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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avail,总工会。理论上我们的主人公应该属于solidaires sud etudiantes,但为了叙事精简,我把所有人都塞进了cgt。所以不要挑我的错叭。
    第3章
    他们在警局门口达成了一致,既然街上按孟时雨的说法连摄像头也没有,季鸣则索性便讲自己什么都没看见:什么都没,孟时雨没扔打火机,黑人也没有。临进笔录间时,孟时雨才想起来,他用中文说,你车有保险吧?
    季鸣则扶额,他说你烧的时候没想过自己赔不赔得起?
    孟时雨说,赔得起就不烧了。
    从警察局出来天都黑了,季鸣则又给于樵打电话,得知人已经回了酒店,他说自己碰巧遇上了老朋友,晚上就不一起吃饭了。
    孟时雨就站在一旁卷烟,他动作熟练,先从冲锋衣口袋里抻出份报纸,齐齐地撕了一条,季鸣则看见报头印着好大的红字,“l’Humanite”。孟时雨一手托着报纸,一手从口袋里抓了团烟丝,匀称铺开,用舌头沿着边缘一舔,就这滤嘴卷了起来。
    “有火吗?”孟时雨问道。
    季鸣则刚想说你自己没有,忽然想起来他的打火机去了哪里,拧着眉便不想借。
    孟时雨也不说话,只眨着眼睛看季鸣则,直把小季总看得一点办法没有,乖乖掏出打火机,凑过去点。一下,两下,半天才引燃,“什么东西,这么难点?”季鸣则忍不住抱怨。
    孟时雨说:“刚巧没卷烟纸了——电话里是于樵?该祝你得偿所愿?”
    为了点烟,他们凑得极近,孟时雨眼角红艳的小痣跳在季鸣则心上,他捏了捏眉头:“我一直告诉你,我们没关系了,但你就不信。”
    孟时雨把烟对着季鸣则慢慢吐了出来,烟雾漫漶,面孔模糊不清。
    在巴黎,八区的高档法餐和十三区的廉价中餐一样随处可见,即使没有预约,他们也幸运的在一家不错的餐馆找到了座位。餐厅装修得富丽,有璀璨的水晶灯和第二帝国风格的油画,门口摆满才从厄瓜多尔运来的玫瑰,和北纬四十八度的冬风相隔玻璃。
    服务生在接过外套时极快地皱了皱眉,孟时雨和季鸣则互相看了一眼。
    “是你吧。”他们异口同声。
    孟时雨显然和餐厅格格不入,他穿了件冲锋衣,牛仔裤,化纤面料的连帽衫上印了只弓着背呲牙的黑猫, 就像孟时雨一样,紧绷着,时刻准备抬起爪子,把人挠出血淋淋的印,他甚至还抱着张折叠桌。
    野猫一样的年轻人抽动着冻的通红的鼻子,“季总,这你就不懂了吧,催泪弹的味道会附着在衣服上,你那件大衣不管什么羊的绒,总之更是吸味儿。你啊,久居鲍鱼之肆而不闻其臭。”
    他们落座在一张靠墙的桌子,季鸣则忍不住又去看那只猫,“那你呢?谁会穿文化衫来吃米其林?”
    孟时雨抖着餐巾,“这可是有文化的文化衫”,他说,“这是你们嘴里成天打砸抢烧的无政府主义者的标志呢。”说完,他得意得笑了出来,露出整整齐齐一口白色的小牙。
    孟时雨是真的爱穿文化衫,这件在他衣柜里已经算低调。头一回和季鸣则遇见时,孟时雨穿得比这还出格。
    那是2012年的夏天,孟时雨考上了北京的大学,他家在首都亲戚实在太多,我们的准大学生不得不提前半个月去过去,东家吃西家睡,拼命完成串门kpi。孟家老爸威胁他不老实点就别想国庆回家吃螃蟹,小刺头孟时雨只好扮乖,穿白衬衣装好学生。只是没多久,孟时雨便腻味起来,装模作样的生活令他作呕,而他的亲戚们也善意的忧虑着,为他仍没学会过假装的生活:假装住在三环内是正常的,假装只要努力就能读清北,假装没有大象,假装快乐和自由。
    他们对孟时雨耳提面命,叫他隐隐约约觉得这城里是个人就想给他当爹,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我和x局当年一个小学。
    终于,孟时雨仗着他家姑奶奶不认识英文字,放飞自我套了件短袖,上面印着一行洋文:I AM YOUR FATHER。
    姑奶奶是总参的老人,膝下没有小孩,一个人住在西城那边的大院儿,对小朋友来做客别提多欢迎。大院什么都好,就是孟时雨有一点睡眠障碍,绝早会被换岗的声音吵醒。他在床上闲得五脊六兽睡不着,好容易等晨光从鱼肚白亮成了橘子的颜色,赶紧一骨碌跳起来去食堂打早点。那天他才出门,迎面就瞧见个男人杵在楼栋口。男人长得处处符合孟时雨口味,三十岁上下,一米九的个头儿,宽肩细腰,高眉深目,一侧打着耳钉,白衬衫袖子卷上去,露出结实的小臂。六七点钟的太阳给男人勾了个金闪闪的边,风穿过大槐树的浓荫,爽爽朗朗。
    孟时雨一下子就动了心。他想着或许是邻居,热情地打了招呼。男人一愣,盯着孟时雨看了半晌,勾勾嘴角回了声早上好。有点喑哑的嗓音落在孟时雨耳朵里,吓得他的gay达乱响一气,简直好比美国F22战斗机到了北京。
    “您看我干嘛?”孟时雨撑着口气反问。
    男人笑了笑,指了指孟时雨的前胸。
    孟时雨恍然大悟,真是,倒忘了这茬儿,占便宜怎么就这么容易呢,随便就能给人当了爸爸。
    “对不住您!就是个哏儿。”
    男人闻言也乐了,说没关系。他想了想,又问孟时雨是谁家的孩子。
    “我是二楼孟奶奶家亲戚,来北京读大学的。”
    “难怪以前没见过你,我奶奶和孟奶奶住对门儿。”
    “我知道了,你就是季奶奶说的那个去美国留学的吧,季叔叔好。”孟时雨忙顺着杆子乱爬。
    “这会儿怎么又给我升了一辈?我叫季鸣则,你呢?”
    “我叫孟时雨,好雨知时节的时雨。”
    “哦——你这是要去食堂打早点?”
    孟时雨猛点头,“我觉得这边馒头特别好吃,是特供的面粉吧,我准备去买刚出锅的,季叔叔吃了吗,一起啊。”
    他邀请得自然,仿佛目标真的只是喧腾的白面馒头,季鸣则不过是个捎带。一秒,两秒,孟时雨把饭盒越攥越紧,然后他听见季鸣则说,好啊,一起吧。
    孟时雨不知道,在那个晨光温柔的清早,有一点朱红色从他耳朵尖直延伸到白净的面颊,最后凝在了眼尾那颗小小的红痣上,季鸣则就是这样被晃花了眼睛。
    季鸣则是过来劝他奶奶搬家的,但劝老太太搬家这种事最需要讲究策略,得有时又会儿,不能妄图毕其功于一役。而这便给了孟时雨搞事的机会,二楼就两户人家,孟奶奶和季奶奶多年的邻居,孟时雨厚着脸皮去作了几回客,边吃果盘边和季叔叔斗嘴,季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