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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片泼血,看上去既威严,又不详。
李重荣扮作客商混进内城。
说是“内”城,其实只用高不过半米的土墙浅浅一围,就算是跟外头隔开了,不但跟秦安那华美的宫殿比不起来,就和北地高大的城池,也不可同日而语。
最中间是女亲王们的大帐,都修得高愈三米,用细密的狼皮铺顶,金线围绣。越往外,帐篷越破败凋敝,等到了最外围,那已经很难说得上是帐篷,不过是几把破竹竿和烂皮子捆扎起来,再勉勉强强地往那儿一竖。风一吹,便摇摇晃晃。
这些“帐篷”里住着的是王爷们的“詹吉儿”,都是用几个钱或一些首饰换来的年轻奴隶,有时王爷们高兴了,会选模样精致俊俏的招进大帐里陪伴几宿,但多还是住在内城边上,鞣皮,修补内外土墙,干些粗活儿。
李重荣一路走过去,差不多都是十六七岁的小男孩子,有些身边跟着两三岁刚会走会爬的小小孩。
有些年纪大的“詹吉儿”会被过往的客商买走,这些出身北方的小男孩子,模样齐整,因为常干活儿,侍奉女亲王们身边,不单手脚利落,大多也很会看人眼色,听话懂事,对女子更是超出一般地客气礼貌。因此大多都被卖进秦地有钱的人家做小厮或管家,也有些卖到酒楼里端茶递水。
即便一样是伺候人,但被卖的多半不再做又脏又臭的粗活儿,也能吃饱穿暖。
在附佘,女亲王们使用过的“詹吉儿”,不可再行婚娶,否则要沉到水里淹死,或脱去衣服,撂在雪地里冻死。因此,许多年龄渐长的詹吉儿,都巴巴地盼着被买走。
李重荣就是扮做这样的客商,一道打听着有否出身十三关内,年龄在二十岁左右的“詹吉儿”。
“二十岁太大啦,早叫人买走了。”这样回答他的是一个男孩儿,看上去至多不过十五岁,身量还未长足,瘦瘦的小身板挑着一身晃晃荡荡的衣服,虹膜纯粹是金色的,李重荣对着他笑了笑,他立即很机灵地贴上来,
“您买我吧,我什么都能给您干。”
原先坐在破烂帐篷下其他的年轻男人们听到这话,身子也都向这边倾斜,纷纷仰起头看着李重荣。
最终一个异类吸引了李重荣的目光,从背影上,能看出这是个已经成年的男人,他斜坐在一处破败的土城墙下,头也不回,专心致志地做着手里的皮活儿,腿上抱着个四岁女孩儿,穿的跟他一样,是碎皮烂布缝缀起的藏灰袍子,脸上蹭的黑一道白一道,不哭也不闹,就用手搂着他的脖子,笑呵呵地探出头往李重荣的方向看。
那女孩儿的眼睛,是浅浅的琥珀色,而非金色。
第 12 章
李重荣往前上了一步,那小姑娘的眼睛随着他脚步滴溜溜转动,煞是灵动可爱。他刚要走上去问她话,背对着他的年轻男人一把抱起女孩儿便欲离开。李重荣忙叫住他,
“白云浮水的离沙,可是你弟兄?”
这一句话就叫住了那人,他转过脸来,平静地注视着李重荣,一字一板地答道,
“不错,如何呢?”
李重荣看着他,知道自己找对了人,眼前的便是北地王遗落在附佘的亲生骨肉,怀瑾。他约莫二十岁上下,眉眼和怀璧、怀梁两兄弟多少有些相像,与白云浮水的离沙更是如出一辙,目似寒潭,清澈萧疏,修眉凤目,让他显得有些清高不近人情。
虽然他态度客气,仍不觉有拒人千里之感。站起来时,李重荣愈觉此人身材高瘦,面目俊美,尤胜两个异母哥哥,一身粗布乱皮拼凑缝缀而成的藏灰夹袍,足下一双破皮履。怀里抱着的女孩儿也穿着破烂,由是仍不掩其光,足见风貌。
李重荣看着他,深吸了一口气,“我奉北地王命令,特来寻你。”
怀瑾嘴角抬了抬,眼睛里却没有多少笑意,“怕是在我母亲兄弟那里吃了闭门羹,才特来寻我的。”
李重荣一下子让他这句话噎回去了,好在他轻声笑笑,未再这个问题上多做纠缠,只扫了一眼其他“詹吉儿”们逐渐围过来的好奇探究目光,叹了口气,
“这里人多眼杂,我们进帐篷去说。”
那“帐篷”其实不过是一些碎布头跟边边角角的皮革撑起来的破烂,李重荣躬身往里一进,只觉四处漏风,且阻隔了阳光,在这深冬时节,竟比帐篷外更冷几分。
小姑娘被父亲放到兽皮木凳上,又拿一条灰毛裘围了,短短的小腿儿触不到地面,悬在离地半尺的地方,也不哭不闹,睁大眼睛好奇地瞧父亲给这风尘仆仆的陌生人让座,只等父亲忙完了,才冲他张开小手要抱要哄。
“枯沙公子?”
李重荣口中吐出他附佘名字的时候,本有意拉近两人之间的距离,可他蹩脚的发音让怀瑾笑了一声,
“公子名号,我担不起。您直说来意便是。我亦有官话名字,您称我怀瑾就好。”
李重荣踌躇着,数天前在白云浮水被离沙母子拒绝的场景又历历在眼前浮现,但最终他想得清楚,这是自己根