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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真好。”她犹记得那日林自南归省后,林老爷病得半夜发起高烧,说了一夜的胡话,吓得太太衣不解带地陪了一整夜。太太也不敢劝他叫林自南来,生怕给他病上又添一把火,把人给烧没了,遂叫自己见了林自南,万不可提起老爷的病情,不然又是一顿好闹腾的。翌日林自南同凯思离开了,林老爷烧倒是不发了,就是人失了精神,不复往日即便咳嗽不停,人看着还有几分容光的光景。
林老爷在病榻上一躺,便是将近半个月。锦儿心想谁要是整日待在见不了光的阴暗室内,同家具陈腐的木头味道作伴,一待便是这样久,必然觉得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她有时候同林太太往屋里送吃食,见了林老爷,只觉得他像是生在床榻这朽木根上的一片霉苔,全然无生气的模样。今日总算见他走出屋子,锦儿心中不自主地长吁了一口气。
檐下的鹦鹉嗓子像是给捏住的一般,尖利地叫了一声“您今儿真俊”,锦儿远远望见了林老爷无奈的神情,回忆起曩昔同样的场景,脸上不禁带了笑影。林老爷似乎也见了她的笑,尴尬地咳嗽一声,岔开话题,问锦儿:“冬荣可同你讲过,她今儿个几时回来?”
锦儿不知林老爷问这话的意思,试探着回问一句:“老爷找太太有甚么事儿么?”
仿佛是失了神一般,林老爷莫名喃喃道:“要早些回来,今儿要早些回来。”
锦儿道:“要是老爷急着见太太,俺立刻出去寻。”
林老爷摆摆手:“不必了,随口一说。”他转了脸,去瞧鹦鹉。这鹦鹉挂的不是地方,正对着东方,大早上瞧它,真是费眼睛。鹦鹉在站立架上朝一边岔开脚,移了半寸。林老爷伸手去顺鹦鹉艳丽的翅羽,那上面像是镀了一层鎏金,这样的颜色,是富贵大方的气象。亮光侵染进眼睛里,竟酸涩得疼。林老爷正要收回目光,却不想到那亮光陡然间便盛了起来,像是千万杆搠出的刀枪剑戟,朝他袭来。而他只听见耳边“悾”的一声巨响,如万人把着铜锣,同时下了锤。
锦儿见他眼光转到鹦鹉身上去了,拗回头,迈开脚步就要离开了。没走几步,身后突然传来一声闷响。她骇得急忙回首,只见林老爷倒在地上,僵直如雷殛后的枯木。
再睁眼时,漆黑的夜已沉重地压在了窗纱上。周遭静得很,似乎有蛙鸣,一两声,嵌在外边夜色的角落里。他还听见很轻的啜泣声,好似冬荣的声音。勉强梗着脖颈,朝上抬了半寸,瞧了,确乎是冬荣,她今儿穿着黑底绣牡丹的旗袍,正坐在榻尾,拿着帕子揩眼泪,背脊弓成一道韧的弧。
“请医生了么?”林老爷问她。
林太太见他醒了,脸上却半分喜色也无,仍只是用帕子半掩着糟糊了妆的脸,哽咽着道:“请了。”
林老爷躺回枕上,舒了口气。人对自己最清楚不过,是来了急病,还是大限已至,心里头都是明白通透的。他问冬荣这话,只不过是想知道她是不是明白。冬荣还在哭。仍她哭罢。林老爷盯着帐顶垂下的穗子,还是忍不住叹了口气。他心想,人的一生,怎么就这么完了呢?
林老爷最愿意一遍一遍回想的,还是年轻时候的自己。拖着旧朝的发辫,走在异国的街上,还不觉有什么羞辱的,该嘲笑的是那些色目短发的洋人,怪形怪状,够上下品论半晌了。他也不记得那是怎样一种感受了,一面鄙夷揶揄,一面又向往靠近,沾了洋人习气,吃面包片抹黄油,喝下午茶咖啡加糖不加糖,都值得他回国后自得半年。年纪愈大,嘲讽就丢掉了,愈发憧憬外国起来,爱屋及乌,连那时的自己也光辉,也值得憧憬。
年轻时的他其实是值得憧憬的。被父亲强制塞进了留洋的名册,刚开始还满腹牢骚,真到了国外,结识一群立志报国的同龄人,大家聚在一起,结社作文,整日里想的都是如何重整乾坤、澄清天下,他也觉得自己的人生和前途都光明阔大了起来,连同着帝国裹缠着余晖的夕阳,也仿佛是朝阳一般。回到家中,却是当头一棒——结发的妻子病逝。他早该想到这是某种预兆,却仍执迷不悟。先贤所讲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其实该倒过来才对。一个男人,只有心里先想着国与天下的时候,才会真的下决心做个好人,做个好丈夫好父亲。他不顾家里的反对,迎娶冬荣进门。一个小门小户商贾之家出来的姑娘,打动他的不过是,她在一众缠脚盘髻的旧式女子当中,会不动声色优雅自如地吃西餐而已。
最终治国平天下的幻梦还是破碎了。旧朝大厦已倾,紫禁城作了焦土废墟,父亲一病不起,不久便撒手人寰,城头升起五色的旗帜,行的尽是西方那一套,但莫名的,他觉得那不是他的国,不是他的天下。他是遗老,是被流放的旧民。他龟缩进了一方小院当中,鸦片的烟雾吊着他残喘的最后一口气。他不想修身,也不想齐家了,偶尔的触动,只不过是如灰烬里那一星微末火光的本性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