短一句话,像万束金光一下洞穿了胸口,击得他的灵魂都变轻了,心里又酥又麻。
    他从来不信什么“永远”,但这次他却乐意做个傻子。
    你会永远喜欢我,我记住了,我当真了。
    他蹑手蹑脚从床上下来,轻轻靠在墙壁上。他身上只穿了一件单薄T恤,脊背靠在冰冷的墙上。
    其实也没有他想象中那么冷。
    那一头,沈浔坐在床上,头往后靠着墙;他在这头,轻轻闭上眼睛,心跳成了同一频率。
    年少的感情很简单,一句话或一个动作都足以构成一个个微小,却又掀起惊涛骇浪的瞬间,拼拼凑凑就成了满满当当的喜欢。
    时隐也说不清楚为什么喜欢他,可能就是因为那个人从天而降的某一刻正好风和日丽,蝉鸣聒噪,而他又正好想晒晒太阳。仅此而已。
    更深露重之时,他脑海里思绪万千。
    *
    新的一周,时隐又没去上课。
    早晨沈浔出门迟了,嘴上叼一颗时隐给的棒棒糖,一边蹦跳着一边抬起脚来系鞋带。
    “那我去了,上课会给你打语音电话的,别偷懒不听。”
    “哦。”时隐往自己嘴里塞一颗糖,整整东西也准备出门。
    沈浔家的阿姨白天会过来收拾,时隐也不想在家和人大眼瞪小眼。
    他先去了孙姨那里抱猫,再不看看它估计要一命呜呼了。
    敲响门,孙姨来开的,见到时隐又现惊喜:“哎,你终于回来了啊!姨几天不见你,担心死了。”
    时隐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